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一网上的外地的当事人咨询执行的事,目前案件处于再审已启动,等待再审正式开庭的阶段,但是执行款已经到了法院账户。按理说,再审正式启动,法院应该中止执行,但是各地法院对此执行不一。我建议他还是多和法院对接,确保万无一失,因为一旦划过去,后果不堪设想,千万别有侥幸心理。
即好不容易启动再审,有中止执行的理由了,但也不能大意,因为法院也有可能有信息时间差,所以还是多联系法院。像很多案件,想执行回转,那等一万年也没戏了。执行本身就是个实打实的事,那钱一旦到账,你再想让他还你,那个难度比执行本身还难。
执行回转就相当于执行,但是个高难度的执行,特别是本身又牵扯到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案件、第三人的案件,那再想执行回转,类似于恢复原状,那难度很大。
举例:A和B的案子,A胜诉,B不履行因认为裁判有问题一直往上告,A申请执行了B,钱最终到账A,B再审启动,胜诉,再想执行回转A,A这次有可能成老赖了,或者钱也没了,比如还债了,所以这就是个高风险。即能不执行回转,就别走这一步,你拖到你再审正式启动,或者至少有一点办法都要延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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