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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起诉新建楼挡住窑洞光照 建筑商被判赔39.6万|建筑|采光|日照

  原标题:村民起诉建筑商获赔39.6万元

  享受采光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然而吴起县一村民早些年间靠近山体修建窑洞后,却被新修建的大楼遮挡住了光照。近日,吴起县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判令3家建筑公司支付39.6万赔偿金。

  吴起县吴起镇村民武某,早年在一山底修建了几个窑洞居住,后随着县城经济的发展,2008年至2010年期间,武某的窑洞前陆续修建起了3栋高层住宅,曾经的“阳光家园”如今被面前这几栋庞然大物遮挡,阳光明媚已成为历史。随后,武某便以采光、日照相邻权受侵害为由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合议庭成员经过认真审查案卷,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根据原告申请依法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3栋建筑物是否对原告房屋采光构成影响综合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3栋大楼对原告房屋采光构成影响,影响程度分别为43%、25%、26%,原告房屋累计日照时间占未建3栋建筑物前累计日照时间为6%。

  关于3栋建筑物影响原告房屋日照造成的损失,目前为止国家尚没有统一的日照采光影响造成的损失相关计算依据,其日照采光造成的房屋贬值,水、电取暖费用的增加,房屋租赁费损失,住户身心健康的影响等损失,法院遂根据当事人举证情况及相关法规依法作出判决,判令3家建筑公司支付给武某赔偿金39.6万元、鉴定费7.52万元。宣判后,其中二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延安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吴起法院 张艳霞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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