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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相互保险4周年:距离乐观估算的7600亿市场还有多远?

2016年6月22日,一种新型的保险形式——相互保险诞生了。2020年6月22日,相互保险在中国保险市场上打拼了整整四周年。遥想当年,有机构乐观预测2025年我国相互保险市场规模可达7600亿元。现在,相互保险在国内究竟发展得咋样?

2016年6月22日,中国保险行业迎来了一种新型的保险形式——相互保险。

据2015年中金公司预测,大约10年后,也就是2025年后,我国相互保险市场规模可达7600亿元,约占总体保费的10%,可以说大有可为。

时至今日,相互保险已走过四年,相较于未来巨大的市场潜力,中国的相互保险组织依然“形单影只”,从顶层架构来看,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融资困难依然存在,而机构本身也存在盈利能力不足、产品趋同缺乏特色、会员权益保障难以推广等诸多挑战。

前路漫漫,该走向何处,值得关注和深思。

探寻来时路

相互保险,很多人会感到陌生,甚至可能会与非保险范畴的网络互助产生混淆。

其实,相互保险是一种古老且传统的保险形态,已有数百年的历史,甚至先于股份制保险产生。

简单来讲,相互保险就是面对某种风险,个体很难承担损失,因此一群需要面对同类风险的个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同舟共济为目的,共同缴纳保费汇聚成风险保障资金池,成为关系平等的会员。而当风险发生时,用这笔资金对受损会员进行补救,这种方式也是人类最初自发形成的保险行为。

目前,相互保险是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主要保险形式之一。根据国际合作和相互保险联盟(ICMIF)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末,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9.2亿人。从2007年到2017年间,全球相互保险市场份额实现了29.8%增长。目前,世界上各大洲至少还有5000家相互制的保险组织,经济发达、信用体系健全的地区,相互保险市场占有率更高。

国内25年进化史

回到中国市场,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有了全国性的相互保险组织。

1981年1月1日,政府批复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成立,由民政部注册登记,依法享有社团法人资格,接受交通部的业务指导和民政部的监督管理,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船员及相关人身伤害、船舶及船上财务损失、船东或经营人的相关责任和费用风险,以会员费形式收取保费。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拥有173家会员、逾5400万总吨,主要会员包括中国远洋海运等海内外大型知名航运企业,是我国最大的保赔险保险人。

2005年,在农业风险互助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原保监会批准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正式成立,开办业务主要围绕农业,2019年保费收入已超30亿元。2011年,原保监会还在宁波慈溪试点,在原先当地“原始互助”基础上批准设立了农村相互保险组织——慈溪农村保险互助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资本金作为初始营运资金,地方政府提供财政补贴,农民通过自主投保成为社员,风险共担。

在诸多实践基础上,2014年,保险业“新国十条”出台,规定“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正式将相互保险发展提上了议程。2015年1月,《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初步确定相互保险发展和监管的基本理念和核心原则;同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

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5月,保险监管部门审议通过了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的筹建申请;6月22日,正式批准3家相互保险组织筹建。至此,中国保险市场增添“新兵”,以特独的形式存在,成为一道风景线。

四年追求“小而精”

回顾当时保险监管部门的评价,3家相互保险组织的筹建标志着相互保险这一国际传统、主流的保险组织形式即将在我国开启新一轮实践探索,我国多层次保险市场体系建设迈出了全新步伐。同时,这也是保险业贯彻中央决定部署,推进供给侧改革和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重要举措。

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于相互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寄予了厚望,而回首批筹以来近四年的发展,国内主要的3家相互保险组织各有特点,在产品和模式方面具有一定特色,却也面临着同样的发展困境。

从产品服务来看,作为财产险公司,众惠相互主要聚焦短期健康险领域,从保费结构可以看出健康险占比超50%,是其主流业务。从公开宣传报道可以看出,在相互产品探索方面主要方向是聚焦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的特定保障需求,包括肾脏病、三高、乙肝等慢病人群可带病投保产品,儿童、女性、老人等同质风险群体,在市场端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好感度。汇友建工则专业服务于住建及工程领域,险种以保证保险为主,但在信保“爆雷”频繁的背景下,恐难独善其身。作为寿险公司,信美相互则科技驱动,为会员提供长期养老和健康保障产品及服务,坚定聚焦特定人群,推出包括少儿、肺癌等人群的专属保障。

从保费数据来看,2019年作为开业以来完整的第二年度,众惠相互累计实现保险收入7.41亿元,业务规模同比增长92.98%;信美相互实现保费收入20.11亿元,同比增长273%;汇友建工保险业务收入为9472.64万元。由于基数较低,3家业务规模增速均远超行业,但业务体量仅28亿元,不到行业比重的0.5%。相较于全球相互保险近1/3的市场份额,还有很大差距。

3家相互保险社各具特点,主要关注的是个别领域和人群的风险保障,这也符合监管部门对相互保险的定位,即“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优”,专注于小微企业、建筑企业金融服务以及特定群体养老健康保障等方面的需求,但产品与传统商业保险公司没有明显区别,会员权益保障等未能充分凸显,其相互类业务发展需持续观察。

理论上的优势与潜力

相互保险区别于其他商业保险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身份的一致性,即用户在购买保险后可成为组织的会员,类似公司“股东”,具有参与产品设计、盈余分配等权益,这种机制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在传统保险中,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是对立博弈的关系,可形象地比喻为“谈判的方桌”,发生理赔则保险公司要赔钱,而不发生理赔投保人则会感觉利益受损,导致存在大量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双方利益具有不一致性,也是保险公司历年来投诉量激增和骗保事件频出的主要原因。

而相互保险中关系双方则利益一致,可比喻为“交流的圆桌”,投保人投保后即是这个组织的“股东”,如果发生约定风险则赔付保险金,如果未发生理赔年底盈余可分配利润,且具有“互助共济、风险共担”的公益理念,能有效解决保险困境。

特别是在健康险领域是极佳的应用场景。健康险是信息不对称的典型领域,涉及被保险人、医院、医疗卫生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风险管控要求极高,且难度大,其风险管控的重心在于过程管理,而保险公司在这个链条中对客户的投保、就医信息等缺乏真实了解,包括客户投保的动机、客户基础信息,如医疗消费的经验数据、既往医疗记录等多个维度,造成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承保前的逆选择;二是承保后的道德风险。被保险人带病投保、冒名顶替、夸大病情甚至串通医生修改病历、开假诊断证明等情况时有发生,保险公司不具备法律赋予的可参与医疗服务定价及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实施监控的权利,无法了解在医疗各环节执行情况。保险公司往往只是作为单纯的事后支付保险金的一方,未全程参与风险管控,这就造成保险公司居于弱势地位,使得健康险的经营风险主要受控于医疗机构和被保险人。虽然目前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进军健康管理、医疗管理领域,并不断与医院、医保等实现信息共享,但是传统的局面扭转仍需时日。

而相互保险“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使参保人员有天然动力避免逆向选择和降低道德风险。作为一个互助性组织,往往专注于某个特定群体,这个群体对自身的风险有更清楚的认识和评价,能很好地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更好地防止逆向选择。成员之间相互了解,且利益相关,有较强的道德氛围,产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相对较低,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规避骗保等风险。

实践中的挑战与壁垒

同样,相互保险面临着诸多困难,如何刺激潜在会员的保险需求,如何处理与网络互助的平衡关系,怎么运营销售,特别是法律缺位、融资困难等,这都是巨大的挑战。

法律缺位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相互保险发展的最大障碍。1995年,在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原《保险法》规定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采取“股份制”和“国有独资”两种形式。时隔七年,《保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因与《公司法》冲突,“相互保险”被打入冷宫。直到2014年8月,保险业“新国十条”出台,相互保险才有了立身之本。

2015正值“网络互助”兴起之年,随着相互保险试行办法的颁布,众多主体积极筹备和申请牌照。然而,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并没有降低申请难度,笔者分析其原因:

一是相互保险是新生事物,监管部门对其还抱有谨慎态度。二者从顶层架构来说,监管部门出台文件并未有详细细则,其法人治理结构、偿付能力管理等与其他保险形式没有明确不同点,比如阳光农业就长期处于“四不像”的尴尬境地,而渔业等民间互助团体也长期谋求转型相互保险而未果。同时,无法进行股权融资是制约相互保险发展的最大因素。

从全球相互保险历史发展来看,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全球化扩张及日本经济危机爆发,各国相互保险公司均无法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迫不得已陆续改为股份制,导致相互保险的全球市场份额一度下降。我国相互保险如何从历史中总结经验教训,寻求高效持久的融资方式,保证一定的现金流量维持其经营运转,是参与主体不得不面对的挑战。

此外,近年来诸多网络互助平台快速发展,且拥有了传统保险无法比拟的海量用户,因与相互保险理念的类似性,对相互保险产生了巨大冲击。与网络互助相比,相互保险因受偿付能力等监管硬性要求受到更多约束,比如信美“相互保”事件,也直接打击了形态的发展。

观察国际市场的成熟经验,例如医疗集团型相互保险公司,美国的凯撒医疗、法国的MGEN;或小型的特定群体,退役军人、医生、农民等组织,可谓“大的特别大,而小的又特别小”。或许,这就决定了相互保险两条鲜明的道路。

回看中国相互保险的发展历程,或正走在“小而美”、深耕特定细分领域的道路上,特别是在“健康中国”的大背景下,其自身的独特优势在健康险等方面将有所作为。

不过,这还需要有专门的政策支持,才能让相互保险在“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优”的道路上走得更稳、走得更顺、走得更远。

期待,研究机构预测的2025年中国相互保险保费规模达到7600亿元的梦想早日实现。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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