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喪日
寅月逢 甲 日
卯月逢 乙 日
辰月逢 戊 日
巳月逢 丙 日
午月逢 丁 日
未月逢 己 日
申月逢 庚 日
酉月逢 辛 日
戌月逢 戊 日
亥月逢 壬 日
子月逢 癸 日
丑月逢 己 日
謂之 重喪日
有人認為,重喪日應該是「复」日。根據《協紀辨方書》所載,复日是這樣的:『天寶歷曰:复日者,為魅罡所繫之辰也。其日忌為兇事,利為吉事。
歷例曰:复日者,正七月甲庚,二八月乙辛,四十月丙壬,五十一月丁癸,三九六十二月戊已日也。
曹震圭曰:复者,重見也。為本建之辰與所遇之幹同也。假令正月寅即甲也,而觀甲是复也。又如,辰戌即戊也,丑未即己也,而觀戊己是复也。餘倣此。
地理新書云:正月甲,七月庚,二月乙,八月辛,四月丙,十月壬,五月丁,十一月癸,三月九月戊,六月十二月己。
按:建寅而得甲日,則是月與日同也。為兇事之所忌者,蓋猶忌月建之義。然幹與支不可同日語矣。俗則以為犯此則致重喪,益無是理。《選擇宗鏡“載:古人喪葬課多用建日。又曰:正月甲日乙日得令得祿最吉;三月戊日雖不得祿而實得令,次吉。然則復日之忌固不可從,而世俗相傳已久,今定為“鳴吠」遇复日則忌,「德」「赦」「六合」遇复日則不忌。庶存其名不害於義雲。』
《協紀辨方書》所載與民間所傳有相同有不相同。 《協紀辨方書》記的複日,其實是地支藏幹主氣之幹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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