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重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表外化问题

  近一个时期以来,少数金融机构超范围办理买入返售业务,将不良贷款场外交易,协议买卖,以此降低不良贷款率,掩盖其经营风险,给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带来了隐忧。为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应给予经营者有如实释放经营信息的空间。金融机构内部不良信息,尤其是涉及经营者利益的不良信息,经营者最为敏感,忌讳对外披露。而对金融风险管理者来说,是需要深入了解掌握和难以获取的信息。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隐患,全面、准确掌握金融业经营风险信息,金融风险管理与防范工作应采取疏导政策,对金融机构信息反映和披露给予客观、全面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区分主客观原因和责任,使经营者敢于向管理部门如实报送实情,进而构建获取金融风险信息的机制和渠道。应避免实施“一刀切”的高压政策,导致经营者采取各种方法隐瞒问题,报喜不报忧,增加金融风险排查难度。

  二是密切跟踪地方金融机构盘活优化资产工作,强化金融风险真实性监测。坚持金融传统风险和金融创新风险监测并重,既要关注政府干预、恶意逃废债和内部机制失灵带来的信贷资产损失风险,还要关注金融创新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对违规性风险监测。根据排查各类金融风险需要,应扩大获取信息的渠道、手段和方法。实施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相结合,对非现场采集的重要指标明显变化数据,及时了解原因说明情况,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风险监测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坚持收集行业信息与社会信息相结合,关注行业风险向地方金融机构传导渗透。及时了解区域内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业、“两高一剩”行业、民间融资等风险与地方金融机构的关联度,核查风险状况,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三是多方协力,缓解困扰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的压力。针对目前地方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滑坡,盘活难度大,隐性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的状况,有关区域的监管部门应客观地向地方政府通报情况,提醒对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下降、经营风险增加的高度重视,将盘活地方金融机构信贷资产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经济工作来抓。根据目前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现状,应协调公安、检察、法院、财政、纪委等部门,狠抓三类债务人的清收工作。即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关停企业的债权追偿、有能力履行担保责任的主体。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对恶意逃废金融债权的行为实施依法严厉制裁,提高失信成本和代价,在维护金融债权的同时,提高社会诚信理念,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四是关注地方金融机构投融资新业务,及时掌握风险资产变化及去向。要严格落实国办发〔2013〕67号文件,按照理财与信贷业务分离、产品与项目逐一对应、单独建账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加强行为监管,严格风险管控。对于地方机构开展的不良贷款转让、买入返售行为应按银发〔2014〕127号文要求进行规范和纠正。要向金融机构明确,地方机构管理部门有关 “鼓励行社之间进行帮扶”精神,相互之间的帮扶所涉及业务要符合法律规章。现行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项目报表中有关“买入返售贷款”的前瞻性科目设置,不能与政策许可的业务相混淆,作为超范围办理业务的理由。

  五是健全完善金融机构投融资业务规章,增强规范市场行为的可操作性。根据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投融资业务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应尽快完善同业存款业务、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同业投资业务等规则,尽快出台人民银行规范金融机构投融资业务的相关规章,对于文件规章禁止的行为要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明确具体的处罚标准、处罚金额和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等内容,以提高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便于对地方金融机构过度利益驱动行为的约束。相关规章的制定应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业务创新,实行宽松管理,规范引导。对过度逐利投机有害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的行为实行严格管理、从严处罚原则。既尊重金融机构业务创新,营造有利发展的环境,又要始终坚持防范风险隐患,维护金融稳定。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神秘的资产负债管理部
【建纬观点】不良资产行业的前世今生
市面上好多金交所产品,说是在国有交易所备案,安全性高,请问这种理财产品安全性高么?
业务运作(代理销售)
地方AMC不良资产处置新尝试:远期收购
中国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面临的问题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