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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一枫:世间已无陈金芳(四)

再后来,We就毕业了。凭借小提琴这个特长,我被圆明园那边的一所重点中学招收,开始了平时住校,假期才回家的生活。作为“金帆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我有了许多相当正式的演出机会,参加过和国外学校合办的音乐夏令营,还跟不少“科教文卫”系统的头头脑脑握过手。我与陈金芳那拉琴和听琴的关系自然就此终止。那就像一个无关紧要的秘密,转眼就被当事人忘得干干净净。

在此后的日子里,We仅仅见过屈指可数的几面。

记得有一次见她,是在高一结束,快上高二的时候。当时我刚参加完暑期的“全国青少年音乐联展”,带着一身海腥味儿从青岛回来。连着游了几天泳,再加上刚下火车,我疲倦得很,经过大院儿斜对面那一排小卖部的时候,一不留神踢倒了两个立在马路牙子上的啤酒瓶。啤酒是半满的,洒了一地白沫,我赶紧弯腰把它们摆正,但为时已晚。两个穿着灯笼般的大肥裤子、脖子上挂着大串金属链子的野小子追了上来,他们骂骂咧咧地推搡我,问我“这事儿怎么办吧”。

那些孩子大都是从丰台来的,有的是职高的学生,还有的干脆辍学在家。很多次,我看见过他们把老实巴交的中学生堵在墙角,一边抽嘴巴一边搜兜儿,连人家脚上的球鞋也抢。对于We这些“大院儿”里的孩子,他们仿佛怀有先天的仇恨,只要碰上落单的决不手软。我话也不敢说,只是一味心惊胆战地后退,而这时,一条刺满了文身、龙飞凤舞的胳膊已经搭到了我的小提琴琴匣上。

“拿来我看看。”那人笑着对我说,嘴里露出一颗缺了一半的门牙。

这人我见过,是个赫赫有名的痞子,因为门牙的原因,外号叫“豁子”。那几年里,附近的恶性案件似乎都跟这人有关。更让我害怕的是,他对我的琴产生了兴趣。那是一把德国仿制的“斯科拉迪瓦里”,是我母亲托了不少人才买到的。

琴匣被粗暴地从肩膀上拽下来,我赶紧把它抱在怀里,同时弯腰蹲了下去。这是宁可挨揍也不撒手的姿势,痞子们果然被我的态度激怒了。他们骂着脏话,揪着我的头发,过不了几秒钟,拳脚就会准确有力地落在我的脸上、肋骨上。

就在这个时候,头顶上有个女声响起来:“You丫撑的吧?”我保持着大便的姿势曲颈看去,望到了陈金芳的脸。

陈金芳穿着一双明黄色的塑料拖鞋,脚指甲都被涂成了艳红,它们星星点点地晃动,不知为何又让我想起了当初洒在水泥地上的血迹。再往上,是牛仔短裤下毕露无遗的大腿。她推开那两个小子,又把豁子拉开:

“算了算了。”

豁子似笑非笑地问她:“你认识这孩子?”

“说不上认识。”陈金芳干脆地说,然后加上了一句,“不过他是We院儿的。”

听到她这么说,豁子不知为何露出了乏味的表情。他点上一颗烟,鄙夷地踢了我屁股一脚:“滚蛋。”

我落荒而逃,连头都不敢回。跑到家里,心情渐渐平稳下来,我才开始诧异于陈金芳的巨大变化。让我诧异的倒不是陈金芳突然变得漂亮了,而是我当初从来没意识到她也是有可能漂亮的。她涂了透明唇膏,打了眼影,还染了一头耀眼的黄发,这样的装扮令她的脸棱角分明,甚至具备了西方人的立体感。她大面积暴露的肢体散发着蓬勃、咄咄逼人的肉感。更大的变化发生在她的眼神和表情上,过去那种食草动物一般怯弱、忍辱负重的神态早已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肆无忌惮的泼辣与轻佻。再想起是这样一个陈金芳保护了我,我的耻辱感就更强烈了,那感觉比在音乐比赛上被技法更加纯熟的高手“盖”过去更加难以忍受。

当天晚上,院儿里的朋友在食堂的小灶为我接风。听说了我的遭遇后,两个虚张声势的小“顽主”先是号称要“灭了丫豁子”,但没几句话就把话题转到陈金芳身上了。在他们的描述中,陈金芳已经变成了一个著名的“圈子”,和公主坟往西一带大大小小的流氓都有过一腿。那些人中年纪小的和We同龄,年纪大的足有四十多岁,是“文革”时期遗留下来的“老炮儿”。她被豁子“带着”,也就是近两个月的事儿。与这次转手相伴的,自然又是一场血案,豁子曾经趁夜奇袭过陈金芳上一个“傍尖儿”,用一头裹着布条的钢筋把人家的脚踝打碎了。

此时的陈金芳被塑造成了妖娆、轻浮的红颜祸水,同时还具有了莫大的传奇色彩。朋友们眉飞色舞地议论她的时候,已经忘了就在一年前,他们还把她当成一个土包子踹来踹去。她也早就不住在We院儿的西平房了,而是被谁“带着”,就大大方方地跟谁住到一起。这倒也实现了她当初对她姐姐说过的,“留在北京也不住You家”的誓言。对于这个臭名昭著的妹妹,也不知她姐姐姐夫作何感想,也许他们管过陈金芳,但管不了,更也许,他们连管都懒得管。她姐的包子馄饨摊儿已经发展壮大,开始兼营给附近的小商铺送盒饭的业务,本来就忙得团团转了。

在青岛那个啤酒之乡,我都没有偷偷从宿舍溜出去喝一杯,那天晚上却不知怎么就喝高了。朋友们还以为我遭到了欺负,还在闷头生气,便纷纷劝慰我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没接他们的话茬儿,独自默默地回了家,坐在自己的床上,垂头看着窗外泄进来的斑驳的月光。

出了会儿神,我突然站起来,拿出琴来。我仍然有点儿晕眩,但竭力站稳双脚,让腰杆笔直,演奏了圣桑的《天鹅》。这是作曲家在1886年完成的《动物狂欢节》组曲中的一个段落,旋律凄美哀婉,叫人心碎。

如今想来,我颇为当时的自己感到不好意思:哪儿来的那一股子泛滥的纯情劲儿啊,简直像怡红公子一样,逮着个女的就能腆着脸对人家感时伤怀。我一边拉琴,一边抬眼望着窗外白杨树肃然的黑影,忧伤地寻觅着。我期待自己能像当初一样,发现陈金芳背手靠在树干上。如果这一幕出现的话,我会直视她早已大变的容貌,真诚地感受她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少女的光彩。我还臆想着听我拉琴的时候,她那女流氓式的、满脸浑不吝的表情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派沉静与专注……她的脸上甚至还会带着和我一样的忧伤。(原作者:石一枫)但是很遗憾,那天晚上,陈金芳压根儿就没在我的窗外出现过。理性地想一想,她再也没必要来了啊。以豁子为首的那帮人刚刚向她拉开了新舞台的大幕,她不仅留在了北京,而且陡然意识到自己成了红人儿,晚上正是她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我的朋友们声称在很多“上档次”的地方看见她,比如说“民族饭店”旁边新开的那家韩国烤肉,再比如首体南路上的滚轴溜冰场,甚至还有崇文门外久负盛名的“马克西姆”餐厅。“带上”她之后,豁子还买了一辆二手的菲亚特“乌诺”轿车,这在当时的年轻人中,绝对称得上是石破天惊之举了。要知道,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司局级干部才能坐上国家配备的老款“丰田”或者“尼桑”,而拥有一辆私家汽车,无论大小,都已经是典型的“成功人士”的标志了。

也就是说,变成了“圈子”的陈金芳再也不需要到我这儿来解闷了。We演奏者和听众的关系就此宣告结束。想明白这一点之后,我终于停止了拉琴。我的心里突然涌上了被人抛弃的感觉,假如再矫情一点儿,我几乎要吟出一句“从此萧郎是路人”之类的屁话了。但是不得不承认,在此以前,我是从来没打心眼儿里看得起过陈金芳啊。如今人家不来了,我倒一厢情愿地煽起情来……我他妈什么玩意儿啊。

那也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身上充满了虚伪的、专属于知识分子的恶劣脾性。也怪了,从这个角度认清自己之后,先前的羞耻感反而消失了。我几乎是如释重负地躺到床上,转眼就睡着了。

在那之后,我还见过几次陈金芳,都是在暑假或者寒假期间。朋友们对于她的传言,有一些在我这儿得到了证实,有一些则存在出入。比如说,豁子的确开了一辆“乌诺”轿车,带着她穿街过巷,但那车并不只是为了兜风而买的,他们还用它来拉货。万寿路南边有一个小商品批发市场,豁子使出泼大粪、扔砖头等一系列青皮手段赶走了几个浙江人,接管了人家的摊位,陈金芳顺势又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老板娘,专卖广东生产的便宜服装。我到那市场去给谱架配螺丝时,曾看见她着装艳丽地端坐在摊位后面,豁子则满头大汗地跑进跑出,从停在门外的车里将鼓鼓囊囊的蛇皮袋扛进来。此时此刻,他们的形象就不是流氓和“圈子”了,而是像极了一对勤勤恳恳的小买卖人。尤其是陈金芳,她与顾客讨价还价时那副熟练、老到的口气,让人很难相信她连十八岁都不到。只是在有人问起她本人身上穿的、质地明显精致得多的衣服“有没有货”时,轻佻傲慢的表情才会回到她脸上。

“想买这个呀?那得奔'燕莎’。”陈金芳翻了个小白眼说,同时对豁子扑哧一乐。

看起来,陈金芳对眼下的生活状态充满了死心塌地的热情。按照这种趋势,她在此后几年、十几年中的轨迹几乎是可以想见的。比起现如今,当年的经济环境明显要宽松、公平得多,更关键的是机会遍地都有,只要能吃苦会算计,没有什么“背景”的人也能混得丰衣足食,甚至还能发笔小财,一跃进入暴发户的行列。陈金芳和豁子算不算得上情投意合谁也说不好,但起码,这俩人应该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对金钱有着强烈的攫取欲;而在“兄妹开荒”的生涯里,他们的性格也会逐渐被磨砺得踏实、安稳。尤其是豁子,不大不小地吃几次亏,就能让他学会收敛自己的流氓习性和暴脾气。等到他们“姘”累了,会自然而然地结婚,繁殖后代,那时的豁子多半会梳上一个大背头,胳肢窝底下夹着真皮手包,整天忙活的事儿不是满嘴跑火车地谈生意,就是通宵达旦地打麻将;陈金芳呢,她的身体会发胖,她的皮肤和头发会一起变得干黄,她的手上脖子上还会戴个半斤八两的金首饰,她会满嘴脏话地骂丈夫骂孩子,但又随时随地琢磨着能为自家人占点儿什么便宜……

千万别认为我的这番形容有讽刺之嫌,告诉你,这就是那年头的男女“顽主”们浪子回头之后的典型形象。这也是我作为一个同学,对陈金芳报以的相当务实的祝福了。

但是无需展望多年以后,仅仅才过了不到两年,陈金芳就证明了我对她的预期是错误的。与此同时,我还让我母亲对我的预期也落了空。高中毕业后,我没有进入音乐学院,而是被迫改投了一所综合大学。尽管我从小到大拿过厚厚的一摞获奖证书,但却在最关键的“艺考”环节中被淘汰了。主持考试的教授对我的评价是:技巧有余但却缺乏灵感,如同一座过早发掘殆尽的贫矿,提升空间极其有限。他们断定我无论再怎么苦练,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演奏家,顶多作为一个娴熟的匠人在音乐圈儿里混日子。平心而论,这样的认识不可谓不客观,连我自己都心服口服。

也许是不忍心看到我那么多年的琴白练了,两个好心的老师还把我推荐给了普通高校的管弦乐团,为我换来了几十分的特长生加分。尽管最终拿到了烫金的录取通知书,但我的心情仍然颓丧极了,整个儿人沉浸在漫无边际的失败主义情绪之中。我对小提琴也迸发出了一种近乎生理性的厌恶,几乎一看见那玩意儿就想吐——这也是许多专业琴手改行之后的普遍反应。上大学之前的那个暑假,家人不爱搭理我,我也不想跟他们说话,整天不是把自己闷在屋里,就是骑着自行车在街上闲逛。我黑了一圈儿也瘦了一圈儿,骑车的时候也不抬头看路,而是低头盯着柏油路面上的斑点如蚂蚁迁徙般涌向身后。我还会恶狠狠地诅咒自己:让车撞死才好呢。

有那么一次,我骑着骑着,便真的撞上了什么东西。很遗憾也很庆幸,不是迎面而来的大卡车,而是前方的一辆三轮车。骑车那老头儿也没有嗔怪我,而是像掏自个儿裤裆那样按着车闸,伸着脖子朝马路对面看热闹。

那里围了一圈儿人,尖厉的叫声不时响起。因为正在垂头丧气,我没心思看热闹,便想绕过那辆三轮车,继续漫无目的地游荡。但又一声女人的叫喊传过来,令我像听到熟人的召唤一样,不由自主地扭头。我果然在人堆里看见了陈金芳。

她斜坐在地上,背对着一家门脸崭新的服装店,店面的两扇玻璃门上分别印着血红的大字,一边是“精品”,一边是“时尚”。阳光滑过红字照在她脸上,仿佛流得一头一脸都是血。而她脸上确实还附着着许多汁液,大概是眼泪、鼻涕和口水混合而成的。陈金芳捂着她的腰,大口地喘气,旁边的豁子却揪起她的头发,令她像某种水鸟一样伸着脖子仰面朝天,同时用脚狠狠地踩向她的小腹与胯骨,发出了扑扑的声音,很像在踩一只暖水袋。男人打女人本来就很刺激,何况是打一个蜜桃般的年轻姑娘,群众发出轰然的感慨,有人不凉不热地劝架,却没人真上来阻拦一下。而在挨打的过程中,陈金芳始终是一言不发的,她只是尖叫,嗷一声,又嗷一声。我突然想起来,过去遭到班上同学欺负时,她也是这个反应。她就像个一捏就响的橡胶娃娃,当疼痛转瞬即逝,她便会归于平静。(原作者:石一枫)也不知是怎么了,血腾地充满了我的脑袋。我头晕眼花,四肢却几乎自主地运转了起来:下车,过马路,冲进人堆,照着豁子的肚子踹了一脚。我从来没有真正与人打过架,因此那一脚踹得很没威力,豁子条件反射地侧了下身,就轻易躲开了。但他还是不得不退开一步,与我对峙。我的表情一定是咬牙切齿的,心里却绝无英雄救美的豪迈气概,而是一片百草荒芜的颓丧。学琴不成、苦功尽废,对自己深深的失望在这一刻膨胀发酵,演变成了破罐子破摔的寻死欲望。陈金芳被打成什么样我才不管呢,我的真实念头,竟然是想借助豁子的手,让他一刀把自己捅了。

我的出现登时让旁观者们“哦”了一声,我猜,他们中的许多人一定把思路往情感纠纷上引了:俩小伙子为了个“圈子”当街动手,多么俗套又多么让人激动。而豁子果然挺配合我的想法,他嘟囔了一句“你丫作死吧”,眼眶里流出空洞的、狼一般的光来。他的右手则缓缓地向牛仔短裤的屁兜儿摸过去。这种人出门都是随身带刀的。从他的眼里,我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的下场:血溅五步,像狗一样趴在水泥地上,四肢间或抽一下筋。这副耻辱的样子是多么适合给虚无的、没有意义的人生画上句号啊,十八岁的我盖棺定论地想。我的两腿开始打战,括约肌几乎失灵,费了好大劲儿才没让自己当众尿出来。这不是因为我怕死,而是我正在准备受死。

但只一转眼的工夫,那让人血脉沸腾、灵魂出窍的时刻就结束了。豁子插在屁兜儿里的手刚掏出来,便被一个匆匆赶来的警察攥住。警察熟练地使了个绊儿,把他按倒在地,手反剪在背后上了铐子,然后一边擦汗,一边公事公办地询问怎么回事儿。

群众七嘴八舌,半天也没讲出个头绪。而此时,豁子却一反常态,露出近乎于委屈的表情来。他撅着屁股,脸被按在水泥地上,斜着眼睛看向陈金芳,缺了个口儿的门牙发出嘶嘶的哨音来。

“你是不是不想过了……”他挣扎着对她说,口气与其说是质问,倒不如说像是哀求,“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陈金芳呢,她仍沉默不语。她的手还捂在小腹与胯骨的交界处,但表情是淡漠的,近乎凛然。面对豁子被挤得变形的脸,她的眼神如同在看一个陌生人。无论是警察还是围观的人,都竖着耳朵等她说点儿什么,但陈金芳始终没开口。她就那么坐着,仿佛出神入定了。

“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豁子又叫唤了一声。

警察倒是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他嗤笑一声,拽起豁子,塞进微型面包车改装成的110巡逻车:“甭跟这儿散德性了,有话到所里交代去吧——那女的,你也得去。”

陈金芳便顺从着站起来,却没走向巡逻车,而是一瘸一拐地往店门里走进去。这时警察又把注意力转向了我:“有你事儿没有?”

我还没说话,陈金芳头也不回地甩过来一句:“没他事儿。”

“哦,那你算见义勇为的?见义勇为也得讲究方式方法是不是?”警察晃了晃从豁子那儿缴获的三棱匕首,换了种推心置腹的口气对我说,“听我一句话,国家少了你照转,You家少了你——不行。”

然后他拍拍我的肩膀,让我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就没工夫给你写表扬信了。”在众人的注视下,我仍浑浑噩噩,却没离开,而是跟在陈金芳的身后,拐进了店面。这是个新开的服装店,刚装修好,地砖的缝隙还勾着白边儿,不锈钢衣架上空空荡荡的,尚未来得及罗列任何商品。店面后面,有个简易的卫生间,陈金芳缓缓走到带镜子的洗手池前,仔细地梳洗。她拿毛巾把脸上的各种汁液擦拭干净,又长久地凝视镜子里的自己。站在她背后,我看见她眼眶和颧骨上泛起的大块瘀青,也看见她正透过镜子看着我。

毫无预料地,陈金芳转过身来,像鸟一样张开双臂。我便如同受到了什么神秘的召唤,一头扎过去和她拥抱。论个头儿,我已经比她高出不少,但身体却不知不觉地越陷越低,直到单腿跪着,脸埋在她的胸前。在摩挲的过程中,我感到她已经膨胀得相当可观的胸脯反复蹭着我的面颊、耳朵。我把它们挤得变形,它们则让我险些窒息。这还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与女性如此密切地肌肤相亲呢,那种气息和质感只在我的春梦里出现过。但是此时此刻,我却毫无邪念,就连少男下意识的血脉贲张也没有发生。我心里很清楚,这是一个失意人和另一个失意人的拥抱。陈金芳散发着近乎母性的慈爱,而我则想要从她那儿得到安慰。我希望有一个人和声细语地对我说:没关系,你所经历的都是小事儿,不妨碍世界照转生活照过……然而没人说话。我只能箍起臂膀,把陈金芳的腰越勒越紧。

和她相拥的时候,我是不是没出息地哭了,蹭了她一前襟的鼻涕眼泪?这个细节我是真忘了。但陈金芳的气味和触感却像嗞嗞冒烟的烙铁,在我的感官中留下了真切、不可磨灭的记号。

过了些日子,我顺理成章地到大学报了到。我父母大概认可了我这辈子必将沦为一个庸人的前景,从此对我的事儿不闻不问,我呢,更是年纪轻轻便开始学习着用混吃等死的心态应对生活,并且成效斐然。因为脾气出奇的随和,谈吐又不令人生厌,我在脂粉堆里相当如鱼得水,很快就交上了固定的和不固定的女朋友。记得第一次和女孩在路灯底下拥吻时,那姑娘突然推开我,认真地问:

“你以前没和别人这样过吧?”

我居然无言以对。这让她失望极了,那副表情简直像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跨出“人类的一大步”后,蓦然看到月球上插着苏联国旗。再往后我就学精了。当外语系的系花茉莉问出类似的话时,我先考虑了一下自己是否真的爱上了她,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我笃定地说:

“当然没有,一直守身如玉地等着你呐。”

“骗人吧你?”茉莉既欣喜又羞涩地埋下了头。啊,原来她们在乎的只是一个态度。

在此情此景中,我会不可遏制地想到陈金芳。这时我陡然意识到,以前把她视为无关紧要的陌路人,这是在骗自己呢。陈金芳变成了我记忆中诡异的存在,她不是我的初恋,却又恍若初恋,她没跟我说过几句完整的话,却又是我绝无仅有的倾诉对象。这样的关系,从她第一次站在我窗外听琴的时候,就埋下了种子。然而现在琴已经被我束之高阁,陈金芳也不知去向了。(原作者:石一枫)周末从大学回家的时候,我曾经专门去过最后一次见到陈金芳的那条街。街道没怎么变样,但服装店的店门已经紧闭,挂着小孩儿手腕粗的链子锁,张贴着转租广告。许福龙倒是又在We院儿的食堂干了两年,陈金芳她姐的馄饨摊儿则因为卫生不达标被取缔了。后来,这对夫妻也离开了北京,据说是回老家继续开饭馆了。至此,陈金芳和她的家人像是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拿高压水枪一冲,转眼就不留痕迹。对于北京这座城市而言,这也是大多数外来者的命运吧。

曾经“带着”陈金芳的豁子,倒是与我有过一次不期而遇。那是在我大学刚刚毕业的2002年,帕尔曼第二次来华,他先在上海音乐学院开设了为期三周的“音乐大师班”,然后在北京举办名为“贝多芬之夜”的专场演出。因为小提琴已经成了我的心病,那次演出我本来不想去听,但又恰恰因为心病,开演当天,我便开始坐卧不安。踌躇良久,我最终还是坐车赶往人民大会堂。这时票已售罄,各路神仙正飘然入场,一队蛮横又神秘的豪华汽车直接堵住了会场入口,穿黑西服的警卫簇拥着一个打扮得像绣球似的胖老太太走出来,并厉声呵斥记者:

“别瞎拍。”

我在台阶下的小广场上晃悠着,想等黄牛上来搭讪。几分钟以后,果然有一个男人凑近过来,像电影里的特务接头一般掀开夹克衫的一角:“要票吗?”

“多少钱?”

“八百。”

“没那么多钱。”我说。这是实话,那时候我刚到一家国有事业单位上班,工资少得可怜,几乎每个月底都得到父母那儿蹭吃蹭喝。

那人转身就走,同时轻蔑地骂了一句:“操,没钱到这儿干吗来了?”

正是这个“操”,让我留意起这个在黑暗中面目不清的票贩子来。他的上舌音发得很不标准,听起来好像是漏气了。我跟上两步,借着一辆汽车的灯光,果然看清了豁子门牙上的那个洞。

他也认出了我,愣了一下:“你还好这口儿呢?”

我点点头,同时恍惚感到自己和他之间还有什么事儿没“了”。他不会再续前缘地捅上我一刀吧?豁子却咧开嘴,近乎粲然地笑了,然后以亲热的口气跟我谈起生意来。他表示,看在“过去在一片儿混”的情分上,可以给五百块钱把票转给我。

“这票我弄来也费劲,还得到院里找人去。”

但这个价格也超过了我的承受能力。我拒绝了他,索然地点上颗烟,望着远处影影绰绰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发呆。

又过了一会儿,演出正式开始了,广场上的人群稀落了许多。豁子兜售了一圈儿,票仍没出手,便又绕回到我面前:

“一口价,二百。你还能听上上半场。”

我兜里的钱恰好还剩二百多。但这时我却改了主意:“算了。”

“别再往下侃了,这票进价就得二百。”他抬手看了看表,焦急地说。

我还没有答复他,却望见大会堂的工作人员已经在关闭正门了。十五分钟的最后入场期限到了,豁子的票彻底砸手里了。他的两个嘴角滑稽地撇了下去,既像哭又像笑,但却什么也没说,垂头丧气地转身离开。

我却追上去,邀请他找地儿喝一杯。豁子诧异了一下,随后和我乘公车来到西单电报大楼侧面的一家酒吧。两杯啤酒下肚,他的情绪好了起来,话又碎又密。We聊到了过去“那一片儿”的几桩神人神事儿,发现共同认识的人还真不少。显而易见,豁子如今混得不怎么样,掏出来的烟已经不是“万宝路”而是两块五的“都宝”了。他在追溯自己当年是如何挥斥方遒时,透出一种滑稽的英雄迟暮的气息。随着生活越发光怪陆离,那一代“顽主”的好日子终于过去了。而我则看准时机,把话题引到陈金芳身上。

“当初为了个'婆子’差点儿跟你翻脸……用You的话说,这就叫老鼠操猫×吧?”

“你跟她很熟?”

“真就是同学,在班上几乎不说话。你掏刀子的时候我差点儿都尿了。”

豁子爽朗地摆了摆手:“没必要害怕,其实我也是外强中干,就想吓唬吓唬你……再说后来警察不是来了吗?”

说到陈金芳的时候,豁子倒是心态平和。他歪着脑袋思考了半天,最后下了这样一个结论:“这女的,最大的优点就是——活儿好。”

“我没体验过……”

“那挺遗憾的。我前面'带’过她的那几个人也这么说。”

至于其他方面,豁子对陈金芳其人的评价基本是负面的。他认为她没见识、上不了台面儿,脑子也笨,甚至还不讲卫生,“为了把丫身上的泥儿搓干净,那阵儿没少买老丝瓜。”他还后悔拿出本金来让陈金芳做服装生意,那买卖看似红火兴旺,实则由于不善经营,很快就赔了个底儿掉。而陈金芳呢,丝毫没为俩人的生计考虑过,手头已经很紧了,却还一个劲儿地逛商场、吃西餐,每逢北京有小剧场话剧、音乐会之类的演出,都会死磨硬泡地让豁子给她买票。他如今干的这生计,就是当年蹚出来的路子。

“她整个儿一傻逼。刚进城的山炮儿我见多了,但就是没见过这么急吼吼地想要变成贵族的。”豁子越说越激动,索性既厌恶又懊恼地骂起街来,“我那时候真是色迷心窍,为了她跟老家儿都闹掰了,我妈干脆搬到我舅舅家住着去了……就这样丫还不知足呢,后来居然偷偷把店里所有的钱都拿出去,说是想买钢琴。我实在寒了心了,索性抽了她一顿,让她滚蛋……你那时候也够没眼力见儿的,上来就跟我乍翅子,现在你评评理,那事儿换你你不跟她急?”

我莫名其妙地一激灵:“你说她要买什么?”

“操,钢琴。”豁子门牙漏气儿地说,“她也不知在哪儿认识了个乐团退下来的辅导老师,人家说她手长适合学乐器,她就死活非要买那玩意儿。当时We刚刚把摊儿盘出去,租了个门脸房,手里就剩两万多块钱准备到广东上货呢。我刚开始也好好劝她来着,我说就算你真喜欢'音药’你能保证自己变成钢琴家靠它吃饭么?顶多是一业余爱好,想买也得等挣了钱再说呀。可她就是不听,跟疯了似的,我把钱锁抽屉里她愣拿改锥撬开了……说实话,我到现在都不明白这人脑子里想的到底是什么……”(原作者:石一枫)至此,我总算知道了豁子当街暴打陈金芳的前因后果。实话实说,仅论这桩事情,大部分人都能体会到豁子的委屈和苦衷。他浪子回头,对陈金芳仁至义尽,这样的故事简直像是从九十年代的香港烂片儿里扒出来的——可惜遇人不淑,满腔热血奉献给了一条欲壑难填的白眼儿狼。但再想到陈金芳,我固然不能否认虚荣、肤浅这些基于公序良俗的判断,但仍然感到了一股难以言明的悲凉。她曾经像孤魂野鬼一样站在我窗外听琴,好不容易留在了北京,却又因为一架钢琴重新变成了孤魂野鬼。滑稽的是,力劝陈金芳买钢琴的那位“辅导老师”,我也是认识的。那人水平其实还算可以,给不少小有名气的美声歌手当过伴奏,只不过说话办事完全像个神棍。他有个副业,是充当一家日本琴行的“顾问”,说白了就是推销雅马哈钢琴,为了那点儿提成,每当遇上傻乎乎的妇女儿童,他都会摩挲着人家的手惊叹:

“这跨度,这力度,不弹钢琴就是暴殄天物。”

我自然还联想到了自己学习音乐的经历。与陈金芳相反,我自打懂事儿伊始,就被家人往脖子上按了一把昂贵的小提琴。我没有过选择爱好的权利,因此感受到了和陈金芳相同的、孤魂野鬼一般的寂寥。最戏剧性的,莫过于We俩人的结局:无论幸运与否,到头来都与音乐无缘。这么想来,当年We那演奏者和听众的关系,又是多么的虚妄啊,虚妄得根本就不应该发生才好。

我那天晚上喝得酩酊大醉,自己的钱花光了,又揪着豁子的脖领子,抢了他的钱包继续买酒。豁子也喝高了,他嘴里吹着哨儿,把作废的帕尔曼音乐会门票掏出来,用打火机点着,和我对火儿抽了颗烟。火苗把酒吧老板吓了一跳,他果断地把We轰了出去。出了门,豁子犹在搂着我的肩膀抒情,含混不清地说“你这个朋友我交晚了”,我则把他甩在马路牙子上,头也不回地走了。

自从那次见过豁子,陈金芳在我的生活中便彻底断了音信。我到底没弄清她去了哪儿,也不再关心她去了哪儿。没想到,当我把她遗忘之后,陈金芳却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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