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
孔子说:“主张不同,不互相商议。
这章容易理解。但结合《论语》其它章节,则可以更深入细致地理解这一章,理解每一种言说都有其范围、界限。
《子路》篇说:“君子和而不同。”于是,我们可以思考一下人们是应该在哪种层面上“和”、在哪种层面上“不同”、又在哪种层面上“同”。
《子罕》篇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那么,大致可以理解,在“学”的层面,是可以不同而和的,而且只有“不同”,才能互相促进,才能“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可以推想,在未至于“学”的日常生活层面,一样也是可以“和”应该“和”,所谓“礼之用和为贵”;而在“道”的层面,则要求同,理想志趣相同,三观一致,才能够一起“适道”,才能够“相为谋”,进而才能够一起“立”、一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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