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闻 时间: 2013-04-03 来源: 老人报
宋代,刑法趋严厉,推出了恶名昭彰的“凌迟”。所谓凌迟,即用刀一块一块割下犯人身上的肉,也就是俗话说的“千刀万剐”,让犯人在极大的痛苦中慢慢死去。
凌迟杀人手段早在秦汉时即已出现,但未入正式法典,只是“家法”中的私刑。将凌迟真正广泛使用的,是以酷刑著称于史的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治国用重典峻刑,犯大逆、恶逆、不道、采生折割等共计13种罪,要判处凌迟。其中的“采生折割”,类似现代活摘人体器官。
凌迟在明律中属于“非常之法”,常规死罪只有绞、斩二种,但滥用凌迟现象明显。同样是凌迟,刑有轻重之分,直接表现于刀数上,民愤越大,危害程度越高,受刑刀数越多。最少割8刀,并以8为基数,翻倍增加:24刀、32刀、72刀……最多3600刀。(网 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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