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郑板桥任山东潍县县令时,曾判过一桩“僧尼私恋案”。一天,乡绅将一个和尚和一个尼姑抓到县衙,嘈嘈嚷嚷地说他们私通,伤风败俗。原来二人未出家时是同一村人,青梅竹马私定了终身,但女方父母却把女儿许配给邻村一个老财主做妾。女儿誓死不从,离家奔桃花庵削发为尼,男子也愤而出家。谁知在来年三月三的潍县风筝会上,这对苦命鸳鸯竟又碰了面,于是趁夜色幽会,不料被人当场抓住。
郑板桥听后,动了恻隐之心,遂判他们可以还俗结婚,提笔写下判词曰:“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郑板桥出身于书香门第,康熙末年中秀才,雍正十年中举人,乾隆元年中进士,五十岁起先后任山东范县、潍县知县计十二年。“得志加泽于民”的思想,使得他在仕途对连年灾荒的平民百姓采取了“开仓赈贷”“捐廉代输”等举措,这引起了贪官污吏、恶豪劣绅的不满,被贬官。之后,他靠卖画维持生活。郑板桥的一生,经历了坎坷,饱尝了酸甜苦辣,看透了世态炎凉,他敢于把这一切都糅进他的作品中。
“三绝诗书画,一官归去来。”正可概其生平,也是最确切的赞颂。现举其诗集里三首题画的诗,来看郑板桥三绝--诗、书、画的高妙。
《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诗云》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予告归里画竹别潍县绅士民云》
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萧萧两袖寒,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鱼竿。
《初返扬州画竹第一幅》
二十年前载酒饼,春风倚醉竹西亭,而今再种扬州竹,依旧淮南一片青。
从这三首诗中,悠悠然的感受到题诗如画的美外,更可闻到郑板桥关心民情,以及因案辞官的高操志节;疏放狂宕中,更见其真性情。故人有云,板桥三绝充满了三真:真气、真意、真趣,的确形容得非常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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