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府
畢原:今咸陽縣北五裡有畢原,係畢公髙所封。竹書穆王十四年狄人侵畢,後不知何以亡。春秋時,裔孫畢萬仕晉。
驪戎國、櫟:臨潼縣東二十裡為春秋時驪戎國。國語雲“晉滅驪戎”,史記年表稱在獻公之五年。實魯莊公之二十二年也。其地亦曰櫟陽。史記秦獻公二年徙都櫟陽,櫟陽城在臨潼縣北三十裡,據此則驪戎地當入于秦。又縣竟為秦侯麗地。
成十三年晉及諸侯之師伐秦,濟涇,及侯麗而還。則此時驪戎之地已為秦有,距晉滅驪戎之歲凡九十五年。其由晉入秦之年則不可考矣。舊以為晉之櫟邑,非也。襄十一年秦晉戰于櫟,左傳庶長武濟自輔氏,與鮑交伐晉師,則櫟當為河以東之地,櫟陽去河絶逺,不得牽混。
西周豐邑:有酆宮,又有靈囿,囿中有靈臺。僖十五年秦獲晉侯舍諸靈臺即此。
酆國(崇國):左傳所謂畢、原、酆、郇,文之昭也。即文王所宅之酆邑。本崇侯虎國,文王克崇而居之。故詩雲“既伐於崇,作邑于豐”,武王既遷鎬京,封其弟于此。竹書“成王十九年巡狩侯甸,正百官,黜酆侯”,葢絶封久矣。宣元年晉趙穿帥師侵崇。
涇水:涇水匯入渭河。涇陽有睢城渡,即諸侯濟涇,秦人毒涇上流處。
商州(秦楚之間所謂“陰地”)
上雒、莬和、倉野:為晉之上雒邑、及莬和、倉野之地,哀四年蠻子赤奔晉隂地,楚起豐、析與狄、戎,以臨上雒,左師軍於莬和,右師軍於倉野。水經注“丹水自倉野東歴莬和山,又東至商縣。”上雒,春秋時晉地,即今商州治也。今州南百四十裡有倉野聚。
商邑:雒南縣為楚之“商”邑,文十年傳楚子西為商公。上雒,本契所封,春秋時屬楚。葢近河南南陽府界。哀四年楚使謂隂地之,命大夫曰將通於少習,以聽命。商縣,武關也。春秋時武關屬楚,在商州東少習山下,故亦名少習。
同州府(黃河秦晉對峙區,河洛之間三角地)
大茘城(王城、臨晉):臨晉城為秦之王城,僖十五年晉隂飴甥㑹秦伯盟于王城。二十四年晉文公濳㑹秦伯于王城是也。本芮國地。竹書“秦穆公二年滅芮築壘以臨晉地故曰臨晉”亦曰大茘城。史記“厲共公十六年塹河旁,以兵二萬攻大茘,取其王城。”葢厲共公在春秋之末,地失於戎,而秦復取之也。
輔氏城:為晉之輔氏地,宣十五年秦伐晉次於輔氏。襄十一年庶長武濟自輔氏,為晉濱河以西要地。
韓:(韓、梁兩國與少梁地皆在黃河西側,臨近)今韓城縣,舊為韓梁二國地,韓在春秋前為晉文侯所滅,後為桓叔子韓萬食邑。僖十五年晉惠公獲於韓即此。梁于僖十九年秦穆公滅之,為少梁邑,後亦入於晉。文十年晉人取少梁。
北征:洛水側。澄城縣附近。文十年秦伐晉取北徴即此。又縣有泉出匱穀中,造酒極美,名曰酒泉。莊二十一年王與虢公酒泉,“由是虢地跨河東,西晉滅虢因有其地。”
新城:秦之新城邑,即梁國之新裡。秦取之謂之新城。文四年晉侯伐秦圍刓、新城即此。
彭衙(彭戯):澄城北,臨洛水。秦之彭衙邑,本戎地。史記“秦武西元年伐彭戯氏,至於華山。”彭後入于晉,文二年,晉伐秦,取汪及彭衙而還。(汪也在澄城附近。)
令狐:在黃河東側,山西境內。即今臨猗。在河之東與秦之刳首隔河相接。(刳首地圖未標)
華州(棫林):為秦棫林,襄十四年晉師伐秦至棫林,即此。舊為宣王弟友采邑,為畿內鹹林地。後鄭東徙,秦因有之。亦曰舊鄭。後嘗屬晉,葢晉獻公取之,至僖十五年晉惠公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南至華山,即舊鄭之地,自是棫林長為秦有矣。(地圖未標)
武城:在黃河南岸。晉之武城邑,文公八年秦伐晉取武城即此,一名武平城。
華隂:華陰縣為晉之隂晉邑,髙氏曰晉賂秦“東盡虢略、南至華山”,葢隂晉亦在五城之中矣。(應該指的就是北虢至華山之間的地方)
案:春秋時晉有桃林為函關,而隂晉更在函關西百里,楚有少習為武關,而商邑更在武關西北百二十里,俱在今同州府及華州之境。是時秦地蹙狹,迫于晉、楚。南出滅鄀而鄀終為楚有,東出襲鄭滅滑而滑適為晉有。扼秦之吭幾二百年。逮孝公據殽、函之地,惠王兼武關而有之,秦遂虎視以雄列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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