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根据宪法规定,选举和决定了国家领导工作人员。毛泽东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刘少奇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委员长。
照片左起:
沈钧儒(1875-1963)浙江嘉兴人。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黄炎培(1878-1965)江苏川沙(今属上海) 人。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李济深(1885-1959)广西苍梧人。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宋庆龄(1893-1981)女。原籍广东文昌,生于上海。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周恩来(1898-1976)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淮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毛泽东(1893-1976)湖南湘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刘少奇(1898-1969)湖南宁乡人。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郭沫若(1892-1978)四川乐山人。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张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李维汉(1896-1984)湖南长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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