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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国风·卷十五·豳风·七篇(5-7)

国风·卷十五·豳风·第五篇·伐柯

国风·卷十五·豳风·第六篇·九罭

国风·卷十五·豳风·第七篇·狼跋



05

·

伐柯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我觏之子,笾豆有践。

译文
怎么砍伐斧子柄?没有斧子砍不成。怎么迎娶那妻子?没有媒人娶不成。
砍斧柄啊砍斧柄,这个规则在近前。要想见那姑娘面,摆好食具设酒宴。

注释
伐柯:砍取做斧柄的木料。《说文解字》:柯,斧柄也;伐,击也,从人,持戈。
匪:同“非”。克:能。
取:通“娶”。
则:原则、方法。此处指按一定方法才能砍伐到斧子柄。
觏(gòu):通“遘”,遇见。
笾(biān)豆有践:在古时家庭或社会举办盛大喜庆活动时,用笾豆等器皿,放满食品,整齐地排列于活动场所,叫做笾豆有践。此处指迎亲礼仪有条不紊。笾,竹编礼器,盛果脯用。豆,木制、金属制或陶制的器皿,盛放腌制食物、酱类。

鉴赏

  《国风·豳风·伐柯》是首男子新婚燕尔时所唱的歌,描述了他婚姻的美满。首章明白告诉读者:媒妁是使两人好合的人。男女双方的结合,要有媒人从中料理,婚姻才得以成功。作者说得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其道理就像做个斧柄那样简单明白,兴中有比,比喻浅显易懂。

  诗的第二章赞美了新婚的妻子,但奇怪的是,一不赞其年轻貌美,二不言其和顺温柔,独独说“笾豆有践”,赞赏其善于料理祭祀宴飨事宜。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我觏之子,笾豆有践”,男子很兴奋地看到,他的新婚妻子料理宴席祭祀有经验。封建社会里,娶妻是以祖宗“血食”、延绵家族为目的,因而理想的女人不是貌美、健康,能生儿育女,而是能够辅佐宴飨祭祀。“椒聊之实,蕃衍盈升。”“椒聊之实,蕃衍盈掬。”(《国风·唐风·椒聊》)暗示这位女子的外貌,是一个多子多孙的美女子。

  诗中的男主人公满心欢喜因为娶这样的女子为妻。他郑重提出“笾豆有践”这一点并因此而满心欢喜,宣布其婚姻的美满。认为只有懂得笾豆之事,才真正“宜其室家”。这些都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的伦理观念、宗法观念已经渗透到婚姻生活中,成为衡量爱情是否美满的准则了。

  此诗从语义上分析,有两重意义,一是文本的表层语义,二是作为引申隐喻的深层语义。

  从文本语义来说,《伐柯》以砍伐一支合适的斧头柄子作比喻,说男子找一个心目中的妻子,如斧头找一支合适的柄子一般,要有一定的方法程序,也要有媒人、迎亲礼等基本的安排。男子心中的得意,情绪的兴奋,都凝聚在这首自得自悦的欢歌中。在古代诗歌中,常以谐音示意。“斧”字谐“夫”字,柄子配斧头,喻妻子配丈夫。诗中所说“匪媒不得”“笾豆有践”,也是具体地写出古时娶妻的过程:媒人两家介绍牵线,最后双方同意,办了隆重的迎亲礼仪,妻子过门来。这是中国古代喜庆民俗的场景,也表示中国人对婚姻大事的严肃重视。

  从引伸隐喻义来说,重点落在“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这两句诗上。此处的伐柯,已经不是丈夫找妻子那样狭义的比喻,而是广义地比喻两种事物的协调关系:砍伐树枝做斧头柄,有斧与柄的协调关系;做其他事情,也有两方面的协调关系。要协调两方面的关系做到好的柄子配上好的斧头,那就不能背离基本的原则方法(“其则不远”)。如果砍下的枝条歪七扭八,过粗或过细,都不能插进斧头眼中,成为适手的斧柄。砍取斧柄,要有一定的要求、原则、方法。那么,协调一件事物或一种活动的双方,也要有一定的要求、原则、方法。从具象的斧与柄的关系,上升到抽象的一体两面的关系,这个比喻就有了广泛的意蕴,启示了一个事物发展的共同规律:按一定原则才能协调。后人常用“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来表示有原则的协调关系,来引指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活动,就是从广义的比喻性来理解这两句诗的。

  这首诗还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思想:一方面强调“匪斧不克”、“匪媒不得”,因为运动变化需要一个中介,所谓“自内出者无匹不行”,或如阳明子所言“天下未有不履其事而能造其理者”。另一方面又主张不能心外求理,“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运动变化的根源在于自身,外面的中介只是“应”,“感”才是运动变化的主宰,或云“自外至者无主不止”。整首诗是在阐述《易传》“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的道理,前半部分说“无平不陂”,后半部分说“无往不复”。

  此诗歌者采取了设问的方式,从最浅显的比喻入手,言简意赅,形象鲜明,把娶妻必须行媒的道理说得很明确、很具体,给人一种不可置疑的印象。诗意单纯明朗,语言朴素自然。在一问一答的陈述中,歌者那喜形于色的情态也跃然纸上。由于此诗说到娶妻要有媒妁之言,再加上“伐柯”的比喻朴素明朗,浅显易懂,后世遂以“伐柯”“伐柯人”称作媒人,称替人做媒为“作伐”“伐柯”“执柯”。

创作背景

  从此诗字面意思来看,这是一首迎亲之歌。先秦时代是中国传统婚姻文化的形成时期。许嘉璐就曾经在《先秦婚姻说略》中将这一时期称为婚姻问题的“过渡阶段”。周公制礼,用以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媒妁的沟通获得父母同意后,才能形成双方的婚约。




06

·

九罭

九罭之鱼,鳟鲂。我觏之子,衮衣绣裳。
鸿飞遵渚,公归无所,於女信处。
鸿飞遵陆,公归不复,於女信宿。
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无使我心悲兮。

译文
细眼渔网去捕捞,鳟鱼鲂鱼都打到。路上遇见官老爷,锦绣礼服真美妙。
大雁高飞沿洲渚,老爷归去没处住,留您两夜在此宿。
大雁高飞沿河岸,老爷去了不回还,留您在此住两晚。
把您礼服保留啊,我的老爷别走啊,不要让我悲愁啊!

注释
九罭(yù):网眼较小的渔网。九,虚数,表示网眼很多。
鳟鲂:鱼的两个种类。
觏(gòu):碰见。
衮(gǔn)衣:古时礼服,一般为君主或高级官员所穿。
遵渚:沿着沙洲。
女(rǔ):汝。你。信处:再住一夜称信;处,住宿。
信处:住两夜。处:住宿
陆:水边的陆地。
信宿:同“信处”,住两夜。
是以:因此。
有:持有、留下。
无以:不要让。


鉴赏

  全诗三章,运用象征指代的手法,以“九罭”指代周密的安排布置,以“鳟鲂”来指代客人的身份地位。相衬之下,主人地位卑微,客人身份尊贵。后面以“衮衣绣裳”指代客人,地位比“黻衣绣裳”更高。正因为其尊贵无比,所以仅用服饰指代,宛如用“三百赤芾”来比喻新提拔的大夫一般。正是采用了这种层层推进的结构,这首诗才取得了较强的抒情效果。

  第一章是先果后因。“九罭之鱼,鳟鲂。”急急忙忙拿了细网眼的渔网去捕鳟鱼、鲂鱼,是因为“我觏之子,衮衣绣裳”,那位穿着礼服的高级官员来了。用细眼网捕鱼,志在必得,大小鱼不漏网。只点明“鳟鲂”,专取美味,不顾其余。一开始就把主人殷勤、诚恳待客的心情诉说出来了。

  第二章和第三章,基本上是语义反覆。鸿雁留宿沙洲水边,第二天就飞走了,不会在原地住两夜的。诗人用这个自然现象,比喻那位因公出差到此的高级官员:在此地住一晚,明天就要走了。但是,人不能与鸿雁相同。难得一聚,不必匆匆而别。“於女信处”、“於女信宿”,意思是:请您再住一晚吧!挽留的诚意与巧妙的比喻结合,情见乎辞。

  最后一章直抒胸臆。“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两句,用当时下层官员、百姓挽留高级官员的方式:把高级官员的礼服留下来,表达诚恳的挽留。这种风习,到后代演变成“留靴”:硬把离任官员的靴子留下,表示实在不愿让他离去。当然,一旦成习俗,真情实意便减弱,甚至只成为一种形式了。最后一句“无使我心悲兮!”正面点出全诗感情核心:因高级官员离去而悲伤。至此,感情的积累到了坦率暴露的结局,这是前面捕鱼、以雁喻人、多住一晚等活动中流贯感情的积聚,到最后总爆发。由于这个感情总爆发,使读者回顾上文的言行,更感挽留客人的心情诚恳真实,并非虚饰之词。结构安排的层层推进,按时序的叙述,使这首诗取得较强烈的抒情效果。

创作背景

  关于《九罭》一诗的主旨。有人认为,《九罭》是《伐柯》姐妹篇,都是赞美周公的。另一种说法是,《九罭》是主人宴请高级官员宴会上唱的歌。





07

·

狼跋

狼跋其胡,载疐其尾。公孙硕肤,赤舄几几。
狼疐其尾,载跋其胡。公孙硕肤,德音不瑕?

译文
老狼前行踩下巴,后退又踩长尾巴。公孙挺着大肚囊,脚穿红鞋稳步踏。
老狼后退踩尾巴,前行又踩肥下巴。公孙挺着大肚囊,品德声望美无瑕。

注释
跋(bá):践,踩。
胡:老狼颈项下的垂肉。朱熹《诗集传》:“胡,颔下悬肉也。”
载(zài):则,且。疐(zhì):同“踬”,跌倒。一说脚踩。
公孙:国君的子孙。硕肤:大腹便便貌。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硕肤者,心广体胖之象。”
赤舄(xì):赤色鞋,贵族所穿。几几:鲜明。《毛传》:“几几,绚貌。”朱熹《诗集传》又以为是“安重貌”。
德音:好名声。朱熹《诗集传》:“德音,犹令闻也。”不瑕:无瑕疵,无过错。瑕:疵病,过失。或谓瑕借为“嘉”,不瑕即“不嘉”。


鉴赏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seesaw)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创作背景

  从《毛诗序》到清代学者,大多认定这首诗所说的“公孙”即“周公”。诗以“狼”之“进退有难”,喻周公摄政。朱熹《诗集传》认为此诗赞美周公摄政,虽遭四方流言、幼主致疑,却处变不惊,王业终成,而又功成还政,圣德无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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