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 亚 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公告日期 2015-05-04
长城证券关于怡亚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为深圳市怡
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公司”)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
长城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
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保荐机构名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黄梅
长城证券关于怡亚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联系电话 0755-83516264
保荐代表人 黄梅、田爱华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755-83516264、0755-83516151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183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3039 号国际文化大厦 2701B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3039 号国际文化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 周国辉
联系人 梁欣
联系电话 0755-8839319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 A 股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3 年 4 月 12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3 年 4 月 2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13 年度报告于 2014 年 4 月 12 日披露
2014 年度报告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按规定对怡亚通的相关信息披露
事项和内容进行事前或者事后审阅,督促其及时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经审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
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
2、现场检查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2013 年度,保荐代表人于 10 月 8-11 日、12
月 4 日、31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2014 年度,保荐代表
人分别于 5 月 26-30 日、11 月 18-21 日、12 月 31 日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生产
经营、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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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执行规章制度(包括防止关 章制度,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董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等)情况
4、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户存储制度情况以及查询募 后 60,758.77 万元已分别存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集资金专户情况 上步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 60,915.94 万元(含利息),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0 万元。保荐代表人已取得银行对
账单核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情况。
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
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持续督导期内,2013 年度,保荐代表人于列席股东大会 2 次、
会情况 董事会 4 次,2014 年度,保荐代表人列席股东大会 2 次、董
事会 3 次。
6、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长城证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5-04-2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5-04-2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5-04-2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
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15-04-2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2014-04-2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4-04-1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4-04-1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4-04-1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
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14-04-1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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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2013-11-19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
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2013-06-29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
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13-06-29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3-04-26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3-04-26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
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13-04-26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7、保荐人发表公开声明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发表公开声明的事项,
保荐人也未曾发表过公开声明。
8、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
保荐人也未曾向交易所报告。
9、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情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按时向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文件,不
况(包括回答问询、安排约 存在其他需要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的情况。
见、报送文件等)
五、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保荐工作的评价
项 目 情 况
1、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发行人能够按照本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能够如实回
况 答保荐人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2、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能够较好完成相关工
构参与保荐工作的情况 作。
3、其他 公司公告的 2013 年、2014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
生的重大事项
事 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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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重大事项 无
七、其他申报事项
申报事项 说 明
1、发行前后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及原 201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55,470.07 万元,净利润
因分析 12,998.37 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62,294.13
万元,净利润 20,780.10 万元。在稳固广度供应链业
务的同时,公司大力开展深度供应链业务和产品整
合业务,促进了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无
对保荐人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长城证券关于怡亚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梅 田爱华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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