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全会精神根据“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要求,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这一中心任务,切实加强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整治工作,不断推进全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吉林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为重点,以优化教育环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在职教师从教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从严治教、疏堵结合和标本兼治的原则,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查处力度。重点整治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参与办班补课,以社会人员、亲属或家长委员会等名义变相组织参与办班补课,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动员、诱导、暗示、强制学生参加各类补课班,为校外违规办班补课提供生源等突出问题。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落实部署
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要在本文件下发一周内召开宣传教育大会,完成本系统、本学校宣传教育(学校要召开教师、学生和家长三个层面的宣传教育会),采用多种形式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整改提高
组织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清查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等问题。各学校要通过网络、学校收费公示栏、家长一封信等多种途径,公开教育局和学校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要确保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及时接听和办理,同时要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各中小学校组建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检查小组,联合社区力量,根据群众举报对本校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开展检查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本校课堂教学工作的监管力度,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课堂效率,坚决杜绝组织、要求学生有偿补课,以及课上不讲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违规违纪、有损师德的行为。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处理问责
组成监督检查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要求,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深入社区等方式对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学校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学校领导,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免职处理;对在职教师存在违规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换岗、待岗、低聘直至解聘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深化成果
对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全面总结,重点围绕领导的重视程度、采取的主要措施、建立的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系统总结。把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整治工作纳入对教师师德考核之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纳入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评价各级各类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深入研究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做到工作力度不减、检查力度不减、处理力度不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2.注重工作实效。在注重教育和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将监督检查作为整治工作的有效手段,要敢于碰硬,狠抓严查。要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行政问责。要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举一反三,以纠促建,确保整治工作见成效。
3.注重成果运用。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最终结果作为检验、考核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推诿塞责、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作为一项突出问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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