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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酿酒业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记载:“宋人有酣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悬帜甚高著。” 到了汉代,饮酒的风气更盛,有“百礼之会,非酒不行”[1]的说法。巨大的市场需求带来了商机,也吸引着民间资本流向这个行业。
汉代的酿酒业按生产规模可以大致的分为大小两类。
一、汉代民间的小酒肆
小生产者经营的酒肆,即是生产场所也是销售场所,在当时数量众多,分布广泛。虽然个体的资本规模有限,但因其数量而成为当时酿酒业的主体部分。如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私奔至临邛后,“尽卖车骑,买酒舍,乃令文君当炉。相如身自著犊鼻挥,与庸保杂作。”[2]汉乐府诗中也有“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的胡姬卖酒的故事,诗中描写胡姬“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两鬟何窈窕,一世良所无。一鬟五百万,两鬟千万余。”这穿着打扮固然是文学作品的夸张修辞,但也说明私营酒家的收益或许不错。
汉代小生产者的酒肆经营,在出土的石砖壁画中有更直观的反映。如下图即是四川省彭县出土的汉代酿酒画像砖:
图:四川彭县汉代酿酒画像砖[3]
从画像中可以看到,汉代的酿酒作坊是制售一体的小规模经营,下方有三个陶罐,有人在操持着酿酒;中间是店家向酒客卖酒,左边有人推一小车,不知是在进货还是要外送。
二、汉代民间的大酒家
除了这些小生产者之外,汉代也有经营酿酒业发大财的。司马迁讲“通邑大都,酤一岁千酿……富比千乘之家”说的即是这类人,《列仙传》中也有梁市上酒家卖酒“日售万钱”的记载,可见规模相当不小。不独民间商人,酿酒业高额的利润也吸引了一些高官贵胄的参与,如《汉书·赵广汉传》载:广汉为京兆尹,“发长安吏自将,与俱至光(霍光)子博陵侯禹第,直突入其门,搜索私屠酤,椎破庐罂,斧斩其门关而去。”
影视剧中的霍禹
也有些酿酒业的大商人为害一方,如汉元帝时,贾子光等以卖酒称霸于长安,“侵渔小民,为百姓豺狼,更数二千石,二十年莫能禽讨”[4];吕母“家素丰,资产数百万,乃益酿醇酒,买刀、衣服。”进而为报子仇起义反莽。酿酒业的发展也进一步刺激了汉代上层社会奢靡的消费风气,到东汉末年,“郡官百司并酒于酒,贵戚尤甚”[5],于是酒价飞涨,大酒商获利更多了。
不论生产规模的大小,当时的酿酒业由于工艺的要求或多或少都采用雇佣劳动,如前述司马相如“与庸保杂作”,又如东汉李燮“乘江东下,入徐州界,令变名姓,为酒家佣。”[6]
由于工艺的要求,经营酿酒业是需要一定的前期资本投入的,司马相如开个小酒馆也要“尽卖车骑”才能“买酒舍”,莫说是那些“日售万钱”的大酒家了。所以在汉代还有一些出不起本钱没有酿造条件而纯粹贩卖酒水的行商。他们或肩挑或车载“阡陌屠沽”[7]将酒水送到汉代社会基层的各个角落。如汉碑文云:“史君念孔读、颜母井去市辽远,百姓酩买,不能得香酒美肉,于昌平亭下立会市。”[8]
随着酿酒业的发展,汉代时还出现了一批地方性的名酒,有不少酒类品种都冠以出产地名。如宜城有宜城醪:《周礼》郑注云:“泛泛然,如今之宜城醪矣”;苍梧也盛产玄酒,桓谭《新论》有云:“玄酒不如苍梧之醇”;又如若下酒,据《通雅》云:“秦时有程林、乌金二家,善酿。南岸日上若,北岸曰下若,均名若下酒。”其他有名的还有中山冬酿、会稽稻米香等等[9]。
酿酒业高额的利润也吸引了汉政府的目光,武帝时就曾榷酒。据《汉书·武帝纪》载:“(天汉)三年春二月……初榷酒酤。”韦昭注日:“谓禁民酤,独官开置,如道路设木为榷,独取利也。” 但昭帝时就取消了这个禁令。《汉书·昭帝纪》载:“(始元六年)秋七月,罢榷酷官,令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允许私人经营,但要向政府纳税,这一政策也一直延续到东汉。
注释:
[1] 《汉书·食货志》
[2] 《汉书·司马相如传》
[3] 《四川汉代雕塑艺术》——花砖类第九图,中国古典艺术出版社,1959年版,202页
[4]《汉书·王尊传》
[5] 曹丕:《典论》,见《全三国文》卷八
[6] 《后汉书·李固传》
[7] 《盐铁论·散不足》
[8] 《隶释》卷一《史晨飨孔庙碑》
[9] 林建鸣等《秦汉社会文明》,西北大学出版社1985,p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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