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台安县医保局获悉,为方便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医保局现将缴费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三种情况三个办理时间段您要看仔细啦!
一、从2016年1月起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部分,由财政统发工资中代扣代缴,参保单位只需办理人员变更手续,退休职工缴纳超限额保险费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其他各参保单位和个人,请于每月20日前到医保局征缴科缴费,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停止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包括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待遇)。
咨询电话:4934113 4934116
二、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困难企业退休职工、4050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从2015年11月2日开始至12月20日止, 到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楼(政府路西)刷银联卡缴费,不收现金。
各类人群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成年人250元;老年人200元;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60元;困难企业退休职工480元,4050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2659.26元(今年仍是先交费后补贴的方式)。
咨询电话4934113 4934116。
三、2016年上半年特、慢病办理:
1、认定时间:2015年11月—12月份。
2、认定所需材料:近两年的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及其诊断书;两张一寸照片;医保卡。
3、复审时间:12月份复审。
4、复审所需材料:上年度特、慢病审批表;相关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咨询电话:493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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