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关系着各国民众的切身利益。而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许多政府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出政绩,盲目的让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上位。虽然经济效益是上去了,领导干部的业绩也显现出来了,但是环境被污染了,生态被破坏了,真正受到损害的还是人民群众。如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的出台,无疑是将重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提上了一个新的高度,具有重要的意义。生态环境是世界各国人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一直深受各国人民的关注和重视。
俗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办法》的出台,关键在于怎么抓好制度的落实,怎样用好制度来保护生态环境。对违背科学发展的要求,造成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要及时加勉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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