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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账户原油产品介绍、交易规则、知识问答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产品介绍


(2016年版)


    一、产品定义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是中国工商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采取只计份额、不提取实物原油的方式,以人民币或美元买卖原油份额的投资交易产品。
    二、适用客户
    本产品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满足产品适合度评估的个人客户。
    三、交易品种
    账户原油按照报价参考对象不同,分为账户北美原油和账户国际原油:账户北美原油参考纽约商业交易所(英文简称NYMEX,为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旗下交易所)西德克萨斯轻质低硫原油期货合约(WTI)价格报价,账户国际原油参考纽约商业交易所或洲际交易所(英文简称ICE)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Brent)价格报价。
    账户原油产品分期次发行,每期次产品名称采取“交易币种”+“交易品种”+“参考合约代码(年份两位数字+月份两位数字)”组合方式命名。
    四、交易币种及交易单位
    账户原油的交易币种包括人民币和美元,美元又分为美元现钞和美元现汇。人民币买卖账户原油的交易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桶”,资金结算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法)。美元买卖账户原油的交易报价单位为“美元/桶”,资金结算单位为美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法)。
    五、交易类型
    账户原油交易按照交易类型不同,分为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两种交易类型相互独立,分别操作。
    先买入后卖出交易指客户先买入账户原油,再卖出已买入账户原油的交易。客户累计卖出账户原油的数量不能大于累计买入的数量。客户以先买入后卖出交易方式买入账户原油称为买入开仓,卖出账户原油称为卖出平仓。
    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指客户首笔交易为卖出交易,然后在卖出的数量内部分或全部买入账户原油的交易。客户累计买入账户原油的数量不能大于累计卖出的数量。客户以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方式卖出账户原油称为卖出开仓,买入账户原油称为买入平仓。
    六、交易方式
    账户原油交易按照交易方式不同,分为实时交易和挂单交易。
    (一)实时交易指客户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报价实时买卖账户原油的交易。
    (二)挂单交易指客户提交挂单指令,当中国工商银行交易报价满足挂单条件时,按挂单价格买卖账户原油的交易。挂单交易包括获利挂单、止损挂单和双向挂单。获利挂单指挂单价格优于实时交易报价的挂单,即客户挂单买入价低于当前银行卖出价或客户挂单卖出价高于当前银行买入价,当交易报价达到客户挂单价格时按挂单价格成交。止损挂单指挂单价格劣于实时交易报价的挂单,即客户挂单卖出价低于当前银行买入价或客户挂单买入价高于当前银行卖出价,当交易报价达到客户挂单价格时按挂单价格成交。双向挂单指同时设立的一个获利挂单和一个止损挂单组合。双向挂单中的任意一项挂单成交,另一项挂单即自动失效。
    客户可在交易时间内按照交易提示提交挂单指令,挂单有效期为24小时的整数倍且连续计算,最短24小时,最长120小时,不区分交易时间与非交易时间,超出挂单有效期而未成交的挂单将自动失效。客户可在挂单有效期内的交易时间或非交易时间撤销尚未成交的挂单。挂单交易被受理后,客户完成挂单交易所需的资金或账户原油即被冻结。在挂单指令成交、撤销或自动失效前,相应账户冻结的资金或账户原油不能用于办理其他事项。
    七、交易起点数量和最小递增单位
    账户原油的交易起点数量为0.1桶,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0.1桶。中国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交易起点数量与交易最小递增单位。
    客户将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子账户的某种账户原油产品一次性全部卖出平仓,或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子账户中的某种账户原油产品一次性全部买入平仓时,不受交易起点数量和交易最小递增单位的限制。
    八、期次发行及结算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通过网上银行等渠道发布每期产品的期次产品名称、交易起始日、交易结束日、结算日等信息。交易起始日是指某期次账户原油产品的首个交易日,交易结束日是指该期产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结算日是指该期产品到期后中国工商银行为客户办理资金结算的日期。客户可在交易起始日至交易结束日的交易时间内买卖该产品,产品到期(即交易结束日24:00)后,除已预约到期转期的产品自动执行转期交易外,客户将不能继续交易。中国工商银行将在结算日前发布该产品的到期结算价格,届时客户交易账户仍有该期产品余额的,中国工商银行将按到期结算价格为客户办理该期产品的资金结算。
    美元买卖账户原油的到期结算价格为产品交易结束日相应原油期货合约的国际市场结算价格,同一交易品种美元现钞和美元现汇买卖账户原油以及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的到期结算价格为同一价格。其中,账户北美原油的到期结算价格为纽约商业交易所公布的西德克萨斯轻质低硫原油最近交易月份期货合约在该期账户北美原油交易结束日的结算价格;账户国际原油的到期结算价格为纽约商业交易所或洲际交易所公布的布伦特原油最近交易月份期货合约在该期账户国际原油交易结束日的结算价格。
    同一交易品种人民币买卖账户原油到期结算价格分为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到期结算价格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到期结算价格,以上两个到期结算价格分别根据美元买卖账户原油的到期结算价格和中国工商银行在结算日前一工作日23:30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即期结售汇挂牌牌价的银行现汇买入价和银行现汇卖出价计算得出。
    如相关交易所未按时公布相关原油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中国工商银行将顺延使用下一交易日相关交易所的结算价格,结算日相应顺延;如下一交易日相关交易所仍未公布结算价格,中国工商银行将采用该账户原油产品交易结束日的最终交易报价为客户办理结算。
    九、产品转期
    产品转期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为持有账户原油产品的客户提供的,根据客户的相关指令,在可转换期内通过系统自动完成平仓上期产品并开仓下期产品的交易功能。转期功能支持同一币种、同一交易类型账户原油上期产品向下期产品的转换,不支持不同币种或不同交易类型产品间的转换。转期类型包括实时转期、自选转期和到期转期。
    (一)实时转期
    实时转期是指客户在产品可转换期内实时提交产品转期指令,中国工商银行按照客户指定数量及实时转期价格完成转期操作。下期产品交易起始日至上期产品交易结束日间为实时转期的可转换期,客户可在可转换期内的任意交易时间办理实时转期,非交易时间不提供实时转期功能。实时转期为一次性、实时性操作,提交一次指令执行一次转期,且不可预约。
    (二)自选转期
    自选转期是指客户以预约形式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固定时点中选择转期时点,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客户转期时点的自选转期价格和选定的转期方式完成转期操作。中国工商银行在客户预约的固定时点前25分钟开始对客户持有的上期产品数量实施冻结,冻结持续至转期结束,一般约为30分钟以上。客户可在冻结时间以外的任意时间(含上期产品到期前的非交易时间)开启或关闭自选转期功能。自选转期一经开启、长期有效,直至客户关闭自选转期功能为止。
    自选转期方式分为固定金额转期和固定数量转期。固定金额转期的方式是使用平仓客户持有的全部上期产品数量所得资金(或释放的保证金),以最大可开仓数量同时开仓下期产品(如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应先补足保证金账户所需保证金),并将剩余不足0.1桶部分资金(或保证金)退回客户资金账户(或释放至保证金账户)。固定数量转期的方式是按客户持有的全部上期产品数量同时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如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或释放的保证金)足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如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应先补足保证金账户所需保证金),则剩余资金(或保证金)退回至客户资金账户(或释放至保证金账户);如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或释放的保证金)与资金账户(或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的合计金额不足以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则以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或释放的保证金)最大可开仓数量开仓下期产品(如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应先补足保证金账户所需保证金),并将剩余不足0.1桶部分资金(或保证金)退回客户资金账户(或释放至保证金账户)。
    (三)到期转期
    到期转期是指客户选择上期产品到期时转期,中国工商银行按照上期产品的到期转期结算价格和下期产品的当日转期结算价格,以及客户选定的转期方式于产品到期日次日完成转期操作。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期产品交易结束日22:05对客户持有的上期产品数量实施冻结,冻结持续至转期结束,一般至次日7:05或以后。客户可在冻结时间以外的任意时间(含上期产品到期前的非交易时间)开启或关闭到期转期功能。到期转期一经开启、长期有效,直至客户关闭到期转期功能为止。
    到期转期方式分为固定金额转期和固定数量转期,具体方式同自选转期。
    十、交易报价
    中国工商银行在综合考虑全球相关原油市场价格走势、国内人民币汇率走势、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交易报价,并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报价进行调整。
    账户原油的交易报价包括银行买入价和银行卖出价。银行买入价指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买入账户原油(即客户向中国工商银行卖出账户原油)的交易报价。银行卖出价指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卖出账户原油(即客户向中国工商银行买入账户原油)的交易报价。
    十一、交易时间
    账户原油交易时间如下:
    (一)营业网点
    周一至周五:已开办此业务的营业网点实际公布的交易时间。
    (二)电子银行渠道
    周一:09:00~24:00。
    周二至周五:00:00~04:00,09:00~24:00。
    周六:00:00~04:00。
    遇主要国际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按国家规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或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或账户原油总交易净额达到上限或下限时,中国工商银行可暂停全部或部分账户原油交易,并在可行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前或及时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icbc.com.cn)或其他形式告知客户。暂停期间,实时交易和挂单交易无法办理,已受理的挂单指令不能执行,但挂单指令的有效期计算不受影响。
    十二、账户管理
    客户开办账户原油交易,须指定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多币种借记卡作为交易账户原油的资金账户。客户办理完成开办手续后,中国工商银行自动为客户开立账户原油的交易账户。客户首次办理账户原油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并划转保证金时,中国工商银行自动为客户开立保证金账户。
    (一)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用于核算客户交易账户原油资金的收付。资金账户中美元现钞和现汇不能通过买卖账户原油相互转换,以美元现钞买入的账户原油在卖出后的资金仍为美元现钞,以美元现汇买入的账户原油在卖出后的资金仍为美元现汇。中国工商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适用于资金账户。
    (二)交易账户
    交易账户用于核算客户买卖账户原油数量的收付。账户国际原油和账户北美原油分设为相互独立的交易子账户,所记载的账户原油不能累加或相互抵消;交易账户中美元现钞、美元现汇和人民币买卖账户原油分设为相互独立的交易子账户,所记载的账户原油不能累加或相互抵消;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分设为相互独立的交易子账户,所记载的账户原油数量不能累加或相互抵消。
    (三)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用于核算客户先卖出后买入交易保证金的收付和损益。保证金账户分为人民币保证金子账户、美元现钞保证金子账户和美元现汇保证金子账户,三个保证金子账户相互独立,其保证金不能累加或相互抵消;同一交易币种保证金子账户下,买卖账户北美原油和账户国际原油的保证金可合并使用。
    在中国工商银行同一地区(指中国工商银行的直辖市分行,省分行营业部,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分行,及部分不设区的市分行等),客户只能指定一个资金账户,且只能分别开立一个交易账户和一个保证金账户,但可调整资金账户对应的本地区个人多币种借记卡。
    十三、计息及费用
    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按照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及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付利息;客户交易账户中的账户原油余额不计付利息,且不能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不计付利息,不能直接提取现金、开具存款证明或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客户按照交易报价买卖账户原油,中国工商银行不收取手续费。
    十四、交易限额
    根据国家监管规定,中国工商银行对人民币买卖账户原油的总交易净额设定上、下限。总交易净额指所有办理人民币买卖账户原油的客户所持有的全部账户原油数量正负头寸轧差后所得的净额。
    当总交易净额达到上限,客户不能办理先买入后卖出交易的实时买入开仓或提交新的买入开仓挂单,但客户办理先卖出后买入交易的实时买入平仓或挂单买入平仓不受影响。待总交易净额恢复到限额以内,客户可继续办理先买入后卖出交易的实时买入开仓或提交新的买入开仓挂单。
    当总交易净额达到下限,客户不能办理先卖出后买入交易的实时卖出开仓或提交新的卖出开仓挂单,但客户办理先买入后卖出交易的实时卖出平仓或挂单卖出平仓不受影响。待总交易净额恢复到限额以内,客户可继续办理先卖出后买入交易的实时卖出开仓或提交新的卖出开仓挂单。
    十五、风险揭示
    客户办理账户原油交易之前应充分认识并完全理解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以下仅为中国工商银行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和账户原油产品特点列举的主要风险种类和对风险因素的客观分析,并不保证涵盖账户原油交易的全部风险种类,同时也不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对市场情况的预测。
    (一)政策风险:账户原油是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设计的产品,如遇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客户正常交易账户原油,并可能造成业务关停,进而导致客户受到损失。
    (二)市场风险:受全球相关原油市场影响,如账户原油交易价格发生不利波动,可能导致客户受到损失。对于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如市场波动较大可能会导致客户保证金不足,进而引发客户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持有的余额数量被强制平仓。
    (三)流动性风险:持有账户原油的客户,如在非交易时间产生资金需求等情况,可能面临账户原油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如因市场流动性原因中国工商银行交易报价价差扩大,客户变现可能面临不利情况。
    (四)操作风险:客户因泄露身份识别信息、误使用身份认证方式或操作失误等原因,可能造成不必要损失。
    (五)不可抗力及突发事件风险: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对客户正常交易账户原油造成影响,进而可能使客户受到损失。
    (六)其他或有风险:因国家监管政策原因,中国工商银行对人民币买卖账户原油设置总交易净额的上、下限,可能会对客户正常进行人民币买卖账户原油造成影响。
    十六、附则
    本产品介绍中所述日期及时间,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本产品介绍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和修改。对本产品介绍所做的任何修改,中国工商银行将提前通过官方网站通告。在通告期内,客户对产品介绍的修改有异议的,可在新产品介绍生效前通过95588电话银行咨询、提出意见或办理账户原油业务注销手续。通告期满,客户未注销或在通告期满后继续进行相关操作的,视为接受修改后的产品介绍。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交易规则


(2015年版)


    
    第一条  开办规则
    客户开办账户原油交易前,应接受中国工商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产品适合度评估,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之一且产品适合度评估结果为“适合”的,方可申请开办。
    申请开办账户原油交易的客户,须充分了解账户原油产品的特点及相关风险,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产品介绍》(以下简称产品介绍)以及本规则的全部内容、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商品相关产品的声明(见附件),愿意且有能力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签署《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交易协议》,并指定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多币种借记卡作为买卖账户原油的资金账户。
    第二条  交易规则
    客户可通过电子银行或已开办此业务的营业网点向中国工商银行提交账户原油交易指令。客户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提交交易指令,须按照电子银行系统预设条件指示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电子指令信息,由电子银行渠道按照系统预设条件判断无误后,直接受理并办理。
    (一)先买入后卖出交易
    客户实时买入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将从其资金账户中扣减相应的资金(买入开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同时在交易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账户原油数量。客户实时卖出平仓,中国工商银行将从其交易账户中扣减相应的账户原油数量,同时在其资金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资金(卖出平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实时交易实行锁价确认机制,即客户按照参考交易价格提交实时交易申请指令后,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反馈拟成交价格。在市场未发生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如客户在有效时间内确认,则交易成交。
    客户挂单买入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在客户设置挂单时冻结其资金账户中相应资金(挂单买入开仓数量乘以挂单价格),挂单买入开仓成交后,增加交易账户中相应账户原油数量,并解冻和扣减相应冻结资金。客户挂单卖出平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在客户设置挂单时冻结交易账户中相应账户原油数量,挂单卖出平仓成交后,解冻并扣减交易账户中相应账户原油数量,同时增加资金账户中相应资金(挂单卖出平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
    同一交易币种下,当客户买入开仓某一品种账户原油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乘以该品种账户原油数量所得金额小于该品种账户原油当前银行买入价乘以该品种账户原油数量所得金额时,该品种账户原油为账面盈利;反之,该品种账户原油为账面亏损。当客户所有品种账户原油账面浮动盈亏之和为正时,客户账户原油合计账面盈利;反之,客户账户原油合计账面亏损。
    (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
    客户卖出开仓账户原油前,应从资金账户划转足额资金至相应币种的保证金账户。
    客户实时卖出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冻结保证金账户中相应的资金(卖出开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同时增加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原油数量。客户实时买入平仓,如该产品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大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盈利,相应差额资金(上述两价格之差乘买入平仓数量)转入客户保证金账户;如该产品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小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亏损,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相应差额资金。同时,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原油数量。实时交易实行锁价确认机制,即客户按照参考交易价格提交实时交易申请指令后,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反馈拟成交价格。在市场未发生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如客户在有效时间内确认,则交易成交。
    客户挂单卖出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在客户设置挂单时冻结保证金账户中相应的资金(挂单卖出开仓数量乘以挂单价格),挂单卖出开仓成交后,增加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原油数量,并将冻结资金作为卖出交易保证金继续冻结。客户挂单买入平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冻结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原油数量,挂单交易成交后,如该产品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大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盈利,相应差额资金(上述两价格之差乘买入平仓数量)转入客户保证金账户;如该产品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小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亏损,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相应差额资金。同时,中国工商银行解冻并扣减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原油数量。
    同一交易币种下,当客户卖出开仓某一品种账户原油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乘以卖出该品种账户原油数量所得金额大于该品种账户原油当前银行卖出价乘以卖出该品种账户原油数量所得金额时,该品种账户原油为账面盈利;反之,该品种账户原油为账面亏损。当客户所有品种账户原油账面浮动盈亏之和为正时,客户账户原油合计账面盈利;反之,客户账户原油合计账面亏损。
    同一交易币种下,客户账面盈利时,其保证金子账户中除冻结保证金和挂单交易冻结资金以外的资金为可用资金;客户账面亏损时,其保证金子账户中除冻结保证金、挂单交易冻结资金和所有品种账面浮动亏损之和等值资金以外的资金为可用资金。客户可随时将可用资金从保证金子账户中转回资金账户或作为新卖出开仓交易的保证金。
    同一交易币种下,客户账面盈亏与保证金账户金额(包括已冻结和未冻结金额)之和除以卖出账户原油冻结保证金为客户保证金比例。客户应及时关注交易账户盈亏状况,并根据需要补足保证金或买入平仓相应账户原油。当客户保证金比例小于或等于20%(以下称保证金强制平仓比例)时,中国工商银行可对客户同一币种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子账户余额进行强制买入平仓。强制买入平仓后有资金结余的,中国工商银行将转至客户保证金账户;对于强制平仓时客户保证金不足的,客户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从客户资金账户及其他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弥补相关损失。
    中国工商银行可对保证金强制平仓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条  结算规则
    (一)交易成交结算
    客户实时交易或挂单交易成交后,中国工商银行将及时为客户办理资金及账户原油余额的结算。结算完成后,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交易账户中的账户原油余额以及保证金账户中已解冻资金可即时使用。
    (二)产品到期结算
    1.相关交易所已公布结算价格情况下的到期结算
    (1)先买入后卖出交易
    产品到期后,客户交易子账户中仍有该期账户原油产品余额数量的,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客户该产品余额数量,同时在其资金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资金(卖出数量乘以该产品的到期结算价格),该资金在到期结算完成后可即时使用。
    (2)先卖出后买入交易
    产品到期后,客户交易子账户中仍有该期账户原油产品余额数量的,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客户该产品余额数量,并按到期结算价格计算客户买卖该产品盈亏情况后为客户办理结算。当同一交易币种该产品所有卖出开仓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乘以未平仓账户原油数量大于该产品到期结算价格乘以未平仓账户原油数量时,为结算盈利;反之,为结算亏损。
    结算盈利的,中国工商银行将解冻保证金子账户中相应的资金,同时将盈利金额转至客户保证金账户,客户保证金子账户中未冻结资金在到期结算完成后可即时使用。结算亏损的,中国工商银行将先扣减客户保证金子账户亏损金额等值保证金,然后将剩余保证金解冻。客户保证金足以完成结算的,其保证金子账户中未冻结资金在到期结算完成后可即时使用;客户保证金不足以完成结算的,客户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从客户资金账户及其他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弥补相关损失。
    2.相关交易所未公布结算价格情况下的到期结算
    相关交易所未正常公布结算价且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仍未公布结算价的,中国工商银行将在可行的前提下提前或及时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icbc.com.cn)发布结算通告,选取到期产品交易结束日24:00的银行买入价和银行卖出价作为结算的买入价和卖出价,并区分先买入后卖出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类型为客户办理结算:
    (1)先买入后卖出交易
    产品到期后,客户交易子账户中仍持有账户原油产品余额的,中国工商银行将采用结算买入价平仓卖出客户该产品余额数量,同时在其资金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资金(卖出数量乘以结算买入价),该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完成结算后可即时使用。
    (2)先卖出后买入交易
    产品到期后,客户交易子账户中仍有账户原油产品未平仓余额的,中国工商银行将平仓买入客户该产品余额数量,并按结算卖出价计算客户买卖该产品盈亏情况后为客户办理结算。当同一交易币种该产品所有卖出开仓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乘以未平仓账户原油数量大于该产品结算卖出价乘以未平仓账户原油数量时,为结算盈利;反之,为结算亏损。
    结算盈利的,中国工商银行将解冻保证金子账户中相应的资金,同时将盈利金额转至客户保证金账户,客户保证金子账户中未冻结资金在结算完成后可即时使用。结算亏损的,中国工商银行将先扣减客户保证金子账户亏损金额等值保证金,然后将剩余保证金解冻。客户保证金足以完成结算的,其保证金子账户中未冻结资金在结算完成后可即时使用;客户保证金不足以完成结算的,客户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从客户资金账户及其他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弥补相关损失。
    (三)产品转期结算
    1.实时转期
    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客户实时转期指令,按照实时转期价格为客户办理转期结算。
    (1)先买入后卖出交易
    对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如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足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中国工商银行将为客户卖出平仓上期产品,同时买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剩余资金退回客户资金账户;如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不足以买入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但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足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中国工商银行将为客户卖出平仓上期产品,同时买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差额资金从客户资金账户中扣除;如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不足以买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则不能完成实时转期操作。
    (2)先卖出后买入交易
    对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如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中国工商银行将为客户买入平仓上期产品,同时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剩余保证金释放到客户保证金账户;如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不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但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与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中国工商银行将为客户买入平仓上期产品,同时卖出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差额资金将在客户保证金账户中被冻结;如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之和不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则不能完成实时转期操作。
    2.自选转期
    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客户选定的转期时点和转期方式,按照转期时点的自选转期价格,区分先买入后卖出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类型办理转期结算。
    (1)先买入后卖出交易
    客户选择固定金额转期方式,中国工商银行将卖出平仓客户上期产品的全部持仓数量,按所得资金最大可开仓数量买入开仓下期产品,并将剩余不足0.1桶部分资金退回客户资金账户。
    客户选择固定数量转期方式,如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足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中国工商银行将为客户卖出平仓上期产品,同时买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剩余资金退回客户资金账户;如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不足以买入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但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足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中国工商银行将为客户卖出平仓上期产品,同时买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差额资金从客户资金账户中扣除;如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不足以买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则按照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的最大可开仓数量买入开仓下期产品,不足0.1桶部分资金退回客户资金账户。
    (2)先卖出后买入交易
    客户选择固定金额转期方式,中国工商银行将买入平仓客户上期产品的全部持仓数量,按释放后可用保证金最大可开仓数量卖出开仓下期产品,剩余保证金释放到保证金账户。客户保证金不足以完成结算的,客户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从客户资金账户及其他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且不能完成转期操作。
    客户选择固定数量转期方式,如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足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中国工商银行将为客户买入平仓上期产品,同时卖出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剩余保证金释放到客户保证金账户;如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不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但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与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中国工商银行将为客户买入平仓上期产品,同时卖出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差额资金将在客户保证金账户中被冻结;如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之和不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则按照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的可用保证金最大可开仓数量卖出开仓下期产品,不足0.1桶部分保证金释放到保证金账户。客户保证金不足以完成结算的,客户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从客户资金账户及其他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且不能完成转期操作。
    3.到期转期
    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客户选定的转期方式,按照上期产品的到期转期结算价格和下期产品的当日转期结算价格,区分先买入后卖出、先卖出后买入交易类型,于产品到期日次日办理转期结算。
    到期转期的结算规则同自选转期。
    (四)业务停办结算
    因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突发事件等各类情形造成账户原油产品全部或部分交易品种关停的,中国工商银行将提前或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告,并按照通告事项为客户办理结算。
    第四条  注销规则
    (一)账户注销
    账户注销指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某一地区不再办理账户原油交易,对在该地区开立的交易账户和保证金账户进行注销的行为。客户进行账户注销前,须撤销本地区所有挂单指令,并平仓本地区交易账户所有余额,同时将保证金账户中的所有资金转至资金账户。
    (二)业务注销
    业务注销指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不再办理账户原油业务,对账户原油业务进行注销的行为。客户进行业务注销,须完成各地区的账户注销。客户完成账户原油业务注销后,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交易协议》即终止。
    第五条  本规则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和修改。对本规则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中国工商银行将提前通过官方网站通告。在通告期内,客户对规则的修改有异议的,可在新规则生效前通过95588电话银行咨询、提出意见或办理账户原油业务注销手续。通告期满,客户未注销或在通告期满后继续进行相关操作的,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则。

    附件: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商品相关产品的声明



英文原文


Exhibit


    The ICBC Paper North American Oil, ICBC Paper North American Brent Oil, ICBC Paper North American Corn, ICBC Paper North American Soybeans, ICBC Paper North American Soybean Oil, ICBC Paper North American Soybean Meal, ICBC Paper North American Wheat, ICBC Paper North American Natural Gas, ICBC Paper North American Gold, ICBC Paper North American Silver, ICBC Paper North American Copper, and the ICBC Paper North American Aluminum contracts (the “ICBC Contracts”) are not sponsored, endorsed, sold or promoted by CME Group Inc. or its affiliates (“CME Group”).” CME Group makes no representation or warranty, express or implied, with respect to the ICBC Contracts including with respect to the advisability of trading in the ICBC Contracts. CME Group’s only relationship to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ICBC”) is as the licensor to ICBC of certain rights to use certain CME Group exchanges’ market data for its ICBC Contracts in connection ICBC's determination of settlement prices for its ICBC Contracts. CME Group’s exchanges create their respective settlement prices and other data without regard to ICBC or the ICBC Contracts. CME Group’s exchanges have no obligation to take the needs of ICBC or anyone else into account in creating their settlement prices. CME Group is not responsible for and has not participated in determining the timing, prices or quantities of the ICBC Contracts made available by ICBC. CME Group has no obligation or liability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dministration, marketing, trading, or settlement of the lCBC Contracts. 
    CME GROUP DOES NOT GUARANTEE THE ACCURACY AND/OR THE COMPLETENESS OF ANY SETTLEMENT OR ANY OTHER PRICES OR ANY DATA RELATED THERETO AND CME GROUP SHALL NOT HAVE ANY LIABILITY FOR ANY ERRORS, OMISSIONS, OR INTERRUPTIONS THEREIN. CME GROUP MAKES NO WARRANTY, EXPRESS OR IMPLIED, AS TO RESULTS TO BE OBTAINED BY ICBC, OWNERS OF THE ICBC CONTRACTS, OR ANY OTHER PERSON OR ENTITY FROM THE USE OF ANY SETTLEMENT OR OTHER PRICES OR ANY OTHER DATA RELATED THERETO. CME GROUP MAKES NO EXPRESS OR IMPLIED WARRANTIES, AND EXPRESSLY DISCLAIMS ALL WARRANTIES, OF MERCHANTABILITY OR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OR USE WITH RESPECT TO THE SETTLEMENT OR OTHER PRICES OR ANY OTHER DATA RELATED THERETO USED IN CONNECTION WITH THE ICBC CONTRACTS. WITHOUT LIMITING ANY OF THE FOREGOING, IN NO EVENT SHALL CME.GROUP HAVE ANY LIABILITY FOR ANY LOST PROFITS OR INDIRECT, PUNITIVE, SPECIAL OR CONSEQUENTIAL DAMAGES, EVEN IF NOTIFIED OF THE POSSIBILITY OF SUCH DAMAGES. THERE ARE NO THIRD PARTY BENEFICIARIES OF ANY AGREEMENTS OR ARRANGEMENTS BETWEEN CME GROUP AND ICBC. 


中文参考译文


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账户农产品、账户能源、账户基本金属、账户北美贵金属等账户商品(以下简称“该产品”)不由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或其旗下的交易所(以下简称“CME Group”)发起、背书、销售和推广。CME Group不就该产品的可投资性做出明确或暗示的陈述与保证。CME Group与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的合作关系仅限于:CME Group授予工行使用其相关市场数据和用其结算价格确定该产品结算价格的权利。CME Group在生成合约结算价格和其他数据时,不考虑亦无义务考虑工行及该产品投资者的需求。CME Group不负责亦不决定本产品的交易择时、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CME Group不对本产品的管理、营销、交易和清算承担责任与义务。
    CME Group不保证结算价格、相关价格和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结算价格、相关价格或信息的错误、遗漏或中断承担责任。CME Group对工行、本产品的投资者、其他个人或实体使用结算价格相关和数据所产生的结果不做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对于结算价格、相关价格和信息用于该产品特定目的的适销性和适用性,CME Group不做出且明确拒绝做出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在不影响任何上述条款效力的前提下,即使已被告知存在利益损失或间接、惩罚性、特殊、继起损害的可能性,CME Group在任何情况下亦不对上述损失承担责任。CME Group和工行之间不存在任何协议或安排约定产生的第三方受益人。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业务知识问答  
 
 
   
  目录

  第一部分 产品知识
  1.什么是账户原油?
  2.客户开办账户原油业务有什么益处?
  3.账户原油有哪些交易品种?
  4.什么是交易起始日、结束日及结算日?
  5.怎样区分不同期次的账户原油产品
  6.什么是账户原油转期功能?
  7.账户原油转期功能的主要特点和方式是什么?
  8.什么是账户原油实时转期?
  9.什么是账户原油自选转期?
  10.账户原油自选转期有哪些方式?
  11.什么是账户原油到期转期?
  12.账户原油交易是否进行原油实物的交割?
  13.客户买卖账户原油的最低数量是多少?
  14.客户买卖账户原油有最高数量限制吗?
  15.客户可以使用哪些币种买卖账户原油?
  16.客户进行账户原油交易需要交纳手续费吗?
  17.客户按照什么价格买卖账户原油?
  18.账户原油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的价差是多少?
  19.客户可以从哪里查询到账户原油产品信息?

  第二部分 开销户
  20.哪些客户可以开办账户原油交易?
  21.如何申请开办账户原油交易?
  22.进行账户原油交易需要开立哪些账户?
  23.单个客户可以开立多个原油账户吗?
  24.注销账户原油业务有何注意事项?

  第三部分 交易操作
  25.客户可通过哪些渠道进行账户原油交易?
  26.账户原油在什么时间交易?
  27.账户原油有哪些交易类型?
  28.账户原油有哪些交易方式?
  29.账户原油的挂单交易方式具体有哪些?
  30.什么是账户原油先卖出后买入交易?
  31.账户原油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对保证金比例有何要求?
  32.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的账户原油数量可否混用?
  33.客户在交易日内是否可以进行反复买卖?
  34.账户原油交易允许杠杆操作吗?
  35.以美元买卖账户原油是否区分钞汇?
  36.如何计算买卖账户原油实现的损益?
  37.怎样查询账户原油持有数量及浮动盈亏情况?
  38.怎样查询账户原油的交易明细?

  第四部分 到期处理
  39.账户原油产品到期是什么概念?
  40.客户在账户原油产品到期前可如何处理?
  41.交易结束日未平仓的账户原油工行如何办理结算?
  42.客户如何实现长期持有账户原油?
  43.账户原油实时转期是如何结算的?
  44.账户原油自选转期是如何结算的?
  45.账户原油到期转期是如何结算的?

  第五部分 业务风险
  46.进行账户原油交易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是什么?
  47.进行账户原油交易除市场风险外还应注意什么风险?

  第六部分 原油市场
  48.什么是WTI原油?
  49.什么是布伦特原油?
  50.原油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哪些?
  51.原油市场交易是否活跃?

  注:本知识问答所列信息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或交易建议。客户办理账户原油业务具体应以《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产品介绍》、《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交易规则》和《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交易协议》为准。

第一部分 产品知识

  1.什么是账户原油?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是工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采取只计份额、不提取实物原油的方式,以人民币或美元买卖原油份额的投资交易产品。

  2.客户开办账户原油业务有什么益处?
  工商银行推出账户原油交易业务,进一步丰富了个人客户投资交易品种;符合参与条件的个人客户通过账户原油交易,可以实现更为多元化的资产配置。此外,原油价格与个人日常消费的汽、柴油价格等具有一定相关性,个人买卖账户原油可在一定程度上对冲原油相关商品的价格波动风险。

  3.账户原油有哪些交易品种?
  账户原油按照报价参考对象不同,分为账户北美原油和账户国际原油。其中,账户北美原油参考纽约商业交易所西德克萨斯轻质低硫原油期货合约(WTI)价格报价,账户国际原油参考纽约商业交易所或洲际交易所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Brent)价格报价。

  4.什么是交易起始日、结束日及结算日?
  工行账户原油产品按期次推出,每期产品分别设置交易起始日、交易结束日和结算日,客户只能在每期产品交易起始日至交易结束日之间的交易时间内进行交易。具体来说,交易起始日是指某期次账户原油产品的首个交易日。交易结束日是指某期次账户原油产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结算日是指产品到期后工行按照公布的账户原油产品结算价格为仍持有账户原油的客户办理资金结算的日期。工行将提前公布产品期次发行计划,以及每期产品的交易起始日、交易结束日和结算日。
  一般来看,每期产品从交易起始日到交易结束日大约有40天时间,且相邻两个期次产品之间一般存在约5个交易日的重叠期,即后一期产品的交易起始日早于前一期产品的交易结束日约5个交易日。
  例如,工行按计划推出某期账户原油产品,交易起始日设定为9月6日,交易结束日设定为10月18日,结算日为10月22日。客户可在9月6日到10月18日之间的交易时间内买卖该期账户原油产品,10月18日24:00后该期产品停止交易,工行将在10月22日按结算规则为仍持有该期产品的客户办理资金结算。同时,工行在该期产品结束日(10月18日)前的10月12日推出了新一期账户原油产品。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5.怎样区分不同期次的账户原油产品?
  我行账户原油每期次产品名称采取“交易币种”+“交易品种”+“参考合约代码(年份两位数字+月份两位数字)”的组合方式命名。例如,“人民币账户北美原油1302”代表以人民币买卖的、参考纽约商业交易所2013年2月WTI原油期货合约价格的账户北美原油产品;“美元账户国际原油1303”代表以美元买卖的、参考纽约商业交易所或洲际交易所2013年3月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价格的账户国际原油产品。

  6.什么是账户原油转期功能?
  账户原油转期是指我行为持有账户原油产品的客户提供的,根据客户的相关指令,在产品可转换期内(同一品种账户原油相邻两个期次产品期限的重叠期,一般为5个交易日),通过系统自动完成平仓上期产品并开仓下期产品的交易功能。

  7.账户原油转期功能的主要特点和类型是什么?
  账户原油转期功能支持同一币种、同一交易类型账户原油上期产品向下期产品的转换,不支持不同币种或不同交易类型产品间的转换。转期类型包括实时转期、自选转期和到期转期。

  8.什么是账户原油实时转期?
  账户原油实时转期是指客户在产品可转换期内实时提交产品转期指令,我行按照客户指定数量及实时转期价格完成转期操作。下期产品交易起始日至上期产品交易结束日间为实时转期的可转换期,客户可在可转换期内的任意交易时间办理实时转期,非交易时间不提供实时转期功能。实时转期为一次性、实时性操作。

  9.什么是账户原油自选转期?
  账户原油自选转期是指客户以预约形式在我行提供的固定时点中选择转期时点,我行根据客户转期时点的自选转期价格和选定的转期方式完成转期操作。我行在客户预约的固定时点前25分钟开始对客户持有的上期产品数量实施冻结,冻结持续至转期结束,一般约为30分钟以上。客户可在冻结时间以外的任意时间(含产品到期前的非交易时间)开启或关闭自选转期功能。自选转期一经开启、长期有效,直至客户更改或关闭自选转期功能为止。

  10.账户原油自选转期有哪些方式?
  账户原油自选转期方式分为固定金额转期和固定数量转期。固定金额转期是指使用平仓客户持有的全部上期产品数量所得资金,以最大可开仓数量同时开仓下期产品,并将剩余不足0.1桶部分资金(或保证金)退回客户资金账户(或保证金账户)。固定数量转期是指按客户持有的全部上期产品数量同时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如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或保证金)足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则剩余资金(或保证金)退回至客户资金账户(或保证金账户);如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或释放的保证金)与资金账户(或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的合计金额不足以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则以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或释放的保证金)最大可开仓数量开仓下期产品,并将剩余不足0.1桶部分资金(或保证金)退回客户资金账户(或保证金账户)。

  11.什么是账户原油到期转期?
  账户原油到期转期是指客户选择上期产品到期时转期,我行按照上期产品的到期结算价格和下期产品的当日转期结算价格,以及客户选定的转期方式于产品到期日次日完成转期操作。我行在上期产品交易结束日22:05对客户持有的上期产品数量实施冻结,冻结持续至转期结束,一般至次日7:05或以后。客户可在冻结时间以外的任意时间(含上期产品到期前的交易时间)开启或关闭到期转期功能。到期转期一经开启、长期有效,直至客户关闭到期转期功能为止。到期转期的方式同自选转期。

  12.账户原油交易是否进行原油实物的交割?
  账户原油交易采取的是以账户记录原油份额,不交割原油实物的方式。客户买入的账户原油只能通过卖出平仓或在到期结算后获得货币资金,客户以先卖出后买入方式卖出的账户原油只能通过买入平仓或在到期结算后获得货币资金。

  13.客户进行账户原油交易的最低数量是多少?
  遵循国际市场原油产品计量单位使用惯例,工行账户原油产品的交易单位为“桶”(每桶相当于约158.9873升),客户买卖的单笔交易起点数量为0.1桶,递增数量单位也为0.1桶。

  14.客户进行账户原油交易有最高数量限制吗?
  工行对单个客户进行账户原油交易目前无最高数量或金额的限制。
  受监管政策影响,工行对全部客户以人民币买卖账户原油的总交易净额设定上、下限。总交易净额是指所有客户买入人民币账户原油的总额和卖出人民币账户原油的总额轧差后的净额,当该净额达到设定上限或下限时,工行有权限制所有客户进行新开仓交易,但客户对已有账户原油数量平仓交易不受影响。
  工行对客户以美元买卖账户原油没有总交易净额的限制。
  例如,某客户已持有10桶“人民币账户国际原油1301”,当所有客户以人民币买卖账户原油的总交易净额达到设定上限时,客户不能再开仓买入任何一款人民币账户原油产品,但该客户可对持有的10桶“人民币账户国际原油1301”进行卖出平仓。

  15.客户可以使用哪些币种买卖账户原油?
  目前客户可使用美元(包括现钞、现汇)或人民币买卖账户原油。

  16.客户进行账户原油交易需要交纳手续费吗?
  客户按照交易报价买卖账户原油,工行不另行收取手续费。

  17.客户按照什么价格买卖账户原油?
  工行在综合考虑全球相关原油市场价格走势、国内人民币汇率走势、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交易报价,具体分为银行买入价和银行卖出价,其中银行卖出价是客户买入账户原油的价格,银行买入价是客户卖出账户原油的价格。在同一时点对于同一品种,银行卖出价要高于银行买入价。

  18.账户原油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的价差是多少?
  工行账户原油报价中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的价差不是固定的。一般来看,每个交易日欧美时段(北京时间17:00至次日3:00)的价差较窄;亚洲时段(北京时间9:00至下午17:00)的价差较宽。

  19.客户可以从哪里查询到账户原油产品信息?
  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icbc.com.cn)查询账户原油产品相关信息。

第二部分 开销户

  20.哪些客户可以开办账户原油交易?
  账户原油交易适用于个人客户,个人客户申请开办该业务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级为平衡型、成长型或进取型客户(保守型或稳健型的客户不可开办);
  (3)通过工行投资交易类产品适合度评估(即评估结果为“适合”)。

  21.如何申请开办账户原油交易?
  客户可通过工行网上银行或已开办此业务的营业网点柜面申请开办账户原油交易。
  客户在申请开办账户原油交易前,需认真阅读《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产品介绍》(简称《产品介绍》)、《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交易规则》(简称《交易规则》)等文件,充分了解账户原油产品的特点及相关风险;客户申请开办账户原油交易,须接受工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投资交易类产品适合度评估,符合条件的方可开办。
  符合相关要求的客户,与工行签署《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交易协议》,开办账户原油交易。

  22.进行账户原油交易需要开立哪些账户?
  (1)资金账户。客户须指定本人在工行开立的一张个人多币种借记卡作为资金账户,用于核算买卖账户原油的资金收付。
  (2)交易账户。客户第一次买卖账户原油时,工行系统自动为其开立交易账户,用于核算买卖账户原油数量的收付。
  (3)保证金账户。对于以先卖出后买入方式买卖账户原油的客户,工行系统自动为其开立保证金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的收付和损益核算。

  23.单个客户可以开立多个原油账户吗?
  在同一地区,每个客户只能指定一个资金账户,且只能分别开立一个交易账户和一个保证金账户。客户可在多个地区分别指定资金账户和开立交易账户及保证金账户。
  例如,某北京客户因工作原因迁至上海生活,在保留其原先在北京开立的账户原油交易账户的同时,可在上海开立新的账户原油交易账户,两个地区的原油账户分别操作,彼此不受影响。工行网上银行支持异地操作,如该客户不愿在上海新开账户,也可通过网上银行使用其在北京开立的账户进行账户原油交易。

  24.注销账户原油业务有何注意事项?
  如客户不再办理账户原油业务,需要平仓交易账户所有余额,并将保证金账户中的所有资金转至资金账户,然后进行保证金账户及交易账户注销。

第三部分 交易操作

  25.客户可通过哪些渠道进行账户原油交易?
  目前工行已开通网上银行交易渠道,客户可通过个人网上银行向工行提交账户原油的交易指令。工行后续将视市场需求情况适时开通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其他渠道。柜面渠道可为客户提供账户原油业务开户服务,暂不提供交易及查询服务,具体以各分行实际开办情况为准。

  26.账户原油在什么时间交易?
  目前网上银行渠道的账户原油交易时间暂定如下:
  周一:09:00~24:00。
  周二至周五:00:00~03:00,09:00~24:00。
  周六:00:00~03:00。
  以上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27.账户原油有哪些交易类型?
  账户原油交易有先买入后卖出和先卖出后买入两种交易类型(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暂不开办)。
  如客户预期未来原油价格上涨,可选择先买入后卖出交易,通过低买高卖获得价差收益;如预期未来原油价格下跌,可选择先卖出后买入交易,通过高卖低买获得价差收益。

  28.账户原油有哪些交易方式?
  账户原油交易有实时交易和挂单交易两种交易方式。
  客户选择实时交易,将按照实时交易报价完成账户原油交易;客户选择挂单交易,需根据选择的挂单类型提交包含设定价格的挂单指令,当交易报价满足挂单条件时,系统自动代客户按挂单设定的价格完成账户原油交易。

  29.账户原油的挂单交易方式具体有哪些?
  账户原油的挂单交易方式有获利挂单、止损挂单、双向挂单等。
  获利挂单:是指挂单价格优于实时交易报价的挂单,即客户挂单买入价低于当前银行卖出价或客户挂单卖出价高于当前银行买入价,当交易报价达到客户挂单价格时按挂单价格成交。
  止损挂单:是指挂单价格劣于实时交易报价的挂单,即客户挂单卖出价低于当前银行买入价或客户挂单买入价高于当前银行卖出价,当交易报价达到客户挂单价格时按挂单价格成交。
  双向挂单:是指同时设立的一个获利挂单和一个止损挂单组合。双向挂单中的任意一项挂单成交,另一项挂单即自动失效。

  30.什么是账户原油先卖出后买入交易?
  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是指客户首笔交易为卖出交易,然后在卖出的数量内部分或全部买入账户原油的交易。客户累计买入账户原油的数量不能大于累计卖出的数量。在该交易类型下,客户卖出时的操作称为卖出开仓,客户买入时的操作称为买入平仓。
  客户进行账户原油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在卖出交易前,应先从资金账户中划转相应足额资金到保证金账户,作为交易保证金。
  例如,2012年9月6日“美元账户国际原油1211”价格大致在116-117美元水平,客户预期后期该合约价格将下跌,在存入保证金账户1166美元后以116.6美元/桶的价格卖出10桶,系统冻结1166美元保证金。9月10日“美元账户国际原油1211”价格下跌至112.6美元/桶,客户买入10桶原油平仓,客户此前被冻结的保证金解冻,并获得收益(116.6-112.6)*10=40美元。

  31.账户原油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对保证金比例有何要求?
  客户进行账户原油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在卖出交易前,应提供100%交易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等于卖出开仓数量乘以卖出价格)。当客户保证金比例小于或等于20%时,我行可进行强制平仓。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为:(保证金账户金额+账面盈亏)÷卖出账户原油冻结保证金×100%。
  例如,某客户10月23日在转入保证金账户880美元后,以88美元/桶价格卖出10桶“美元账户北美原油1212”。未来假如该期产品价格上涨到158.4美元/桶时,客户账面盈亏为-704美元,保证金比例达到20%,我行可对客户交易账户中卖出的10桶账户原油强制买入平仓,并将剩余清算资金划入客户保证金账户。

  32.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的账户原油数量可否混用?
  客户进行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两种方式相互独立,分别操作,对应的交易账户分为两个相互独立的交易子账户,所记载的账户原油数量不能累加或相互抵消。也即,客户通过先买入后卖出方式买入的账户原油,只可通过先买入后卖出方式的卖出平仓交易卖出;客户通过先卖出后买入方式卖出的账户原油,只可通过先卖出后买入方式的买入平仓交易进行平仓。

  33.客户在交易日内是否可以进行反复买卖?
  账户原油采取T+0交易模式,即客户买入的账户原油可在当日卖出,客户卖出账户原油获得的资金可在当日继续买入,因此客户在交易日当天可进行多次账户原油交易。

  34.账户原油交易允许杠杆操作吗?
  账户原油交易不允许杠杆操作,客户须提供全额交易资金进行交易。对于先买入后卖出交易的买入交易,在成交后工行系统实时全额划转客户资金(划转资金金额等于买入数量乘以客户买入价格);对于先卖出后买入交易的卖出交易,工行要求客户提供100%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等于卖出数量乘以客户卖出价格)。

  35.以美元买卖账户原油是否区分钞汇?
  客户以美元资金买卖账户原油,可选择使用现钞或现汇。客户使用现钞或现汇买卖账户原油的价格相同,但美元现钞和现汇不能通过买卖账户原油相互转换,以美元现钞买入的账户原油在卖出后的资金仍为美元现钞,以美元现汇买入的账户原油在卖出后的资金仍为美元现汇。

  36.如何计算买卖账户原油实现的损益?
  客户采取先买入后卖出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方式买卖账户原油,损益计算公式相同,均为:账户原油交易损益=账户原油平仓数量×(卖出价-买入价)。不同品种、期次的账户原油数量、买卖价格需分别计算。

  37.怎样查询账户原油持有数量及浮动盈亏情况?
  客户可以登陆网上银行,在“我的账户原油”栏目下查看持有的账户原油种类、数量及浮动盈亏情况。
  客户持有的以人民币买卖的账户原油和以美元买卖的账户原油分别计算;账户北美原油和账户国际原油分别计算;先买入后卖出和先卖出后买入的账户原油也分别计算。

  38.怎样查询账户原油的交易明细?
  客户可以登陆网上银行,通过账户原油“查询交易明细”功能查询自己买卖账户原油的历史交易明细。

第四部分 到期处理

  39.账户原油产品到期是什么概念?
  账户原油产品到期,是指某一期产品在交易结束日北京时间24:00后停止交易,并由工行按结算规则在结算日自动为仍持有该期产品的客户办理结算。工行将在每期产品推出前公布该期产品的交易结束日和结算日,并在结算日前发布该期产品的到期结算价格。

  40.客户在账户原油产品到期前可如何处理?
  交易结束日后,客户将不能再对该期次的账户原油产品进行交易。客户应关注产品到期情况,提前做好交易安排。客户在产品即将到期前,可选择对已持有账户原油自行平仓,也可持有至到期由工行按结算规则进行自动结算。

  41.交易结束日未平仓的账户原油工行如何办理结算?
  对于客户在交易结束日未平仓的账户原油,工行按产品结算规则为客户自动办理结算,具体是:(1)以交易结束日相应原油期货合约的国际市场结算价格作为当期美元账户原油产品的结算价格(人民币产品按工行在结算日前一工作日北京时间16:30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牌价换算);(2)工行将在结算日前发布该期账户原油产品的到期结算价格;(3)工行按到期结算价格对客户持有的该期账户原油产品办理结算,资金在结算日到账。
  例如,工行账户原油产品“美元账户北美原油1211”的交易结束日为10月18日,结算日为10月22日。某客户持有10桶该期产品,且未在到期前卖出平仓。北京时间10月18日24:00后,客户不能再对该期产品进行买卖操作。按照账户原油产品结算规则,工行将以纽约商业交易所公布的2012年11月WTI原油期货合约的10月18日结算价(交易所在美国东部时间18日14:30后公布该结算价格),作为工行“美元账户北美原油1211”产品的到期结算价。经查询,该结算价格为92.1美元/桶,工行将于10月22日将结算资金921美元(10桶×92.1美元/桶)划入客户资金账户。

  42.客户如何实现长期持有账户原油?
  每期账户原油产品在线运行时间大约为40天左右时间,且到期后我行会对客户持有的该期账户原油数量进行自动结算。如果客户希望长期持有账户原油,可以通过我行账户原油转期功能完成新旧期次产品的转换,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在新期次产品上线后及时买入。为便于客户完成新旧期次产品的买卖转换,我行对同一品种账户原油的相邻两个期次产品期限一般设置约五个交易日的重叠期。
  需提请客户注意的是,相邻期次的账户原油产品价格会存在一定差异,客户应根据自身投资交易策略做好资金和交易安排。假如交易重叠期内后一期产品较前一期产品价格高,客户卖出前一期产品、买入相同数量的后一期账户原油时需要补充部分资金。

  43.账户原油实时转期是如何结算的?
  我行根据客户实时转期指令,按照实时报价为客户办理转期操作,并完成结算。
  对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如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足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我行将为客户卖出平仓上期产品,同时买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剩余资金退回客户资金账户;如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不足以买入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但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足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我行将为客户卖出平仓上期产品,同时买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差额资金从客户资金账户中扣除;如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不足以买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则不能完成实时转期操作。
  对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如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我行将为客户买入平仓上期产品,同时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剩余保证金释放到客户保证金账户;如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不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但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与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我行将为客户买入平仓上期产品,同时卖出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差额资金将在客户保证金账户中被冻结;如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之和不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则不能完成实时转期操作。

  44.账户原油自选转期是如何结算的?
  我行根据客户选定的转期时点和转期方式,并按照转期时点的自选转期价格,区分先买入后卖出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类型办理转期结算。
  对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客户选择固定金额转期方式,我行将卖出平仓客户上期产品的全部持仓数量,按所得资金最大可开仓数量买入开仓下期产品,并将剩余不足0.1桶部分资金退回客户资金账户。客户选择固定数量转期方式,如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足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我行将为客户卖出平仓上期产品,同时买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剩余资金退回客户资金账户;如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不足以买入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但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足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我行将为客户卖出平仓上期产品,同时买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差额资金从客户资金账户中扣除;如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不足以买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则按照卖出平仓上期产品所得资金的最大可开仓数量买入开仓下期产品,不足0.1桶部分资金退回客户资金账户。
  对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客户选择固定金额转期方式,我行将买入平仓客户上期产品的全部持仓数量,按释放后可用保证金最大可开仓数量卖出开仓下期产品,剩余保证金释放到保证金账户。客户保证金不足以完成结算的,我行将从客户资金账户及其他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且不能完成转期操作。
  客户选择固定数量转期方式,如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足以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我行将为客户买入平仓上期产品,同时卖出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剩余保证金释放到客户保证金账户;如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不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但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与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我行将为客户买入平仓上期产品,同时卖出开仓相同数量的下期产品,差额资金将在客户保证金账户中被冻结;如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保证金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之和不足以卖出开仓相同数量下期产品,则按照买入平仓上期产品所释放的可用保证金最大可开仓数量卖出开仓下期产品,不足0.1桶部分保证金释放到保证金账户。客户保证金不足以完成结算的我行将从客户资金账户及其他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且不能完成转期操作。

  45.账户原油到期转期是如何结算的?
  我行根据客户选定的转期方式,按照上期产品的到期结算价格和下期产品的当日转期结算价格,区分先买入后卖出、先卖出后买入交易类型,于产品到期日次日办理转期结算。到期转期的结算规则同自选转期。

第五部分 业务风险

  46.进行账户原油交易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是什么?
  客户进行账户原油交易主要面临原油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因素及突发事件影响,原油价格可能会发生剧烈波动,从而使客户存在投资亏损的可能性。客户应关注市场价格变化,谨慎交易。

  47.进行账户原油交易除市场风险外还应注意什么风险?
  客户进行账户原油交易除关注市场风险外,还应当注意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突发事件风险、以及其他或有风险。请仔细阅读产品介绍与业务协议中的相关提示。

第六部分 原油市场

  48.什么是WTI原油?
  WTI原油即美国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是北美地区较为通用的一类原油。WTI原油期货合约是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的旗舰期货交易产品,其价格已成为北美地区和美国国内的原油价格定价基准。WTI原油期货也是国际市场最具市场指标性的原油期货之一。

  49.什么是布伦特原油?
  布伦特原油是出产于北大西洋北海布伦特地区的轻质低硫原油。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在洲际交易所(ICE)及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上市交易,目前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已成为最重要的全球油价参考指标。

  50.原油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哪些?
  国际原油市场价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世界原油储量、供需结构、生产成本变化,以及全球经济状况、工业需求状况、替代能源开发、突发政治事件、区域性军事紧张局势、汇率变化、异常气候、季节性因素等都会对原油价格走势产生影响。

  51.原油市场交易是否活跃?
  原油在国际市场的交易量巨大,目前年交易额已超过100万亿美元;同时原油的交易流动性也非常好,是国际上交投最活跃的商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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