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从姓名用字谈起

从姓名用字谈起

 

前不久我写了一篇随笔《勿因事小而不为》,谈及央视主播严於信名字中“於”的读音。我的意思是,如果“於”字与姓无关,应使用规范简化字,写作“于”。

最近有朋友告诉我,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姓名中“于”可以写成繁体字“於”。听后我惊呆了。难道法律会给姓名用字开扇后门?我真的记错了?

于是找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该法规定,简化汉字(即该法所称“规范汉字”)为我国法定文字。但在第十七条规定了六种可以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例外情形,其中就包括了姓氏。这也许就是我那位朋友所说姓名可以用繁体字的依据。

这里可能存在一个误解。该法原文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姓氏中的异体字”。该法并未说姓氏可以使用繁体字。而繁体字和异体字还是有所区别的。更重要的是,该法明确的是在姓氏中可以使用异体字,而不是说姓名可以用异体字,甚至繁体字。

这样的区分非常重要,因为姓氏不等于姓名。

“姓”是一个家族历史传承的标志。中外大多以男性世系为准,并恰与男性y基因暗合,是无可选择的。“名”则是新生儿出世后由其父母长辈给予,寄托着父母长辈的某种希冀,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姓”和“名”结合在一起,方为一个人的“姓名”。可见姓氏与姓名之间不能划等号;更不要以为“姓”是家族标志,“氏”个人的标志——“名”。

事实上,在现代中国人的观念中,姓和氏指的是同一个东西,即家族标志,二者可以划上等号。但从历史传承上来看,姓和氏还是有区别的。只不过在姓氏发展进程中,“姓”的称谓渐具优势,“氏”的称谓不断式微,以至于最终“氏”附着在“姓”的后面,成为“姓”的培衬。我国有《百家姓》,但没有《百家氏》或《百家姓氏》。中国人初次见面,习惯问一句“贵姓?”没有人问“贵氏?”或“贵姓氏?”

考察姓和氏的传承和流变颇有意思。

“姓”的“资格”比“氏”老得多,作为家族的共同标志,“姓”可以追溯到原始母系氏族社会;“氏”则是“姓”不断衍化后的分支。也就是说,先有姓,然后才有氏。《通志·氏族略》说: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那么姓氏又是如何合二为一的呢?《通志·氏族略》说:夏商周三代及以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区别贵贱,贵者有氏;姓区别婚姻,同姓不婚。秦汉以后,姓氏方才合而为一。

话题似乎扯远了,赶紧回过头来谈姓名中的繁体字。

为什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允许在姓氏中使用异体字呢?这是因为姓氏用字具有独特的文化传承,是不能随便简化归并的。如果违背了姓氏用字的传承规律,必然导致该姓氏所承载的家族文化信息模糊,甚至丢失,这是中华民族姓氏文化的一个损失。比如“于”和“於”,作为普通用字,“於”简化为“于”;但作为姓氏用字,“於”不能简化为“于”,必须依然写作“於”。因为“於”和“于”是完全不同的姓,同见于《百家姓》。其族源也完全不同:於姓始祖为黄帝的臣子於则;于姓则源于姬姓,始祖为周武王之子于叔。“於”简化为“于”,也就把“於”姓归为“于”姓了。模糊了“於”、“于”两姓的区别,甚至“於”姓传承就此终结,“於”姓家族标志丢失。其子嗣如何标明其独特性,如何实现家族认同?他们的后辈子孙会同意吗?始祖於则大约也会急得在天堂连呼“奈何!奈何!”

原来这是对中华悠久的姓氏文化的承认和尊重。法律并没有为姓名用字开扇后门。

误解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可能不只是我那位朋友。我有不止一位同事名字中就赫然使用了繁体字,如繁“仪”为“”,繁“云”为“”。并经过了公安机关的审查载入了身份证。也就是说,作为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也可能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存在着理解偏差,——如果不是不负责任的话。

看来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行的,只有法律是远远不够的。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得“学而时习之”,“解而准确之”,“宣而有效之”,“执而无瑕之”。如此方可“不亦说乎”。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辞海》中使用的繁体字、异体字
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年
教育部:45个异体字晋升规范字 “囧”字未被收录
《规矩方圆——汉字的简化和规范》教案2
语言文字知识问答(二)
巍言 | 登记中遇到姓名生僻字录入难如何处理?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