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来源:网贷之家
2015年12月28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正式将P2P网贷平台正式定名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办法》还规定,P2P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
近日,有网友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已有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成功注册的公司案例。
案例1:吉林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30日,经营范围明确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投资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另一家可查询到的机构是注册在辽宁的阜新市宏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1月15日,经营范围是网上借贷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了上述两家公司之外,今日万达董事长王健林在第九届亚洲金融论坛期间也提到,上海市自贸区给万达发放了网络信贷营业执照,支持其在网上开展信贷业务。目前万达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有万达金融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以及多家与快钱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合伙成立的合伙的企业。万达未来立足自贸区,开展网络借贷业务的可能性非常大。
先前,深圳、上海、北京等地相继曝出暂停互联网金融或者有“金融”、投资”等字眼公司的注册,而深圳等地还相继出台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的规定。业内人士认为,P2P暂停注册并不是“全面收紧”,也绝不是“大清洗”。各地暂停新平台注册,可能是因为在监管细则正式出台之前让行业缓一缓,防止一些公司注册这类公司来诈骗等,对行业整体来说其实是一个利好。未来规范发展的平台,依然大有可为。
哇哇!原来是小编看错了,原来有两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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