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1、本院医务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可在病案科(室)内阅读、摘录有关病案资料。

2、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院外上级医疗单位、保险机构、公检法等单位人员须持有效证件,经医务处(科)批准,可以阅读或复印病案的主要内容:如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报告、病理报告、特殊检查同意书及报告、手术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3、参与临床科研、教学的医务人员,统计资料时可借阅、摘录。

4、公检法履行公务时,持医务处(科)同意书至病案科(室)办理有关借阅手续,方可将病案带出病案科。病案科(室)管理人员应将有关病案资料完善、装订、登记、签名,核清所借病案的页码、页数,限时借阅。

5、病案借阅时,借阅方应妥善保管好病案资料,不得涂改、换页、转借、拆装、损坏、丢失,且应按时归还。

6、病案科(室)管理人员应核清归还病案的完整性,注明归还日期并签字,方可注销借据,病案归档。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发生医疗纠纷,如何拿到“全部病历”?
门诊工作制度及门诊各类人员职责
2013年病案统计室工作总结
医疗规章制度(4)医疗信息工作制度
七种管理仪器设备的方法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