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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以反蒋为目的的政治投机,汪系改组派借大势而迅速崛起

“改组派”的全称叫“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是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初期一个时间短暂的国民党内部的在野反对派。它由国民党二届中委陈公博发起成立于1928年冬,其中央总部设于上海,以汪精卫、陈公博、甘乃光、何香凝、郭春涛为中央“常委”,王乐平负责“组织兼上海指委”,潘云超负责“训练”,朱霁青负责“民运”,顾孟馀负责“宣传”,施存统任“秘书长”(后改梅哲之)。地方支部遍布南京、上海、北平、天津、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等十七八个省市及法国、日本、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会员达一万余人。1931年1月自行宣布解散。

陈公博这时为什么发起成立“改组同志会”?1928年5月他在上海办《革命评论》杂志时,曾公开说过:“第一,凡一个党,尤其是革命党,经过若干的期间,必须检阅和另定新的训练方法。中国国民党自十三年改组到了十七年,已是五年,非重新检阅,必将腐化。何况中国国民党经过汉、宁的分立,若不再提出新的纲领,必将不适社会革命的要求。第二,党经破碎以后,必须另定团结方法,但经过这几年斗争,谁也有过磨擦的历史,骤然空泛的说团结么,过去的历史,谁也不能忘,如西山会议派哪,大同盟哪(即山东的“反帝国主义大同盟”,主持者为丁惟汾、路友宇等),新中哪(即河北的“新中革命青年社”,主持者为童冠贤、马洗凡等),实践哪(即河北的“中山主义实践社”,主持者为李寿庸、许孝炎等),参加过共产党的分子哪。虽然各人或者有痛苦的经验而感觉非再度共同奋斗不可,但要洗去过去的痕迹,非得改组而有新的纲领不为功。第三,过去共产分子有组织,右派的分子有组织,蒋系的分子有组织,独是左派有空的名义而无实的集团。若党内无问题,有没有组织,影响不深,可是蒋中正的罪恶,日益暴露,非有组织,无论宣传政治、军事种种运动,都感觉不能一致。因为要倒蒋,更非有组织不行。”陈在这里以国民党“左派”自居,声明他发起成立“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一是为了“检阅”1924年国民党改组后的历史经验,提出“新的纲领”,以适应“社会革命的要求”;二是要通过组建新的组织,使国民党人忘了以往党内分裂的“痛苦”经历,重新“团结”起来,“再度共同奋斗”;第三是为了“倒蒋”,要“倒蒋”,非有组织不行。前两条都是官样文章,惟有最后这条说了真话,“倒蒋”才是他们成立“改组同志会”的真正目的。换言之,就是为了推翻垄断国民党政权的蒋介石集团的统治。

“改组派”的成分十分复杂,上层分子皆为国民党二届中委,几乎都进入了“改组派”的中央领导层,尤其是汪精卫,更被拥为领袖。一般人称其为汪派,而他们自诩为国民党“左派”,其实大多是些不甘忍受蒋介石权力集团的排挤,而自认为可与之相抗衡的国民党要人。他们试图利用二届中委的特殊身份,通过“改组”国民党的途径,否认蒋介石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另行筹备召集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捍卫自己的合法的“党统”地位。至于下层则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在蒋介石“清党”过程中受到严重伤害的真诚追随孙中山参加国民革命的无辜者,二是对蒋介石的倒行逆施严重不满,而又不乐于接受中共的革命政策,曾经投身过国民革命的人士,这两部分人皆以青年学生居多。总的说来,不管上层还是下层,改组派基本是个书生集团。对此,汪精卫等人不无遗憾地说过:“他们是书生,懂党,认识主义,倒不一定于登台时会治国的。”

1928年五六月,陈公博、顾孟馀在上海先后创办《革命评论》和《前进》杂志,宣传改组国民党的主张。《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更提出:“中国国民党已被军阀、官僚、政客、买办、劣绅、土豪所侵蚀,盘踞,盗窃,把持,孙总理之三民主义,已被他们所窜改……”国民党党员堕落有之,失望有之,组织小团体有之,投靠第三党有之,加入共产党有之,整个的党支离破碎,只有招牌,而无“灵魂”,国民党已到了不得不改组的地步。如何改组国民党呢?陈公博提出:要“巩固党的农工基础,确定农工小资产阶级的联合战线”“提高党的权威,实行党的专政”;“促现党的民主化青年化,反对干部少数人的独裁”“严密党的组织,森严党的纪律”。施存统著专文论述“恢复十三年国民党改组的精神”,主张复活“国民革命的联合战线的”国民党。其政见则体现在汪精卫在《夹攻中之奋斗》中所说的既反共又反蒋上。

为了改组国民党,他们以为首先必须正本清源,端正党的理论。他们认为由于中共的介入以及右派的反动,将国民党的理论,尤其是三民主义思想搞得很混乱,具体表现在:一、国民革命的真正涵义模糊不清;二、国民党的政策除三大政策外仿佛别无政策;三、国民革命的方法除中共的群众运动以外,就是军事发展,别无他法;四、国民党究竟以谁为基础,是否要阶级斗争,非资本主义的道路究竟有几条?如此等等都有加以澄清的必要,否则“理论愈辩而愈模糊,政治愈动摇而愈空幻,如果非重新建设一种理论,必无以巩固党基,更非在统一理论之下,将党重新改组,必不能领导整个的中国国民革命”。“改组派”上述观点理直气壮又似是而非。他们自己尚且理论混乱、组织散漫,又何来“改组”国民党的能力?不过这些声明的确代表了当时寄希望于国民党的一些人的想法——找寻一条既不同于中共发动群众又不同于国民党高层统治军事挞伐的“国民革命”的道路。

其次,要求恢复党的民众基础。他们以为国民党以工农小市民或工农小资产阶级为社会基础,但是,现在国民党差不多没有了民众的基础。施存统以下这段话道出了中产阶级对南京政权的失望:“国民党不但没有给予民众一点利益,没有解除民众一点痛苦,而且有些地方因为恐怖共产党而恐怖民众压迫民众,摧残民众了!民众运动下令停止或禁止了!政纲上明白规定的初步的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实际上也被剥夺了!许多腐化分子把持了党,不许革命的民众入党了!”他们指责南京国民政府在分共的同时,将民众也分给了中共。这样的结果,导致“一个是对于国民党的反抗性,一个是消失国民党的革命性”

对如何重塑工农小市民的基础,“改组派”作了一些设想。陈公博提出在国民党的组织中,增加工农的成分,同时,国民党应该有一个工农业发展的计划,晓谕工农,使之与党“同心同德”。另外还要恢复民众组织,开展民众运动,包括建构工会、农会和商会等民众组织。他关于恢复农工运动的纲领有如下特点:第一,将工会、农协置于国民党的严密控制之下;第二,调和劳资之间的关系,做到“泯除三个阶级(指工农和小资产阶级)的特性而使之都成社会生产的一员”;第三,以职业组织的方式,部分奠定全民革命的基础。“改组派”认为国民党的农工政策是公道的,但他们的所谓“严切指导”不免有“利用工农”之嫌,而其调和政策只是空口白话,所以需要上述设想来完善。

第三,“党的统一”是“改组派”的最强呼声。他们舍不得扔掉的国民党支离破碎的不可名状。尽管施存统和陈公博一个认为国民党不断地清党,把革命的分子清洗了出去,以至于目前质变,另一个则认为由于中共的把持,使国民党各地组织涣散,但是,他们一致批评小组织林立,意气之争取代了“党性”的现象,提出打破一切一切的小组织,除了党的改组,没有别的办法。他们要求实现“党的专政”,做到“党外无党,党内无派”。“改组派”和胡汉民虽然存在政见分歧,但在“党的专政”、“以党治国”、“党外无党”一类的政治设计上是互相靠近的。这类设计是他们试图抑制蒋介石军事独裁的一件武器。

最后,他们以为党的专政,还必须真正树立党的权威。党内以中央党部为首,不能受地方政府的压迫。他们以政治会议为例,以为政治会议本是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下属,但现在却在中央党部之上。政治会议与各地方政治分会都应该撤消。政府要接受党的政策。中央之政务官应当选择有奋斗历史的党员担任。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听从党部的指导。各级党部对于各级政府有最小限度之监督权以对抗军权。更为重要的是实行“以党治军”。目前应该确定党部与政府、军队间的界限,限制军队、政府干涉党务。他们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办法,比如中央应随时互相调换军事长官;不设置军区长,由中央指定驻军地点与数额并可随时换防;军人不得干预党务,不得任地方党部委员等,从而达到以党治国、以党治军的目的。颇有意味的是,他们的这种设计不仅指向了蒋介石,也指向同样强调党权、党义的胡汉民。他们企图将胡依托于政治会议的党权集中到自己的手里。

陈公博等人的“改组”主张问世后,立刻受到了舆论的关注。面对怀有各种反蒋动机要求将“改组”付之于行动的人,陈公博却推诿说:“没有革命的基层干部,改组还没有到期,下层干部还没有接受统一的理论,改组也还没有到期。”这个掀起改组运动的“先锋”面对被他煽动的人们,反过来劝说:“没有充分的准备,必难得充分的改变。我们更不愿因急躁而牺牲了党。”实质上,他们也根本没有还魂之术。

“改组派”自称他们的信条是“相信以民生史观解释三民主义是最正确的解释,反对唯心派及其他似是而非的解释”“相信民族革命政治革命必须与经济革命相辅而行”;“相信实现民生主义是国民革命的最后目的。”总之,“相信三民主义是指导革命之最高原则”。事实上,他们对“最高原则”的研究是不充分的,不过在某些敏感的特别是可以和蒋介石集团争夺理论资源和政治资本的问题上,却有自己特殊的认识。

首先是关于民生主义。陈公博认为应该这样把握民生主义:一、民生主义决不是自由政策而是国家的干涉政策。二、民生主义决不止消极的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其积极方面还要建设国家资本。三、民生主义决不是解决个人伦理问题而是解决社会经济问题。四、民生主义决不是从形而上来建设,而是从形而下来建设。上述四段,旨在说明两个问题,一是经济发展以国家干预的形式进行,同时发展国家资本,强调国家的调控作用;二是反对以故弄玄虚的态度对待民生主义,只从衣食住行的实际建设着手。

陈公博的国家干涉政策似乎包括以下思路:一、力求和平地进行经济建设,互相让步的方式,调和劳资的关系,以党的专政消灭阶级,避免走资本主义国家的老路。他设计的步调是谋求三个阶级的协调(指工、农与“小资产阶级”),团结三个阶级的革命力量,最后是泯除三个阶级的特性而使之都成社会生产的一员。具体措施是:在农村开展合作事业,实行减租;在工厂以红利的方式让工人入股,强迫工厂主为工人负担部分保险金,国家干预增加工资;对商人有所限制,并让他们部分地参加地方合作事业,以便与工人沟通。二、扶持“小资产阶级”的进一步发展,以便稳定经济,他还曾要求实行“新经济政策”,希望国家以行政干预的手段,奖励商人投资,在电气水利方面,目前实行保护和奖励私人资本的原则,但给予年限。从陈的具体论述看,他界定的“小资产阶级”实际上是指包括工厂主和商人在内的中产阶级即民族资产阶级。“改组派”正是由于这类政见而得到了该阶级中一部分人的支持。至于陈关于民生主义是解决经济问题而非伦理问题等说法,显然将矛头指向了戴季陶等人所谓三民主义的哲学基础之类。陈曾表示:“只承认由经济的变动,影响及于哲学的变动,决不能由哲学的变动,影响及于经济的变动。因此我很感觉,要树立民生哲学的基础,先要建树于形而下学的衣食住行,决不能将民生哲学基础树于形而上学的忠孝节义。”他这些观点一方面批判了戴季陶思想之颠倒因果,缺乏依据;一方面声言目前对三民主义哲学基础的探究时机未到,戴劳而无功,从而更明确了民生主义的目的在于实实在在的经济建设。但“改组派”理论家的这些政见带有满足资产阶级政治心理的投机性,他们并没有发展经济的具体方案,更没有开展建设的实力。倒是在关于“平均地权”的问题上,他们在维护既成农业生产关系的观点较少掩饰,而与《新生命》派趋向一致。

他们认为土地问题并不是农民问题中唯一的和突出的问题。首先,在土地的占有上,中国不存在西方式的大地主,土地没有集中到大地主手里,反而有逐渐分散的趋势,自耕农和半自耕农占全体农户的四分之三。其次,在阶级关系上,地主和佃农之间的关系,不是类似封建主与农奴的关系,而近于一种资本家与工人劳动者的关系。前者是主人对农奴的“封建权利”,后者是地主对农民的“财产权利”;同时,由于土地价值的流动化,地主与农民之间身份可以随意改换;因此,他们认为中国的地主与农民并不是截然可以划分的两个阶级。上述经济的特性,决定了中国的地主在政治上不起左右时局的决定作用,只有在与官僚勾结时才起作用,他们也不具备反抗的能力,只有忍受政府的苛捐杂税。总之,中国不存在一个所谓的封建大地主阶级。其三,某些“改组派”成员根本不承认中国人口众多,耕地紧张的事实,说什么西北一带还有许多荒地,连年兵灾、水旱和盗贼,使许多原本肥沃的土地大量荒芜。他们要人们不要尽在耕地上你争我夺,应该开发地力,有效地使用土地。

“改组派”断言,农村土地革命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改组派”的暴动二原则很能说明问题,他们以为:“第一,以暴动来没收大地主的土地是可以的,以暴动来没收小地主和自耕农的土地是不可以的。”由于中国不存在大地主,所以没收土地政策不可行;暴动没收土地,只是以暴易暴,农村的土地私有制根本没有触动;“第二,以一次的暴动来没收土地是可以的,以无数次的暴动来没收土地是不可以的”。他们认为暴动所损害的不是地主而是自耕农的和国家的经济命脉,因为“中国经济基础,还是建筑在农村里,一旦破坏了这基础,新经济基础一时未能确立,社会上必遭极大骚动和重大的损失;这个损失是整个社会的,不单是地主”。他们以民族危机国家破碎为由,表示要先夺得国家的主权再言及其他。他们还以农民愚昧、落后、私有欲强为由,提出只有先实行民权,农民有能力发展生产,才能促进民生的进行。

“改组派”不时显示出对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的赞赏,以为“土地国有”是最终的解决办法。但是,无论是龙鼎还是黄汉瑞、顾孟馀抑或陈公博,他们都不希望农村有巨大的变动,不希望触动现有农村的社会结构,这一政治立场导致他们理论上的诡辩,否认农村存在地主与农民的对立的事实。

其次,以民生主义反对土地革命,以民权主义反对南京国民党政权,是“改组派”的基本手法。1930年7月,汪精卫、阎锡山、冯玉祥以及桂系和“西山会议派”组成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通过了党政七项基本条件,包括:(一)筹备召开国民会议;(二)按照建国大纲,制定一种基本法(即约法);(三)另开三全大会,否认南京三全大会的合法性。

召开国民会议是汪、陈“改组派”反蒋的一着棋。汪精卫宣称:“国民会议最大的作用,是要使封建势力的环境,变成民主势力的环境。”“国民会议虽可由党发起,而完成国民会议却要靠全国民众的力量。”所谓“全民的力量”,指目前的民众团体,包括总工会、商会、农协、妇协、学联、教育会、大学及反蒋各军。汪声称国民会议的方式,能够充分表达人民的意愿,创造一种民主的氛围,这种氛围可以杜绝军阀再生;而且只有实行国民会议制度,才能有效地实行党治。

从根本上说,汪精卫认为党与人民、国家的利害是一致的。汪说:“党员是为党,党是为国的,党员不得借党图自身之利益,党不得借政图本党的利益。”(32)“依总理北上宣言所示,本党政纲政策,希望在国民会议通过。盖若不经国民会议通过,事实上仅为本党一党之政纲政策,反之,如经国民会议通过,则为国民全体之政纲政策”。即使国民党的政纲为大会所拒绝,也是十分正常的。虽然国民党在这一个政纲上“失败了”,而“国民可在国民会议得到各项权利与自由”(33)。如果撇开汪氏赖以展开其政治活动的阶级基础——与南京政权争夺权力的地方军阀及其依附于他们的投机政客而言,汪的这番话是颇为动听的,也是抓住了反蒋要害的。因为他所阐述的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一个通过国民会议得到“名分”的问题,而是主权归属问题,即主权是归国民还是属于党,或更确切地说属于借用党的名声的个人。

实行地方自治是“改组派”的第二步棋。汪精卫在《扩大会议宣言》中说:“所谓训政不外训练民众行使职权,此一义也;欲训练民众行使职权,必先于其所关系密切之地方,植深固之基础,地方自治乃为训政之第一着手,此又一义也……夫地方自治而不使民众参加,则自治无意义,地方自治而不见之施行,则民主亦无可言。”他指责南京国民政府于1928年宣布训政以来,地方自治全然未行,更有甚者,解散民众组织,以中央党部代替国民会议,以各级地方党部代替各级地方会议,破坏民意机关,钳制人民的言论自由。他表示扩大会议成立后,“当按照建国大纲协助人民筹备自治,使由县而省而国,以完成训政之作,而领导国民入手宪政时代”(34)。从理论上讲,或依孙中山民权主义的思路,实行地方自治的确是在全国实行宪政与民主的第一步,但汪回避了实行地方自治的前提,即对于社会结构和人民被压迫地位的必要变革。只要看一看当时被称为“模范”的山西村治实际上是强化了阎锡山军阀统治的事实,即可明了这类“自治”的实质。故汪精卫的地方自治声明,其蛊惑性远远过于其实践性。

总之,汪、陈“改组派”在这一时段特别强调实施民主制度的立法原则,宣传如果他们上台,将经由国民会议、约法、自治和立宪来恰当划分国家、政党和人民之间的权力,实现与民主主义并行的民权主义。法治和民主,是“改组派”理论宣传的一大特点,也是这个派别与南京国民政府争夺民众的工具。如此,他们以极强的功利心来倡导、宣扬经过他们解释的孙中山思想,甚至他们中的一些人(如陈公博)还宣称相信唯物史观,标榜自己是工农的代言人,关注工农运动及其组织。他们将种种理论资源拼凑在一起,尽管谈不上理论创新,但编织了一种颇为诱人的政治方案。汪、陈为代表的“改组派”上层人物的人格固不足道,但经由这类方案,我们大致可以了解当时部分中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治心理及其意愿。这批人要求政治民主,社会稳定和现成经济结构的和平的变革。他们不满于南京国民政府的专制独裁,更恐惧中国共产党发动的以土地革命为核心的苏维埃运动,希望寻找一条资本主义和平发展的中间道路。这就是汪、陈在1928年后的一个短暂时段内,能凭借如上宣传在沿海沿江及北方一些地区策动起一个颇有声势的“改组”运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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