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组建了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一届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第一届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是在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推荐的专家中,按照多学科组成、代表性和独立评估等原则产生的,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第一届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由42名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 一是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二是参与制订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的监测和评估计划; 三是拟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规则; 四是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五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交流; 六是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他风险评估相关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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