关于要求补助救灾防疫专项经费的请示 |
县人民政府: 14号台风“云娜”来势凶猛,风力强,雨量大,影响范围广,给我县的防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目前,县肠防指挥部和卫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正全力以赴,部署落实外环境消杀、井水消毒、食品卫生监测等救灾防疫工作。 开展“云娜”的灾后防疫工作,须做到人员、技术、药品、器械、物资等的到位。经统计和测算,灾后防疫需投入经费50.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一、消杀药剂20.8万元 1、漂白粉 60吨 16.5万元; 2、漂白晶片 10吨 2万元; 3、敌敌畏 5吨 1.0万元 4、万洁杀菌剂 5吨 1.3万元。 二、监测药械10万元 1、余氯测试盒500盒 5万元; 2、食品卫生监测试剂 5万元。 三、全县村卫生室、个体医250家全部停业投入救灾防疫工作半个月,每家每天予以补助30元,需11.3万元。 四、开展宣传工作(包括宣传车、宣传资料等)5万元。 五、台风受伤人员医疗欠费3万元。 为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救灾防疫工作,确保救灾药械的到位,有效防止重大疫情的传播和流行,请县府予以补助救灾防疫专项经费50.1万元。 以上请示当否,盼复。 二00四年八月十五日 |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