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5-09-14 14:33:56 来源:乐山日报
商旭初
《宪法》和《党章》明确规定,检举或控告是公民、党员的基本权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人为了一己私利和个人目的,不择手段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为有效防止诬告行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是综合排查分析,建立甄别机制。对已查明反映失实的问题线索,可有针对性地对其举报的背景、原因、事实来源以及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之间的可能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重点甄别举报人是否存在恶意捏造的主观故意,必要时可综合运用多种办案措施和手段。
二是公开澄清事实,维护公平正义。凡经组织调查反映失实的,无论是诬告还是错告、误告,都应在一定范围内及时通报组织的调查情况和结论意见,尽快为被反映人澄清是非,恢复名誉,让他们切实感受组织的关爱和公平正义,从而更好地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鼓励实名举报,建立保障机制。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初核调查,并明确规定凡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公示期间,匿名举报一律不予受理。建立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查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和检举权。
四是严惩诬告行为,完善惩戒机制。对无中生有、造谣生事、诬告他人、违反组织纪律的干部,一经查实决不姑息,必须依据党纪政纪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并公开曝光,且终身不予提拔使用。对情节特别严重、涉嫌违法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单位为市中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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