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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读者的来信:
每天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到处把自己当受害者弱者倾诉自己的委屈不幸,实际上内心真实的想法却是这样滴……
尽管已经分居三四年我就是不想离,事到如今早就就没有爱不爱一说,就是不想让这个好男人成为其他女人的货;其实也不算好男人,就是他正能挣钱的时候,让别的女人来摘桃子享受我的劳动果实,实在是心情不爽不甘心。
2012年我们去民政局办理,由于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不对回家重新修改时,得知他以前做的某项生意的款项收回来了,这是没想到的事,对我来讲这是一笔巨款,当即我就不同意离婚。
2013年我们再去民政局办理,我突然想到他名下还有两套房子,于是我提出这两套房子写在我名下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后,我就同意,他立即痛快的答应。我想既然这么痛快,应当还有其他财产,如只拿协议书中约定的财产是不是太亏?我又不同意离婚。
2014年他去我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也许是我几次反悔惹恼他,他起诉离婚的理由:性格不合双方分居已满2年且已去过民政局2次。我一看火冒三丈,竟然不提财产,坚决不同意离婚,结果法院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转眼半年过去,他找人传话给我,是去民政局办理还是他又去法院起诉?
如去民政局办理财产他可适当让步;如去法院诉讼,那就做好鱼死网破的准备,他会找最专业的离婚律师策划,宁愿把钱支付给律师也不会给我!
其实我也明白这几年我们各自赚钱各自花,互不相干,婚姻早就名存实亡,有时想:大家外面都各自有人,这样拖着自己也觉得很没意思……
有时候又想:凭什么是他提出离婚而不是我提出?起码是我提出离婚后他要挽留认错,我再考虑收不收留他;他提出,那就这样一直分居下去,只要让这婚离不成,他名义上一直属于我没人能得到他也行。
我得不到其他女人也休想得到,除非是我扔掉不要!
不要问我为什么?你说我自私霸道胡搅蛮缠也好,我就是这样想的,我相信好多女人也是这样想的,只不过我比他们更诚实而已。
谢友林律师点评:
1,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无新的事实,法院都会判决离婚的。看你陈述,其实双方经济条件不错,何必呢?
2,你自己要离婚就离婚,不要扯到其他女人,虽然有此想法的女人也不少,但不要认为全天下的女人都和你一样,这是打击一大片呀。起码你得搞清楚你到底想得到什么能得到什么。
3,对于她这种我得不到其他女人也休想得到的思想,各位网友怎么看?欢迎回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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