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规模养殖场档案管理
秀钟乡在巩固提升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能力的同时,强化规模养殖场档案管理,加快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创建工作步伐,促进了规模养殖场有序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养殖档案管理行为。结合辖区规模养殖情况,适当扩大规模养殖认定标准和范围。统一编制了生产、出栏、进栏、配种、引种、免疫接种、诊疗、用药、饲料、死亡淘汰和无害化处理等11种标准表册发放到各养殖场,专人填写,专柜管理,并分门别类的划定短期、中长期等保管期限;督导各场制订了动物防疫、检疫、牧业投入品和无害化处理等6个管理制度;根据生产规模,指导部份养殖场明确了场长、防疫员、饲养员等岗位职责,并公示上墙。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养殖档案管理意识。组织规模养殖场业主学习贯彻《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和《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各级关于养殖场档案管理会议精神,强力宣传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规模养殖场人员的法律意识。
三是强化监管指导,提升养殖档案管理水平。常态化开展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与养殖业主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养殖场档案管理实行挂场干部负责制,适时指导养殖场档案管理员规范填写养殖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规范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畜牧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客观、公正地保管人事档案。近日,苍溪县畜牧食品局规范了人事档案查阅制度,对查阅档案的相关人员实施五项措施。一是凡来我局查阅人事档案的人员,本人需写出书面申请和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关单位派人来查应有单位介绍信),申请须表明本人身份及查阅人事档案的目的,用途等情况。二是书面申请须有所在单位签署的意见及签章。三是申请报县畜牧食品局,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批后,到人事劳资股登记,履行有关手续。四是原则上查阅人事档案仅限于人事档案室内,且有工作人员在场监督,不得将人事档案带出人事档案室,没有局领导批示,不得复印。五是查阅时,不得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裁剪、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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