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干化合之义,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
这里的所谓合与不合,指的是相对于格局而言,如天干在格局的范畴内作合,则此时透出之天干不可用,需要另取用神!
盖隔于有所间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从中间之,则交必不能成。譬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间隔之,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于势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如果相合之物之间参杂了其他五行,则合力大损,不以合断,比如,文中之例,甲己作合,如果月甲时己,日主为庚金,因为庚金克甲,则甲木无法越过庚金而去合己土,自然不以合断,此时,天干透出之物,仍然可作用于格局!
又有隔位太远,如甲在年,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所谓隔位太远,指的是相合之五行离得太远,比如甲己合,甲在年上,而己在时上,此时即使中间无克制之物,也不能作合看,因为距离远则相互之间作用力度有限,合之力度只有十之二三,在格局中仍然可以取用。
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五阳逢财,五阴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
同样的,如果与日主相合,在格局的范畴上来说,不以合断,仍然可用,因为所谓合则不可用,指的是与他干相合,则日主不可用之,而与日主合,则正好与我的关系更加紧密,则自然可以取用。
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亲,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所谓合去的情况,指的是天干所透五行被合住,而不能为格局所用,比如,年庚月乙,则此时乙庚均被合去,不能为格局所用。总而言之,相合之物之间没有克制之五行,没有离开太远,没有与日主作合,则可以称之为完全合去。命理咨询,阅读置顶文章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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