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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涉嫌奸杀侄女 神秘电话洗雪8年沉冤
一名农村女医生被害并沉尸井下,其叔叔被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而遭受牢狱之灾。8年后,一个来自新疆的神秘电话,让受害人家属万分震惊:杀害女孩的凶手竟另有他人!
2009年1月7日,张绍友的家人接到两份盼望已久的法律文书:一份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定,维持“胡小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一份是省高院下达的刑事判决书,宣告张绍友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发生在河南周口沈丘县。
叔叔涉嫌奸杀侄女
54岁的张绍友慢慢走进哥哥张绍军家的院子,看到记者在场,迟疑地停住了脚步。哥哥赶紧迎上前拉住他的手。“天恁冷,咋不厚点?”摸着弟弟单薄的衣服,张绍军轻声嗔怪道。
8年多的牢狱生涯,使原本老实木讷的张绍友变得更加胆小,眼前的他面容黑黄,头发凌乱,身材瘦弱。他拘谨地坐在凳子上,腰板挺直,双手规规矩矩放在膝盖上。
“绍友你放松些,这是在咱家,又不是监狱!”张绍军望着不时打寒战的弟弟忍不住说。
数年前,发生在沈丘县纸店镇小李庄行政村的一宗命案,让张绍友身陷囹圄。
受害人张琳(化名),是张绍军唯一的女儿。对张琳的死,身为叔叔的张绍友永生难忘——
1999年12月3日清晨,寒冷袭人。张绍友起床后发现,同住一个院子的侄女张琳不见了,她的外衣还在屋里,平常随身携带的一串钥匙找不到了。
张琳是村里的医生,经常出诊,可从未彻夜不归。“俺家人都急疯了!找了整整一个月不见人影。”张绍友说,当时他哥嫂在外地开诊所,得知张琳失踪了,立即变卖了家产回家寻女。一个月后,在离张家约500米远的村外一口机井里,有人发现一具浮尸。打捞上来一看,尸体的面目还能辨认,正是张琳,她脖子上还套着一根白色绳索,绳子的另一头绑着大半面袋砖头。
经现场勘查,当地警方发现,除张琳诊所抽屉中丢失了300元现金外,她的卧室和诊所的门窗都完好无损。经侦查和法医鉴定,警方认为这是一起故意杀人强奸案。
先后有两个人被怀疑有重大嫌疑,一个是当地的混混,平常有偷鸡摸狗的行为,但此人没有作案时间被排除了;另一个嫌疑人是时年21岁、且已结婚生子的胡小刚。事发当晚,胡小刚曾来诊所找张琳看病,但有人证明胡很快离开了。
就在侦查陷入困境时,一个在张家现场勘查的民警无意中发现,张琳的叔叔张绍友站在窗外“偷听”。于是,这个老单身汉进入警方的视线。2000年1月19日下午,张绍友被沈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带走。
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张绍友一直被关押。他多次“供述”了“奸杀侄女”的事实,并交代了“作案过程”。
2002年12月24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两罪并罚,判处张绍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年后,河南省高院终审改判张绍友死缓。
“害死侄女的不是我,我冤枉!不承认就挨打,我受不了啊!”面对记者,一直低着头的张绍友猛地仰起脸,情绪几乎失控。
事实上,自从张绍友被判刑收监,张家人并没有丝毫的欣喜与宽慰,他们无法接受“叔叔奸杀侄女”的残酷现实。
侄子不相信小叔害死姐姐
“我们全家都是学医的,姐姐大学毕业后不愿随父母外出开诊所,在老家一边给乡亲们看病,一边照顾奶奶。”忆及姐姐张琳生前的种种过往,张志明泪水满眶。
张志明说,姐姐被害时才22岁,还没有谈恋爱。在张志明眼里,被他称作“小叔”的张绍友虽然是个单身文盲,但老实巴交,心地善良,待姐姐视同己出,他没有理由害死自己的亲侄女呀!张琳出事时,张家只有张琳、张绍友和他近90岁高龄的老母亲(张琳的奶奶)在家。3个人都住在一个院落里。
平时张绍友睡觉爱蒙头,对当天发生的事情,他说确实没听到动静,至于“偷听”,张绍友说:“俺侄女被人害了,我想听听警察咋查案的。”
张绍友被警方带走讯问时,张志明曾赶到县公安局。“我看见小叔戴着手铐歪在墙角,脸上有明显的青紫痕迹。”张志明回忆,一个民警告诉他,这个案子就是他叔叔干的!张志明很吃惊,马上问了歪在墙角的叔叔一句:“小叔,这事真是你干的?”张绍友苦着脸说:“不是我干的,是他们打我……”话音未落,遭到民警制止,叔侄俩当即被隔开。
回到家,张志明想起小叔饱含冤屈的眼神,十分不安,但却没有办法。
2003年11月,当省高院的终审改判书送到张家时,张志明即将参军。去部队前,张志明只身赶赴商丘,到河南豫东监狱看望张绍友。隔着玻璃墙,张绍友只说了一句:“明儿,你小叔冤啊!”张志明看着小叔,没有说话。“当时我想,小叔的神情恁可怜,肯定不是装出来的,我不相信他会害死姐姐!”张志明说,就在姐姐出事前不久,小叔还给在外地的父母打电话,说将来姐姐出嫁,他一定会掏出所有积蓄给姐姐当结婚贺礼。
两个亲人,一个被害,一个死刑。带着对小叔的牵挂和对姐姐命案的疑虑,张志明发誓:“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为姐姐申冤,替小叔讨公道!”但小叔已经被确认犯了重罪,判决已然尘埃落定,人海茫茫,真相何处寻觅?
远方神秘电话爆出真凶
张琳出事后,她随身携带的那串钥匙不翼而飞,而张绍友始终无法交代钥匙的去处,这成了这宗命案的最大悬疑。
正是基于此项悬疑,2003年11月20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审理认定,一审查明的张绍友犯罪事实成立,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维持强奸罪名,撤销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部分,据此改判张绍友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服刑期间,张绍友不断申诉,表明自己的清白,但因苦无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申诉迟迟没有下文。
2006年,河南省高院采纳了豫东监狱的减刑建议,裁定“将罪犯张绍友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采访中,张绍友拿出他服刑期间的胸卡,上面印着他的名字、照片和编号。“这是俺坐牢的证据,我要留着当纪念。”张绍友说。
得知小叔被减刑,已从部队复员回家的张志明很欣慰。此时,张志明在沈丘县做酒水代理生意。“干这行能接触更多的人,说不定哪天有人喝醉了酒,不小心会说出姐姐被害的真相。”张志明告诉记者,他还将自己的名片印上姐姐被害的事情,希望大家提供线索。
2008年3月10日,对张志明来说,这一天是他今生都难忘的日子!
“那天,我正在店里忙活,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张志明说,电话是从新疆打来的,在确认了张志明的身份后,听筒里那个神秘的声音告诉他:“我知道是谁杀了你姐姐,他叫胡小刚,现在新疆开麻将馆……”
那一刻,张志明激动得浑身发抖。两人的通话持续了两个小时,张志明始终将手机紧紧贴着耳朵,一字不漏地记录下神秘来电的每个信息。
当晚,张家将电话录音刻成光盘待用。
张志明说,第二天,他和父亲乘坐早班车赶到郑州,直接向河南省公安厅报案。警方分析了这个神秘的电话录音,认为此事可信度较高,决定实施抓捕。
2008年4月23日,河南警方火速赶赴新疆,将在当地开麻将馆的胡小刚抓获。胡小刚落网了,但他是杀害张琳的真凶吗?如果是,他为何要害张琳?
经警方查明,张琳被害第四天,胡小刚举家迁往新疆。
一宗尘封8年的命案,仿佛不经意间出现重大变故。
2008年5月22日,河南省高院签发了一份《再审决定书》,称“本院发现本案在认定事实上有错误,由本院另外组成合议庭再审”,裁定“中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豫刑一终字第00171号刑事判决的执行”。
采访中记者获悉,胡小刚的父亲、前妻、姐姐等人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均承认他们知道胡小刚在老家杀过人。
依据周口市公安局的侦查报告,还原了案发时的情形:1999年12月2日晚7点半,胡小刚到张琳的诊所买药,看见敞开的抽屉里有钱,起了歹心。他先是假装回家,后来等张琳送走一名病人,又偷偷摸进诊所对面的张琳的卧室,并藏身床下。感觉张琳睡着后,胡小刚悄悄爬起来,抓起张琳放在床头柜上的钥匙,打开诊所门,盗走抽屉里的300多元现金。当返回卧室时,胡小刚见张琳在床上熟睡,顿生邪念。张琳惊醒后喊叫,胡小刚情急之下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张琳没有动静,将其强奸。回家后,胡小刚怕事情败露,再次返回张家,将已死亡的张琳背到村外一口机井附近,又回家找来一个面粉袋,顺路装了大半袋砖头,然后将一根绳子分别系在张的脖子和面袋上,沉尸井中。
在作案现场,经胡小刚亲手指认,警方从那口井中打捞出一串胡小刚抛入的钥匙。经张家人辨认,那串钥匙正是张琳房门上的。时隔数年,这串颜色灰暗的钥匙,仍然能打开张琳诊所的门锁。
就在胡小刚接受警方审讯期间,2008年5月30日,正在监狱服刑的张绍友接到了取保候审的通知。当天上午,张绍友被司法机关送回了老家。
看到小叔,张志明抱住张绍友泣不成声,张绍友第一句话问侄儿:“你奶奶还活着没?”“活着哩,奶奶眼睛都哭瞎了。”张志明应声回答。
接下来的这段日子,张家人焦急等待着涉嫌命案的胡小刚受到公正处理。不料,节外生枝……
8年冤狱尚待赔偿
“开庭时,我见到了胡小刚。”张志明告诉记者。胡小刚是纸店镇小李庄行政村胡楼村人,今年31岁。“胡小刚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到是他害了姐姐。庭审时我死死盯住他,可他不敢跟我对视。”张志明说。
2008年10月26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胡小刚涉嫌杀人一案。
让张家人意料不到的是,庭审中,当法官讯问胡小刚个人身份时,他迅速扭头向坐在原告席上的张绍军大喊:“叔呀,这事不是我干的!”此后,胡小刚一再喊冤,并对此前向警方所作的9次口供、以及公诉机关所作的两次讯问笔录全盘否认,坚称:“我只是抛尸,杀害张琳的是一个名叫王为(音)的人所为。”
由于案情出现反复,当庭未予宣判。当年10月28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因胡小刚提供不出“王为”的基本情况,且与该院查明的事实不符,其辩解理由不能成立;结合多人口供及相关物证,证据来源客观、真实、合法,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小刚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一审判处胡小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6.4万元。
判决后,胡小刚不服,提出上诉。
接到省高院终审裁定的张志明致电记者:“姐姐终于可以瞑目了,叔叔也终于可以安心了……”听筒里,传出他难以掩饰的哭泣声。
经历8年多的牢狱生涯,使原本木讷的张绍友变得更加胆小,但他还是一直坚称:“我一定会申请国家赔偿!”
据了解,曾代理过“佘祥林案”的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律师褚中喜已接受张绍友的法律委托,将为其代理今后的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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