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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航行器上,遇到广播找医生求救,要去!

好久没来丁香园了,今天过来查找一些资料,竟在首页上看到这个标题,刚好昨天,在给本科同学上课时,也聊到这个话题,把我的意见写下来,供大家参考。 

首先,明确我的态度:在动车上,遇到广播找医生求救,要去! 

而扩大到普适性,则是:在航行器上,遇到广播找医生求救,要去! 

为什么要去?又为什么不去?大家的讨论很多,归纳下来,无非几点,先说为什么要去? 

要去的原因,只有一条:

我是医生,职责所在!

一、不去的原因,千万条:

不去的原因,第1条: 在航行器上行医,执业是否合法?我有顾虑。

  其实这个问题本身,是含有一个“概念陷阱”的——即,在航行器上,医生的行为,是属于正常的“医生的执业“吗?或者再换一个问法,在航行器上,职业为“医生”的人,其行为的本质是什么?

   不是!在航行器上的行为——不是——医疗行为,而是一种”救助行为“,是比普通的“帮助”行为更高级一些,但其行为的本质是——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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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医生的这些行为又“高级”在哪里了呢?

  首先表现在,医生的救助行为过程中,能以更专业的眼光,看到病人发病过程中表现,得到相对准确的病情判断,这一点普通人做不到;

  其次,可以提出更切实的救助建议,这一点普通人做不到;

  第三,可以与航行器外的急救人员进行更充分及专业的交流,这一点普通人做不到;

  第四,在紧急情况下,如果需要紧急处置,能够在自行的医疗知识背景下或专业人员的指挥下,比其他人做得更好一些,减少沟通的成本与时间,这一点普通人做不到。

  第五,当病人被送下航空器时,你可以使用医学语言将病情变化讲给120急救人员,这一点普通人做不到。

  第六,可以为列车长的决策提供决定性的依据,这一点普通人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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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例来讲。

  例一,列车广播:3号车厢有一人正在吐血,请哪位医生去看一下。

  你听到广播,过去看了病人,发现是一个老人,面色发黄,刚吐了一口血,是暗红色的......

  这时,你大概判断出可能是一个肝硬化、上消化道出血的病人,如果不紧急处置,病人会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这时你要做什么:

  1、立即安抚病人,不要紧张,有没有随身的药物,可以先服下;

  2、立即向列车长报告——大家要记住,在行驶的列车上,列车长是最大的,概莫能外——病人是上消化道出血,需要立刻进行抢救,否则有生命危险,车上现有的条件不具备紧急抢救的要求,需要立即送病人下车,并与车站120联系。

  3、人文关怀,观察病情,防止窒息发生,直到送病人下车。

  在这个案例中,你还能做什么?下个3腔2囊管?不现实吧......

  例二,列车广播:3号车厢有一人突然出现腹痛,请哪位医生去看一下。

  你听到广播,过去看了病人,发现是一个孕妇,要回老家,突然出现腹痛,经判断,可能是要分娩了......

  这时,你要做的,当然可以是助产,如果你正好是产科医生或助产护士,但大概率可能不是的情况下,你要做什么?

  1、安抚病人,不要紧张;

  2、立即向列车长报告——大家要记住,你所要做的所有事情,必须向列车长报告,概莫能外——病人临产孕妇,可能会分娩,分娩的时间不确定,车上现有的条件不具备分娩的条件,需要送病人下车,请与车站120联系,或与最近车站的综合医院产科联系。

  3、如果产妇腹痛(宫缩)加重,甚至已经看到胎头,这时你大概率会在产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接生......

  试想一下,如果医生电话里问,是胎头先出来的?还是胎臀先出来的?也只有医生才能分辨的出来吧?虽然你不是产科医生,但也能很快的判断出来。

   综上:医生在航空器内的行为,不属于“医疗行为”,而是一种“帮助行为”。

   所以,大家一定要先把自己的行为的本质看透,这样,才能有底气面对以下质疑:

   ① 超出执业地点、超执业范围,违法!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其行为本质是一种救助,不属于医疗行为。

   ② 我不是XX科医生,我不敢去看!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不是让你去给病人治疗的,而是让你看一下病人,提出最合理的建议给列车长和病人(非治疗方面的)

不去的原因,第2条: 以前有过先例,法院判医生败诉,赔了不少钱。

   “这样的先例”,我好像还真没有看过,如果有网友真得有这种案例,可以给我发过来,我也会研究一下,但我想,既使真有,可能也是很多年前的了,还是上面的那句话,航空器

上的行为均属于“帮助”,不属于“医疗行为”, 不论是法官,还是医生本人,都要清楚行为的本质,如果确定其为“医疗行为”,一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需要进行分析。

不去的原因,第3条:列车长要我的相关信息,我不想给,而且心理也不舒服,感觉被人不信任。

   目前在列车上的一切行为,列车长都要如实记录并上报的,如果发生了乘客突发疾病的事情,更是大事情,也属于必须上报的事项,因此,不论你是不是“医生”的身份,其实列车长都应该记录参加救治人员的姓名的,但为什么只记你的?

   因为——你的话有份量!

因为——你的话有份量!

因为——你的话有份量!

  你的建议直接决定了后续的工作安排!举例来说,如果上述消化道出血的病人,需要紧急送下车,那要决定是临时停车还是到下一站停车,停多长时间,当地站台120出车及医护人员安排多长时间能到,到哪个站台接病人等一系列工作,而这项工作,甚至要整个铁路系统的人来参与,其背后的工作,是你所想象不到的,而这些工作安排要不要做,你的意见是起到决定性作用的!

   所以大家还是要放下戒心,大大方方的把自己的信息留下即可。

不去的原因,第4条:我救了患者,回头他去法院告我,怎么办?

   首先,我们大家一定要清楚的是——每个人都有对自身损害,提起起诉的权利。所以,别人起诉你,那的确是别人的权利,我们无法阻止,可能也无法避免。

   这的确是让人遭心的一件事。

   首先,国家层面,关于这一点,大家已尽可以放心,目前国家颁布各项指导意见明确了航行器上的救助不属于超范围行医,而且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相信广大人民群众是普遍通情达理的,去法院起诉的是极少数。

   第三,如果万一真得碰上了这样的事情,坦然面对,从相关事例中,一定能在案件中学会如何在法律面前保护自己,这是会提高自己的能力的。打不倒自己的,终将使我们更加强大。

不去的原因,第5条:我的能力有限,比不上那些主任,要去让他们去?这种想法,也是不对的。

     上面已经提及,医生去,是去帮助别人,切记这种帮助不是医疗上的治疗行为,这是一种帮助。能力的大小不同,相应的提供的帮助程度不同,能力大,多做些,能力小,少做些,没有人强求的。

二、好了,说到这里,不去的原因及分析大抵如是,接下来我们再说说,如果去了,我们做什么?

 首先,尽可能的判断一下病情。

    这里所讲的判断病情,并不是说要求你诊断明确!而是一个大体的评估,评估什么?

    最核心的一句话,就是评估疾病的——轻重缓急!

    如果是轻的、缓的,不需紧急处理的,要多安慰;

    如果是急的、重的,要立即和列车长报告!并做些力所能及的措施,如:侧身,防窒息......

    如果是心脏骤停,则按心脏复苏处置,同时请列车员向列车长报告!

 第二,是否给予药物治疗?

    如果病是轻的、缓的,能不用药尽量不用,如果需要用药,可以让乘客自行决定,我们仅提供建议。

    如果病是急的、重的,这样的病人往往自身会携带“救命药”,可以让家属提供,没有家属可以在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在乘客的衣服口袋内(或随身包裹不建议)寻找。

    如果确实需要用药,又没有药物,列车上一般会有少许药物,可以询问列车员,或立即与前方车站救助机构联系。

 第三,是否给予除药物以外的其它治疗?

    这一点,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有把握的情况下进行。例如,车上玩耍的小孩子不小心脱臼了,而你恰好又是骨科医生,那就去做呗,为什么不做呢?可我呢,是个内科医生,我想做,可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就不能做,因为不恰当的治疗的确是会加重损伤的不是?所以要量力而行。其实大家再想一下,是不是大多数被人起诉的例子,是在这种情况下会发生的?

  第四,向航行器最高长官报告情况。

  飞机上是机长,但一般与乘客交流的情况是乘务长,由乘务长转告机长;在列车上,是列车长;在轮船上,应该是船长吧?(我没有轮渡经验)

   报告的内容一般是:

      1.患者大概是什么情况,属于“轻、重、缓、急”里的哪一项?

      2.是建议患者到站下车(患者的目的地),还是中途站(患者未达目的地)下车?

      3.是否由当地120机构接车?需要哪些特殊物品准备?是否有指定的医院?

  第五,服从航行器最高长官的指令。

     从你进入到病人身边,到开始接触病人时,你就已经不属于个人了,这时你已经属于国家了!你将和列车上的司乘人员一样一起为患者服务,因此要服从命令,听指挥。

     比如:有网友讲列车长让医生在病人身边守护,这时要服从命令,如果你觉得没有必要继续监测了,要和列车长讲明,并征得同意。

  第六,向航行器司乘人员提供自己的相关信息。

     大家要明确,司乘人员记录这些,并不是为了将来要和你打官司,也不是为了要找你麻烦的,而是他们的工作流程要求,同时也要为自己的工作留下可证明的依据,也为他们的决策来源提供依据与证据。所以,大家可大大方方的提供即可,真不必扭扭捏捏。

三、在这种活动中切记要牢记的是:

   千万不要盲目自信!

   千万不要大包大揽!

   千万不要逞强称能!

   千万不要故弄玄虚!

   千万不要小题大做!

   千万不要刚愎自用!

   要切记——对病人:我们提供的是帮助,而非治疗!

   要切记——对列车:我们提供的是建议,而非命令!

   要切记——上了战场,服从命令。

四、下了列车后,将来会发生什么?

  第一,如果按照上面讲的,您真得被起诉了,怎么办?

  还是要反思一下,是否真得因为你将轻病变成了重病?是否因为你将缓病变成了急病?当然法院不会因为这些判定你有罪,但必竟说明,我们自己还学业不精,需要提高。

  除了反思,接着就是:沉着应诉,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

  在法庭上,一定还会有人揪着“异地执业,超范围行医”等帽子不放,那就把我们的观点提出来给他们即可。

下面再强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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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在航行器上的行为——不是——医疗行为,而是一种”救助行为“,是比普通的“帮助”行为更高级一些,但其行为的本质是——帮助!

  首先表现在,医生的救助行为过程中,能以更专业的眼光,看到病人发病过程中表现,得到相对准确的病情判断,这一点普通人做不到;

  其次,可以提出更切实的救助建议,这一点普通人做不到;

  第三,可以与航行器外的急救人员进行更充分及专业的交流,这一点普通人做不到;

  第四,在紧急情况下,如果需要紧急处置,能够在自行的医疗知识背景下或专业人员的指挥下,比其他人做得更好一些,减少沟通的成本与时间,这一点普通人做不到。

  第五,当病人被送下航空器时,你可以使用医学语言将病情变化讲给120急救人员,这一点普通人做不到。

  第六,可以为列车长的决策提供决定性的依据,这一点普通人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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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要相信国家,相信法律!

  第二,治病救人、助人为乐,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虽然目前社会上的确有一些不好的现象和声音,但追求美及善良,是每一个人内心的真正向往,每一件事,都从我做起。

  最后,我想说:在航行器上,遇到广播找医生求救,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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