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由于劳动合同法关于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法条较为分散。没有对其进行系统总结之前,容易让人产生混乱,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人员常为区分这些情况感到苦恼。为此,我们将为大家总结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情形。
作者:俨道劳动人事部
设:无须支付为“0*月工资”(以“0”代替),经济补偿金为“N*月工资”(以“N”代替),赔偿金为“2N*月工资”(以2N)代替,代通知金为“1*月工资”(以1代替)。用人单位与劳动和解除劳动关系时,存在不支付经济补偿和支付“N”、“N+1”、“2N”四种情况,详见下:
一、支付“0”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的
备注:劳动者未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为由主动辞职的
(二)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缺陷或过错为由单方解除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由于劳动者原因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二、支付“N”
(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进行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备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难以维继,面临倒闭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支付“N+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支付“2N”
(一)法律明文列举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不存在用人单位能行使单方解除权情形时(即劳动者无缺陷无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备注:
经济补偿金(N)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及注意事项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2008年1月1日前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规则与现在不同,需要分别计算(计算规则另文详述)。
注:本内容编于2016年11月1日。如果法律法规发生变更,请参考最新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情形,均要满足相应的要素,比较复杂和专业。
人事部门在解聘或者裁员时,应当按照具体情形预测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当享有的补偿。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如果对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咨询俨道专业的劳动法律师。
俨道有着专业的劳动法律师阵容,任何关于劳动法的问题欢迎咨询俨道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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