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 以精细化管理规范样品评审
在陕西省汉中市政府采购实践中,尤其是家具类、服装类项目,样品审查越来越常态化。样品,不仅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判定企业供货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规范化样品的接收、评审、保管和处理程序,才能确保样品审查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复查。鉴于多年积累下来的样品审查经验,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更加关注样品的精准化管理,从而全方面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和严谨化。
源头把关 规范样品审前程序
首先,强化样品提交程序,采购文件中必须详细标明样品的规格型号、提交流程及评审事项等具体要求,尤其是对不接受样品负偏差的关键指标必须在制作采购文件时进行重点标记。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样品,并在样品上标记好品种、颜色、材质、规格等详细信息,但不得含有供应商名称、标志以及能暗示出供应商的文字和图案。其次,强化样品接收程序,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样品,一旦供应商递交样品迟延,项目负责人一概不予接收。
依法独立评审 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样品提交和评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是完善样品提交流程,样品摆放结束之后,供应商须在样品清单上签字确认后离场,注意严禁供应商摆放样品时进行拍照或录像;二是实行匿名编号制,样品必须由专人进行编号,在评审结束前样品编号须严格保密;三是强化依法独立评审,样品评审时,专家必须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轮流逐一对样品进行审查,避免了专家互相影响,真正做到了独立评审。
规范样品留存程序 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评审结束后,所有供应商的样品须统一在采购人、监督方的鉴证下进行封装,并在骑缝处用记号笔签上各见证人的姓名,交由采购人保管。其次,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作为履约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余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通知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将不承担损坏、遗失等保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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