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促进动物防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各乡(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效果进行监测,以切实掌握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的免疫效果,及时发现疫情隐患,提高重大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切实掌握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在我县的运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及时发现疫情隐患,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
二、监测范围、数量
1、监测范围:县内所有乡(镇)的存栏牛、羊、猪、鸡、鸭。
2、监测数量:每个乡(镇)抽查生猪规模场2个,每个场采集血样5头份,鸡、鸭规模场各1个,每个场采集血样10头份;采取散养户的猪血样5份,牛(羊)血样3头份,禽血样10头份。
三、检查方法
全县分为4个片区,由局包片领导带队交叉检查。血样在县检查组的监督之下由各乡(镇)自行采集,采样工具由县疫控中心统一提供。
四、监测时间
2011年6月1~6月10日,各乡(镇)具体抽查时间由局包片领导另行通知。
五、要求
每份血样2ml以上,要求新鲜、无溶血、不腐败。
六、监测结果处理
经检测,免疫抗体的群体合格率达不到75%的,动物防疫责任人应及时做好补免或重免工作,20天后再次进行抽查,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任人必须作出说明。
上杭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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