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的通知
2012-11-16 16:02:4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547
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201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标要求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年度工作指标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并继续按照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农社【2011】64号)要求,做好项目考核工作。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福建省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
项 目
工作目标
1.居民健康档案
电子建档率≥70%,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2.健康教育
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3.预防接种
建证率≥95%,各种单苗接种率≥95%。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访视率≥85%,健康管理率≥85%,系统管理率≥75%
5.孕产妇健康管理
早孕建册率≥90%,产前健康管理率≥85%,产后访视率≥8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5%
6.老年人健康管理
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7.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规范管理率≥50%。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30%
8.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规范管理率≥50%,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25%
9.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规范管理率≥60%。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
突发公卫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1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事件信息报告率≥60%
12.居民获得服务满意率
满意率≥80%。
备注:根据卫生部数据,全人群高血压患病率约为15%,糖尿病患病率约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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