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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美文】《偷苜蓿》

《偷苜蓿》

文/刘元林


坡嗲的每处田野、山川似乎都有名字,这名字多因形貌而起,比如“瓜儿坡”,就是南山上状如西瓜的一面坡;比如“牛角沟”,就是瓜儿坡东侧状如牛角的一条山沟;又比如“框框”,在村子北头,本村最大的一片田地,像门窗一样方方正正。但有些地名似乎起得没有来由,比如“马壳郎”。

名字所指,一般只是一个大致的方位,没有明确的边界。马壳郎就是村子正西的一片田野。说起马壳郎,首先映入我脑海的就是一道高大的石坎和一排高大的柿子树。柿子树紧挨石坎长着,树身几乎与坎同高,枝叶就恋人般地覆盖着石坎。儿时爬树,或者上树摘柿子,人走在坎上,一跷脚就上了树。柿子花如纽扣般小,叶片却肥大如掌。炎夏,骄阳似火,绿阴如盖,石坎上便是村人纳凉休憩的好去处。


石坎之侧,是邻村的一片苜蓿地。那时,农业机械尚不普及,主要依靠牲口耕田,牲口由生产队集中饲养。生产队的饲养室,是牲口的集体宿舍,也是本村的光棍俱乐部。牲口的饲料,除了庄稼秸秆,就是青草和苜蓿。苜蓿形状像三叶草,能长半人高,开小花,既可作青饲料,也可晒干贮藏备用,牲畜均喜食,故有“牧草之王”之称。

其实,喜食苜蓿的岂止牲畜,人亦喜之。关中风情中的“四香”,我是后来听说的,所谓“头茬子苜蓿二淋子醋,姑娘的舌头辣汁肉”,可见苜蓿受欢迎的程度。苜蓿菜可凉拌,可清炒,也适合窝浆水。我印象最深的,是糁子面里的苜蓿菜。那些年月,坡嗲人吃饭,通常是早晚喝糁子(玉米细渣粥),中午吃面。糁子面是个杂烩,给煮好的糁子里下面条。粗细搭配,是为了节约,孩子们大多不爱吃这种面。但如果里面煮点苜蓿菜,点石成金,这饭立马变得清香扑鼻,叫人食之不厌了。

人食的苜蓿,难得一个鲜嫩,也就是贴着地皮长着的时候。苜蓿抽身长高,就不宜人食了。但苜蓿可爱的地方在于,它性如韭菜,割一茬,又新长一茬,一季之间,会鲜嫩好几茬呢。北京方庄有一家叫“秦门”的陕西风味餐厅,其中有一道凉菜叫“巧拌苜蓿”,每食之,我就想起早年在马壳郎偷苜蓿的情景。

马壳郎的那片苜蓿地,呈马鞍形,中间高两头低。看苜蓿的庵棚位于马鞍一角,马老汉不出来溜达,就看不到另一侧。阳春三月,正午或者黄昏,我与拴牢、大牛等提着竹笼,先由一人爬上石坎的柿子树,居高临下观察一下苜蓿地四周的状况,特别是马老汉的行踪。待树上传来一声口哨,我们就像电影里的侦察兵,悄无声息爬上石砍,在树荫的掩护下,匍匐前进,潜入苜蓿地一角。如果这时从树上往下看,几个孩子在苜蓿地的表现,可能像饿疯了的兔子,区别在于我们不是把苜蓿塞进肚子里,而是塞进竹笼里。饥不择食,慌不择菜,就这样一把把地薅去,哪顾得填进笼子里的是苜蓿还是野草呢。

难免有被发现的时候,我们逃得就真比兔子还快。丈许高的坎,纵身就跳了,竹笼里的苜蓿撒一地,顾不上捡,接着逃。偷苜蓿这事一般不带女娃,因为她们跑不快。其实我们也跑不了多快,手里提着菜笼子,脚下是青苗铺地的麦田,马老汉虽然年近六旬,如果真追,没有追不上的。但他从未真追,只是站在石砍上,对着我们逃跑的方面,骂上几句:“碎崽娃子,不学好,胡撒拐!”写下这些时候,我发现自己曾经公开表白过的“历史清白”,看来值得推敲。严格讲,这也算是盗窃集体财产,在我十岁上下。

马老汉没有管住我们,但马老汉的女婿,却让我们再也没敢踏入那片苜蓿地半步。


马老汉膝下无儿,生两女,大女儿招了上门女婿。虽然新社会主张男女平等,但男到女家,倒插门,在坡嗲仍然受歧视。那年月,做上门女婿的,多是家中弟兄多家境贫寒无力婚配的。父亲那时催逼我好好读书,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好好念书,将来就上伢门去。上门女婿过门后,大多要改姓主人家,所生的孩子也是主人家的“香火”。村民难免令眼相看,似乎成了“二等农民”。因为这种偏见,上门女婿多精神压抑,鲜有处理好与家人、邻里关系的。

马老汉的女婿与家人的关系大约就很僵,不在一个村子,详情无从知晓。只知道他爆发的方式可谓地动山摇,震动了方圆百里,影响了坡嗲十几年。一天深夜,他手持杀猪刀,先刺杀了同炕熟睡的妻子,又奔老人和小姨子的房间而来。正值小姨子起夜,狭路相逢,一刀不能毙命,小姨子惨叫不已,惊醒了老人和四邻。他仓皇逃窜,却并没有逃远,而是跳进该村的一口深井里。

坡嗲地势高,一口井要打到一百多米以下才有水,打一口井很不容易。马家女婿所跳之井,是该村唯一一口吃水井。他的临终之举,等于砸了村人的水缸。他的身后,大概只留下了骂名。

马家女婿被打捞上来,尸体就停放在马壳郎的石坎上。大约三四月间,一地的苜蓿正好。周边几个村庄的人都赶来围观,苜蓿地瞬间变成戏台,各种尺码的脚粗暴地踩在嫩生生的苜蓿上。孩子们则纷纷爬上石坎上的柿子树。喜鹊也成群结队地飞来,站在树顶上喳喳乱叫。女婿的本家人从外县赶过来,一位满头白发的妇人抚尸痛哭:“儿啊,娘不该生了你……”在给死者换新衣时,死者的一只胳膊宣誓似地固执地举着,家人一阵忙乱,费了很大劲儿,也没有把他的上衣扣子扣齐。

马老汉把女儿葬在了苜蓿地紧挨石坎的一角。马壳郎,从此成为阴森恐怖之地,我们就再没有走近它。

(本文写于2011年8月。刘元林,陕西周至坡嗲人,媒体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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