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行政副院长
成员:设备科科长后 勤部部长医务部部长市场部部长护理部部长临床、 医技科室主任各科护士长
二、职责
1、负责设备的购置论证、评估。
2、编制医疗设备的更新计划。
3、负责医院设备的考察、合同签订、到货验收、安装前的空间设计、配套设施的规划、协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4、负责大型医疗设备的文件档案建立。
5、负责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调配、审核医疗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计划的落实,定期检查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
6、定期进行在用医疗设备的经济效益考核,定期进行在用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益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为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技术服务。
7、负责医疗设备的淘汰、报废的组织鉴定。
8、协调临床、医技各科室对医疗设备的使用关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临床、医技科室对在用医疗设备的管理意见及诊疗质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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