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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2016年广丰区惠农强农政策介绍(一)

近日,广丰区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印了《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册(二)》,对集中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解答,并收录了今年我区各项惠农强农政策,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民心。《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册(二)》总计印刷25万册,由乡镇村居干部、基层站所干部发放到全区每家每户。


即日起,我平台将陆续推出2016年广丰区惠农强农政策介绍,敬请关注!


主管单位:


农工部


政策介绍:


1.新农村建设。


2016年全区102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每个村点直接统筹资金30万元,其中省级15万元,市级6万元,县级9万元。


2.财政惠农信贷通。


2016年全县信贷计划16500万元,共有五家合作银行开展惠农信贷通业务,分别是农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西银行1000万元、广信村镇银行。惠农信贷通年利率按同期国家基准利率上浮不得超过20%。扶持对象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经济服务组织,最高可贷2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最高可贷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3年。


3.“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可报考大专普通班和专升本班,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可报考大专高级班。报考对象:村“两委”班子成员;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人员;农业户籍的优秀青年;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失地农民身份转为城镇或社区的居民,并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在农村创业返乡大中专毕业生。正式录取的学员,其学习期间的学费、书费、住宿费由财政全额负担,生活费、交通费个人自理。


政策咨询人:徐道奎   

联系电话:13870354169


主管单位:


农业局


政策介绍:


1、中央财政实施能繁母猪保险


按'应保尽保'原则推进,每头能繁母猪保额1000元,保费60元,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50%,地方财政补贴30%,养猪户承担20%。


政策咨询人:王继东    

联系电话:13607937705


2、育肥猪保险


保险金额为500元/头,保险费率4%,其中个人承担保费20%。保险责任范围内死亡的,赔偿标准:100公斤内,每头赔偿金额=没投保险金额×保险育肥猪尸重/100公斤;超过100公斤,按100公斤计赔。保险育肥猪被洪水冲走流失的,按冲走流失数的50%计算死亡数量。病死保险育肥猪必须无害化处理,否则不予赔偿。


政策咨询人 :王继东    

联系电话:13607937705


3、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政策咨询人 :王继东   

 联系电话:13607937705


4、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015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模养殖场(区)扩大到生猪散养户。


政策咨询人 :王继东    

联系电话:13607937705


5、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除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外,个人购置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4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台(其中:茶叶机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8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其中:茶叶机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0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15台)。超过规定台数,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


政策咨询人: 何鸿弘   

联系电话:13870310958


6、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种植绿肥,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国有农场补贴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补贴标准:根据全省耕地地力补贴资金总额及各县(市、区)确权登记上报的补贴耕地面积,测算全省统一的亩均耕地补贴标准为112元,并在以后年度保持相对稳定。 


政策咨询人: 邱翠金   

 联系电话:13979369632


7、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补贴对象: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我省限定为水稻)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补贴内容:主要对粮食烘干、工化育秧、机防等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设备购置进行适当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设备总价的50%(含农机购置补贴),同时,对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大米品牌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15万元,且每个品牌不得重复补贴。


政策咨询人: 邱翠金    

联系电话:13979369632


8、工厂化育秧设备补贴


补贴内容:对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床土粉碎机、种子催芽器、播种流水线,以及构建钢架塑料大棚和连栋温室大棚(含喷滴灌设备和温控设备)、四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等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按所购买设备资金(不含设计、验收等间接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个经营主体本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购买的设备中,凡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先落实购机补贴再申报本项目补贴,且本项目补贴和购机补贴总额不超过所购买设备总资金的50%。对已享受本项目补贴资金购买了工厂化育秧设备的,自享受补贴当年开始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项目补贴。


政策咨询人: 邱翠金   

 联系电话:13979369632


9、稻谷烘干设备购置补贴


补贴内容:对新型经营主体购买粮食烘干机进行补贴,移动式粮食烘干机除外。


补贴标准: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后,再执行不高于4500元/吨·批处理量补贴标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据开展社会化服务的面积,参照上述标准申报补贴。


政策咨询人: 邱翠金  

 联系电话:13979369632


10、植保机械购置补贴


补贴内容:对新型经营主体购买无人植保机、18马力及以上自走式(四轮)喷杆式喷雾机等两类植保机械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按所购买设备资金的50%予以补助,不论购买机型和台数的多少,单个经营主体本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购买的设备中,凡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先落实购机补购再申报本项目补贴,但本项目补贴和购机补贴总额不超过所购买设备总资金的50%。本项目仅针对2015年以来新购买的上述植保机械进行补贴。


政策咨询人: 邱翠金   

 联系电话:13979369632


11、有机大米品牌补贴


补贴内容:实行品牌与基地挂钩,对新型经营主体获得有机食品(稻米)认证的产品品牌给予补贴,每个品牌或同一基地只可享受一次财政补贴,不得进行重复财政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通过认证的基地面积确定补贴标准,连片200亩-500亩的基地,补贴5万元;连片500(含)-1000亩的基地,补贴10万元;连片1000亩(含)以上的基地,补贴15万元。

政策咨询人: 邱翠金 

 联系电话:13979369632


主管单位:


林业局


政策介绍:


1. 赣财农指[2015]207号,下达2016年中央和省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通知。资金9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偿资金215.33万元(含国有国家级公益林63.99万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151.34万元),省级补偿684.67万元(含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省级补差125.61万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省级补差53.86万元,省级公益林505.2万元)。补偿面积45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9.74(含国有9.48万亩,集体和个人10.26万亩),省级公益林 25.26万亩。


2.赣财农指[2015]204号,下达2016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资金389.31万元,补助面积31145.1亩。


3.赣财农指[2016]3号,下达2016中央财政现代农业油茶产业项目资金的通知。资金100万元,建设任务2000亩。


4. 赣财农指[2016]27号,下达2016年省级森林质量提升专项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资金171.7万元(直接费用166万元,间接费用5.7万元),安排任务7100亩(更新后营造乡土珍贵树种1100亩,补植补造2000亩,抚育改造4000亩)。


5. 赣财农指[2016]28号,下达2016年省级林业资源保护专项古树名木保护及乡村风景林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资金20万元,乡村风景林建设村组个数4个。


6. 赣财农指[2016]28号,下达2016年省级林业资源保护专项古树名木保护及乡村风景林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资金8万元,包括:其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万元,省级测报点2万元,普查1万元。


7. 赣财农指[2016]30号,下达2016年省级林业资源保护专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资金30万元,用于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8. 赣财农指[2016]31号,下达2016年省级林业资源保护专项村级森林防火补助资金的通知。资金46.30万元。


9. 赣财农指[2016]55号,下达2016年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林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资金38.7万元,种植面积644亩。


政策咨询人:王冠华    

联系电话:1387035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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