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的核心内容是前、后期维特根斯坦,即《逻辑哲学论》与《哲学研究》。为了更好地理解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我们将选择适当的背景来展开课程内容。对于《逻辑哲学论》,我们将以弗雷格和罗素为背景,而对《哲学研究》,则以斯特劳森与赖尔为背景。对这样的设计,我的考虑是这样的:
对前期维特根斯坦来说,弗雷格和罗素提供了思考的直接基础。弗雷格的理性主义的逻辑观,以及罗素关于知识的实在论立场均为维特根斯坦所直接采纳。维特根斯坦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表征理论(theory of representation),即逻辑图像论,而这构成了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的核心部分。我们可以说,前期维特根斯坦采用了罗素的语言来表达弗雷格的哲学构想。因此,为了理解前期维特根斯坦,就要对弗雷格与罗素哲学中的一些要素,尤其是弗雷格哲学的基础动机作出必要的延伸,以展示他们之间的接触点。
斯特劳森与赖尔的工作年代基本上与后期维特根斯坦重合,可以说他们是相互独立的。但是,他们的部分工作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对维特根斯坦的一些论题进行的阐发,这使他们都在某种意义上被归于日常语言哲学。我们可以利用这种相似关系,通过斯特劳森和赖尔来理解后期维特根斯坦。我们可以通过与这两位哲学家更为“规整”的论述对照,来进入《哲学研究》中不易理解的部分。
本课程共计15次,进度大体上是这样的(不排除局部调整):
1、导论:通论维特根斯坦哲学;弗雷格、罗素以及赖尔、斯特劳森与前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关系。
2、弗雷格的理性主义逻辑观:心理主义与语境原则;客观性;逻辑主义。
3、逻辑作为阐明:真与逻辑系统;两种阐明,弗雷格式与维特根斯坦式;逻辑的自主性。
——One hourpresentation:Erich H. Reck, “Frege on Truth, Judgment, andObjectivity”, GrazerPhilosophische Studien, 75(2007), 149-173.
4、罗素的表征理论:表征与实在论;罗素式命题;涵义;实在关系与逻辑关系。
5、逻辑图像论:表征与显示;语境原则;真与使用。
6、逻辑系统:逻辑联结词;重言式;内部辩护。
7、阐明:逻辑句法;无意义;阐明作为实践。
8、斯特劳森:真与使用;日常语言逻辑
——Presentation anddiscussion: P. F. Strawson, “Truth”,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Society, Supplementary Volumes, Vol. 24, pp.111-172.
9、Presentation and discussion: G. Ryle,“Categories”,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vol. 38,1938。
10、Presentation and discussion: 赖尔:“知道怎样做与知道那个事实”,《心的概念》第二章,徐大建译,商务印书馆。
11、Presentation and discussion: 克里普克:“论规则与私人语言”,《语言哲学》,马蒂尼奇编,商务印书馆,1998年,923-947页。
12、遵从规则论证与私人语言论证:主要的解释。
13、遵从规则论证与私人语言论证:我的解释。
14、家族相似与语言游戏。
15、维特根斯坦的元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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