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的自由,成为了累赘。没有人提醒我逛超市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小时,否则,晚饭成了夜宵;也没有人提醒我,不能躺在被窝里煲电话粥,否则,这个月孩子只能喝面糊糊;更没人提醒我,不能在午夜两点以后才想起去洗澡,水淋淋的头发弄湿了枕头。
·恐婚不是一种时尚,而是一种病
有些人喜欢用眼睛思考,用嘴做事。当看见一些收入不菲、面容姣好、生活惬意、朋友成群却仍然身单影只的独身者时,以为是他们的一时糊涂,其实他们活得比任何人都清醒。
人的一生是否该循规蹈矩?在婚姻中遵守公式化的概念?读书择业、相亲恋爱、谈婚论嫁、为人父母、加薪升迁,然后捱到退休年龄,坐在日影之下,读着光阴穿梭的脚步?
婚姻是期货,没有人能够准确的预知未来,婚姻除了相对固定的性关系,人在社会中的责任关系之外,更多的还是来自精神上的那种依恋和慰藉,单就精神来讲,没有必要将爱情圈定有婚姻的框内,挂在墙上做为生活的装饰品,婚姻其实是爱情多余的附属品。
·网络距离,使你我如此美丽
美学中讲究距离与朦胧之美。观瞻五岳,气势磅礴;顾盼流水,飞瀑涌泉;秉烛隔案,灯下美人如画,一切醉心美景都在恰当的距离与朦胧之间。
人与人之间也需要一种距离,走近了,就会发现人也会如猪一样吃食,如狗一样摇尾,如鼠一样龌龊,如蝎一样恶毒。
而恰好是网络给了你我这样的恰好的距离。
曾有朋友玩笑说:都是这掌门,那掌门,电脑一关,都是厨房里的掌勺,我听后不禁哈哈大笑。
网络距离,任可以凭借自己的想象来臆断判定对方的身份、地位、容貌,对方的语言文字足以使他身材伟岸,名声显赫,财聚如山,形象高大,这恰好就是内心中那个苦恋多年的偶像。文字的忧伤会击倒一大片有护花之勇的使者,小资的情调会感染一大批倾慕浪漫的蜂蝶,似是而非、半遮半掩的身份会招来一大群踏破铁鞋苦觅大款富婆的实用主义者,是网络给了命运这样的“良机”。
·网恋,插足婚姻的第四者
网恋是一个老得不能再老,俗得不能再俗的话题,网恋成了网络无需DAN鉴定的亲子。
当婚姻成了碗中的鸡肋时,昔日的浪漫与激情在视觉疲劳中淡成了虚无,精神饥渴,寻求慰藉,逃避现实,碰撞激情是发生网恋的主动因素,为“先发制人”,其中不乏抱着碰撞“一夜情”的性激情体验者。多情善感,节制不足,暧昧有余,是发生网恋的被动因素,其中多数是自欺欺人柏拉图式的精神恋者。
一直以来,人们以身体上的背叛为不可饶恕的道德罪过,新法中以过失方限定于法律层面。但精神上的背叛却远比身体上的背叛更具彻底性,任何一次身体的背叛,都是由精神的叛离为起步,而那些精神背叛下的婚姻却显露出名存实亡、更为彻底的悲惨结局。
网恋常常会被冠以“以爱之名”,一个已婚者无论在虚拟还是现实,用“真爱”来做为背叛婚姻的宣言,都是极其匮竭道德,极其缺乏责任的一种表现。
婚姻是两性之间的一种关系,是共同承担与面对的约定,也是可以解除的。如果婚姻失去了继续经营的价值,做好善后,完全可以给自己自由。离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轻率的结合与轻率的分离。
性在中国是一个较为隐蔽的话题,几千年的传统禁锢着人们的思想,人本身具有七情六欲,而把性划为不可涉足的禁区,其实就是对人性的一种蔑视。
表面的平静未必就能掩盖其中的暗流,随同网恋一同出现的还有“意淫”,意淫=意念想象+手淫,是脱离了肉体,专注于精神而存在。
第一次接触到这个词汇,是在两年前百度里搜出一篇名为《左手鼠标,右手高潮》帖子里,也在那时,第一次意识到,意淫已经是网络一种较为普通的现象。
意淫的存在,只能理解为是一个人的性正常。
曾有人说,男人是无法抵挡像猫和狐狸一样的女人,言外之意,男人需要女人具有猫一样的温顺、缠绵、善于撒娇和狐狸一样的媚惑之力,而通过想象来完成和这样女人的交媾过程,不能不说,其具有丰富的想象力。
·如果婚姻只如点动鼠标那样轻松
“网婚”同样是科技进步带来的新生事物,轻轻点动鼠标,从“发喜帖”、“办喜筵”、“拜天地”、“进洞房”到婚后的“操持家务”、“挣钱养家”,甚至“生儿育女”,以至于日后夫妻不和而引发的“离婚”,梅开二度的“再婚”都会轻松完成。
我不得不感慨,存在即有道理。
有专家指出,网婚虽属虚拟婚姻,但当事人以现实的态度去接受虚拟存在的婚姻,就表明已经生情,应是婚外情的一种。更令我眩晕的是,随同“网婚”一同走进我思想的是“十二万网络夫妻”。
·虚网以待,谁来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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