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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53渐卦之四:

53.6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白话】

九三:鸿雁循着高地迁徙,这次远征丈夫掉队没有回来,他与某妇人私通,那妇人怀的孩子不会归于她的名下,所以有凶险;(筮得本爻)适宜抵御外寇。

象传说:丈夫远征掉队没有回来是说九三离开了同(阳爻)妇人怀的孩子不会归于她的名下因为背了夫妇道义适宜抵御外寇因为九三和顺于内而得相保

【解读】

○天为阳、地为阴,渐卦三阳为迁徙高地,渐卦三阴为栖息洼地。“鸿渐于陆”与·豳风》鸿飞遵陆均言鸿雁飞翔迁徙,故曰“征”,远征也。在鸿雁的集体迁徙征途中,九三掉队了,“离群丑”即离开了雁阵列队(五、上二阳)。

丑,类也。离卦上九“获匪其丑”,丑,类也。《礼记·学记》:“古之学者,比物丑类。”郑玄注:“以事相况而为之。丑,犹比也。”


    九三的离队是因为遇到了一位美丽的雌雁(六四体离,离,丽也),发生外情而同居,所以没有跟随队伍回家,即爻辞所谓“夫征不复”。六四处互体离卦之中,离为大腹,故曰“孕”。六四乘刚“失其道”,故“不育”。六四、九三阴阳相合而逆比,故有私情苟合之象。

 

李富孙易经异文释·妇孕不育》曰:

《释文》云:孕,荀作乘。案:郑云:孕,犹娠也。乘与孕音声相转。《宋世家》战于乘邱,徐广曰:乘,一作媵。(《咸》上《象》,九家、虞亦然。)孕、媵声同。惠氏曰:《管子·五行篇》'[月黾]妇不销弃,注云:'[月黾],古孕字。《太元·驯·首》曰'[女黾]其膏,人一月而膏。[月黾][女黾]同。《玉篇》云:'[月黾],或孕字。孕读如绳,乘、绳声近,故九五'与陵、胜为韵。

愚按:

九三、九五之“孕”,帛书《易》均作“绳”,乘、媵均是蒸部喻纽,除了音近假借外,还有形义的因素,“”与古“孕”字[月黾]或[女黾]皆从黾,“绳”从糸,甲骨文、金文作绳索,古时以家族血统传承为世系,取子子孫孫,如绳结相续之象婴儿根蒂之脐带,亦有绳索之象。後代之“後”字,从糸,从夊,夊为止(趾),艮为止,艮为子孙也止古文足,今之婴儿出生,仍盖足印。又如“孫”字,从糸,《诗经》“子孙绳绳”、“绳其祖武”,皆取绳结相续之义可见《周易》文字训诂时以因声取义为主,也需以《周易》成书时代的古文象形取义为辅(现在反思,这正是本书《周易诠释》中文字训诂的特色),盖“《易》者象也”。

《象》曰“妇孕不育,失其道也”,这种婚外情的行为是不合道义的。“妇孕不育”,非如先儒所云怀孕而不生育,而是说这位妇人怀的孩子不会归于她的名下。荀爽将“孕”作“乘”,正是六四乘刚九三之证。乘作媵,“妇孕”即是言此妇人可做媵妾,生的孩子属于正妻,“不育”言媵妾没有抚养权,帛书“不绳”意为媵妾不入世系“绳绳之下

李衡眉在《〈周易〉中所见古代婚姻礼俗考》(《孔子研究》93年第1期)一文说:

关于“妇孕不育”一语,注说虽多,却均未切中。《左传》成公十一年:“声伯之母不聘(杜注:无媒礼),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生声伯而出之,嫁于齐管于奚。”所谓“妇孕不育”,当以声伯之母故事为解。即因为她不是明媒正娶的,只能为妾,怀孕生了孩子之后,自己却无养育的权利。《红楼梦》中的探春为贾政之妾赵氏所生。然却称贾政夫人王氏为母,而称己出之母为赵姨妈。赵姨妈和探春的故事,也可作“妇孕不育”的注脚。

九三爻辞分成两节,后节为“利御寇”,九三处互体坎卦之中,坎为寇,九三得正,如果不与六四逆比,而与六二顺承,则以下体艮止而御寇,故《象》曰“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左传》襄公十年公元前563201324日 11:20:40

郑皇耳帅师侵卫,楚令也。孙文子卜追之,献兆于定姜。姜氏问繇。曰: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丧其雄。姜氏曰:征者丧雄,御寇之利也。大夫图之!卫人追之,孙蒯获郑皇耳于犬丘。

大意:

郑国大夫皇耳率军入侵卫国,这是出于楚国的命令。卫国卿大夫孙文子占卜可否追击郑军,把卜兆献给定姜(前任国君卫定公的夫人,时任国君卫献公之嫡母)。定姜问繇辞如何,孙文子说:“繇辞:'卜兆如同山陵,有人出国征伐,丧失他们的英雄。’”定姜说:“征伐而丧失英雄,有利于抵御敌寇。大夫宜早作图谋!”卫军于是追击郑军,卫将孙蒯在犬丘俘虏了郑国大夫皇耳。

按:

孙文子以龟占卜,然后献兆于定姜夫人,兆就是龟甲被灼后所出现的裂纹。《周礼·春官》说“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裂纹形状首先按金、木、水、火、土分为原兆(类似八经卦)。每个正体24120(类似六十四别卦)。每个体兆十条繇辞,共计1200条兆颂(类似384个爻辞)。兆颂用韵文写成,称“颂”。“姜氏问繇”就是向孙文子询问与其所献兆象相对应的繇辞。

《左传·僖公十五年》说“龟,象也;筮,数也。”孙文子说龟卜的兆象和繇辞是“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丧其雄。定姜夫人又补充说:“征者丧雄,御寇之利也。”龟卜是严格按观象而系辞,这是卜法与筮法的通例。《周易》渐卦九三体艮卦主爻,艮为山陵,故爻辞与山陵兆象的兆颂相似。“夫征不复”如“有夫出征而丧其雄”,“利御寇”如姜氏曰御寇之利”。

 

53.7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白话】

六四:鸿雁栖息于大树之上,或能止于平柯上,可无咎害。

象传说:或能止于平柯上,因为与九五顺承而巽逊。

【解读】

○《东坡易传》曰

六四,鸿之在水者也。近于五而非其应,故曰“鸿渐于木”。木生于陆,而非鸿之所安也;鸿之为物也,足不能握,其“渐于木”而“无咎”,盖得其大而有容如桷者焉,九五之谓也。“或”者,幸而得之之辞也。无应而从非其配,非“巽”顺,何以相保乎?

愚按:

“鸿渐于木”,六四无正应,媵妾也,与九三逆比而“妇孕不育”,若男子不娶,则有被弃之凶,故曰苏轼曰:“木生于陆,而非鸿之所安也”,与九三苟合,如栖息于木而不安也。六四若顺承九五,得巽顺之卦,巽为木为绳直,故曰“或得其桷”,鸿雁趾间有蹼,脚趾相连不能握木[jué] 方形椽子,六四可勉强立足矣,故曰“无咎”。

六四为媵妾之妇(情妇、小妾),她们的命运往往很悲惨,《周易》在此告诫她们,要顺承不要逆比,巽为申命,巽为风,应顺应社会秩序,遵循六礼,如此可把人生的损失降到最低。

九三男子凶,六四女子无咎,《周易》认为婚外情的主要责任在男子,《诗经》中有不少弃妇诗,对男子背信弃义之举进行了控诉,如《邶风·谷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遵大路》、《小雅·白华》等。

先儒以渐卦女归主题引申为士大夫之出处,苏轼一生多次遭遇“鸿渐于木”的处境:

《卜算子·黄州定惠院寓居作》: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

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

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这首词与《东坡易传》都是写于苏轼被流放黄州的五年里,二者蕴藏的思想可以互相参照。鸿雁的生活习性是不栖息在树上的,如今“拣尽寒枝不肯栖”,正是反映苏轼被贬的孤独与无奈,鸿雁本非孤独之鸟,“缥缈孤鸿影”正是渐卦六四彷徨无所依靠的情景,六四女子无所归于夫,以喻苏轼臣子无所归于君也。

 

○帛书《易》渐卦六四爻辞

渐于木,或直亓寇,彀,无咎。

于豪亮解为:与盗寇相遇,击之无咎。

此与卦爻象不合,愚以为这可能是因九三“利御寇”而误抄。得、直皆职韵部,木、桷、,皆屋韵部,而与桷古音同为屋部见纽,故“或得其桷”与“或直其”的发音几乎一致,古人传经主要是口口相传,帛书因声而笔录,用字音近而假借也。



【53.8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白话】

九五:鸿雁飞翔超越高原,妻子三年没有怀孕,却最终谁也没有胜过她,吉祥。

象传说:最终谁也没有胜过她,吉祥,因为他的愿望实现了。

【解读】

○九五位尊,故曰“鸿渐于陵”,这是针对他在九三之婚姻失足而言,经历了三年的考验,如今已经超越自我而归于正固。这里的“妇”是六二正妻,二五之间,二至四互坎,九三为坎中,坎为险阻,其数为三,正妻在家贞守三年,最终丈夫迷途知返而归,外妇为媵妾,生的孩子仍然叫正妻为妈妈,叫亲生的母亲为姨妈。其他的妾均不能胜过正妻,所谓终莫之胜”也。

妇三岁不孕”,正是《说卦传》所说“渐,女归待男行也。”故九五为渐卦用事之爻。



【53.9】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白话】
上九:鸿雁迁徙前在高地换羽,它们的羽毛可以用来做礼仪的装饰,吉祥。
象传说:它们的羽毛可以用来做礼仪的装饰,吉祥,不可以混乱。
 【解读】
○九三之时逆比失足,正比御寇。九五之时得乎中正而超越自我,实现美满婚姻。上九则代表人生的成熟,做事完全合乎礼仪。
○郭璞注《穆天子传》:

爰有□薮水泽,爰有陵衍平陆〔大阜曰陵,高平曰陆〕,硕鸟解羽。六师之人毕至于旷原〔言将猎也。下云“北至旷原之野,飞鸟之所解其羽”,《山海经》云“大泽方千里,群鸟之所生及所解”,《纪年》曰“穆王北征,行积羽千里”,皆谓此野耳〕。……天子于是载羽百车〔十羽为箴,百羽为縳,十縳为緷。见《周官》〕。

按:

据沈曾植、岑仲勉等学者考证周穆王巡狩西北,遇到的“硕鸟解羽”、“飞鸟之所解其羽”旷原之野就是哈萨克大草原

每逢秋季,集结于高地水泽的鸿雁在迁徙之前开始换羽,换羽时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来生长出新的羽毛,所以鸿雁自九五的“鸿渐于陵”返回到九三的“鸿渐于陆”。

羽毛按类、按束收集,羽毛用于装饰,羽绒用于御寒。《周礼·地官》:“羽人,掌以时征羽翮之政于山泽之农,以当邦赋之政令。凡受羽,十羽为审,百羽为摶,十抟为缚。”《周礼注疏》:“此羽人所徵羽者,当入于锺氏,染以为后之车饰及旌旗之属也。审、抟、缚,羽数束名也。”故《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周易密钥·评先儒渐卦训诂得失》:

【提要】

王引之《经义述闻》引用汉代文献训“鸿渐于磐”之“磐”字为“般”,属卓然之见。可是他继续按照所谓六爻“渐进”的法则又将“般”训为“泮”,“泮”作“,于是走向了改经之弊。后边将上九“鸿渐于陆”之“陆”训为“阿”亦是改经。


【渐卦总结】2012524日 15:38:012013224日 20:43:33

渐为女归之卦,《士昏礼》用雁,故六爻取象之。欲要领悟渐卦本义,首先应了解鸿雁的生活习性,鸿为水鸟,绝无栖息陆地、山石、山陵之习,此前人多误读“鸿渐于磐”、“鸿渐于陆”、“鸿渐于陵”之义。《周易》“磐”字出现两处,一在屯卦初九“磐桓”,其本字皆是“般”,皆取本义舟旋也。《尔雅·释地》:“高平曰陆,大陆曰阜,大阜曰陵,大陵曰阿”。上九乃鸿雁换羽之时,需要消耗大量能量,不宜再飞往高原(陵)。上九乃九三之应爻,故爻辞同为“鸿渐于陆”。

时间上,渐卦六爻,以女归为核心主题,说鸿雁初六幼时成长,到六二谈婚论嫁,九三婚姻失足,六四女子彷徨,九五迷途知返,上九履行礼仪的全部人生历程。

空间上,渐卦六爻,渐卦三阳爻为迁徙所经之高地,渐卦三阴爻为栖息所处之洼地。初六“鸿渐于干”是水边,六二“鸿渐于磐”是水中,六四“鸿渐于木”是树上。九三“鸿渐于陆”是在高地,九五“鸿渐于陵”是在高原,上九“鸿渐于陆”回归高地。

渐卦六爻爻辞,蕴含了丰富的鸿雁生活习性自然常识,以絜静精微的卦象、爻象关系“杂卦撰德”,引申出人生历程的深刻哲理,故《周易》为“经纶天地之道”之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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