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系统建设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经过充分论证,将“两级建设、五级应用,分级管理、属地运行,统一规划、地方定制,及时更新、深度应用”确定为总体思路。
教育部负责建设国家级教师系统,各省建立省级教师系统,两级系统互联互通,面向中央、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提供服务。
在推进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中,教育部先后完成三项核心工作:
一是研制教师信息指标体系。科学研究各级各类教师队伍特点,系统梳理各地相关指标,广泛征求专家和一线校长教师意见,研制出中小学、幼儿园、中职、高职、高校和特教等7套教师指标体系。国家统一规定核心指标,各省定制本省特色指标。
二是开发教师业务管理系统。先后完成培训学分、教师变动和教师交流轮岗管理系统开发工作。
三是进行系统应用试点。2015年在上海、江苏和甘肃3省市进行为期一年试点,各地对系统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指标全面合理、系统功能完善、操作使用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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