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夏,在我自己选订的《张印泉摄影集》第九集前言里,我曾这样写道:
“……现在我自己的摄影格调,似乎有些变了。以前的取材,完全求纯美的发挥,合乎画意的结构;最近的希冀,除美的条件外,仍求‘力’的表现。也许是受环境的激刺,和常看各国杰作的影响吧。一个时代的艺术,常受着社会潮流的推荡而变迁。有史以来,治乱兴衰的时代不同,所产生的艺术亦因之有别。近代摄影艺术的表现亦何能外此。但是目下中国所需要的新的艺术,不是风花雪月,不是旖旎温柔;是披荆斩棘,是开创奋兴。我很希望拿这种主义来鼓舞自己,以从事摄影。我仍希望海内同志,皆往这条路上走,庶几使一般观众,得着些微振奋的概念……。”
在1937年6月举办的《北平第一届摄影联合展览会》目录的前言里,我也说:
“……我们当国难严重的关头,所需要新的艺术,当然以发扬民族精神为前提。……我们对于摄影的希望,是想凭藉着它的功能,对于民族所需要的艺术,略为宣扬,或对于国家社会有万一的裨益。”
当然创作思想的转变,并不是突如其来的,而是受到各方面的影响。在那个阶段 ,除了古典文学之外,我也经常看新文学艺术作品,鲁迅、郭沫若等人的文章,他们对反帝反封建,对救亡运动的鼓吹、对新思潮的介绍,也给了我一定的影响。还有一件事,我记得很清楚,就天津《大公报》本来有一个软性的副刊,叫《摩登周刊》,“九一八”以后就停刊了,停刊词里大意说:国难当头,不能再谈摩登。像这些都给我较大的影响。在“七七事变”以前,摄影艺术的观点,在我写的《现代美术摄影的趋势》一文里(刊登在1937年出版的第十五期“飞鹰”杂志上),我曾提出“简洁、明朗、生动、有力”四个要求,重点是放在“生动”和“有力”上。因为当时国内,所谓艺术摄影,大部分都属于逃避现实、消极的和无意义的,以及纤巧柔媚、软弱无力的作品,而反映社会真实生活、有积极作用、能够振奋人心、有力量的作品,实在寥若晨星。与当时进步文艺思潮有相反的倾向,在国难严重时期,这类摄影艺术实不合乎大众的需要,因而提出上列的四项要求。当然我那时艺术观点的转变,只不过是一种肤浅的理解,实谈不到有什么明确的认识,在个人作品中对所要求的也未能全部做到。至于摄影艺术究竟应该为谁服务,它有什么意义和作用,和摄影家应当具有什么思想感情等问题,都仍然是模糊的。
在1934—1936的三年间,我走的地方最多,拍摄照片的数量也最多,当时各画刊和报刊的采用量也比较大。但绝大多数都是一般的水平,而真正满意有艺术价值的作品,实在是寥寥无几,这主要是:没有明确思想作为指导,在创作上有些盲目进行,对艺术形式的考虑比较多,对题材的鉴别上则往往漫不经心,以致对许多重要生活内容则视而不见,未曾拍摄,现在回想,深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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