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重的母爱 | |
沉重的母爱 2005年4月,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的革某因情人对自己不如以前那么热情,便怀疑她和另一村民杨某有染,并用斧子将杨杀死。革某发现警方对其有所怀疑后,便将此事告知母亲让帮他想个办法,68岁的母亲为保儿子性命,想出自己抵命去死的愚蠢办法,在儿子的催促下,可怜的母亲服毒自尽。 看到这则新闻,我不知您有什么感受,但我自己的心里真的很难受,为这位愚眛无知的母亲,为这样失败的“爱心教育”。至于革某,我真的不想再说什么,一个连人性都没有的东西,还值得我们去说什么呢? 作为一个母亲,教育孩子遵纪守法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忘掉了这一点,就会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不应有的伤害,而最终的后果却只能由孩子自己来承担,这是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从这一点来说,母亲对子女不负责任的“爱”就是一种失职,就是对孩子未来的伤害,对社会来说未尝就不是一种犯罪。与其让孩子在将来因自己的疏失而走上不归路,倒不如从小教育孩子遵纪守法,让他们从小就懂得怎样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生命。同时,要教育孩子以一颗平常心来面对各种挫折与失落,教他们怎样平稳地度过危险期,怎样用不懈的努力来赢得爱情与财富。只有这样,孩子在将来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作为一位母亲,从小就要教育孩子如何来面对自己的过错。一个真正的人(且不论男人或女人),犯了错误就要自己勇敢的面对,不能逃避责任,更不能心存幻想,嫁祸于人。那样只能错上加错,罪加一等。 与此同时,作为一位母亲,时刻应该牢记:光付出自己的爱并不是真正的爱,更不是成功的爱。自己含辛茹苦拉扯大的孩子,到了后来却要让亲生母亲来用生命替自己顶罪,这不能说不是“母爱”的彻底失败。有这种心理的孩子在社会上是根本没有出路的,最终只能害了别人,同时也害了自己。一位成功的母亲应在付出母爱的同时教会孩子怎样来感受母爱,并懂得怎样来回报这种爱,怎样把爱与责任继承过来,并延伸到自己所能接触到的整个世界。只有心中有爱,才能在社会生活中找到真正的爱情,享受到生命的乐趣。 在儿子身犯命案的时候,这位母亲能“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生命来为儿子折抵罪孽——老实说,这种爱的本身是伟大而无私的,只是用错了地方,因而只能是一场悲剧。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种爱又是极端自私的,妄想以自己的生命来为杀人犯开脱罪责,这对社会是一种犯罪,对被害者也是一种极大的伤害,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或许正是有了这位无知而且自私的母亲,才有了这样混账的儿子。这不能说不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在“赏识教育”与“爱心教育”盛行的现在,这一案件无疑给所有的家长、所有的教育工作者上了生动的一课。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深思一下,该怎样来为孩子们补上缺失的这一课呢? |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