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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左北右

多年前的我,像一只冬眠的幼兽,蜷缩在北国呵气成冰的冬天里。窗上糊着厚厚的窗纸,却根本无法抵挡那沁入骨髓的寒冷。我抱紧了手脚,不敢用力呼吸,生怕身体里仅存的热量会随着那一吸一呼而消失殆尽,生怕自己在睡梦中逐渐冰冷,再也见不到来年的春天。

可我的耳朵,却不由自主地去捕捉窗外雪花划破空气,簌簌下落的声音。那是我的沙漏,我的冬天计时器。闭上眼睛的时候,我总在幻想,等到所有的雪花都落尽了,天和地便会翻转,就像一个巨大的沙漏,等它倒过来,重新开始计时的时候,落下的便不再是冰冷的雪花。

而是春天阳光里美丽的鲜花。

 

就在我随着雪花的计时而昏昏欲睡的时候,那个簌簌的声音突然间没有了。我从睡梦中醒过来,突然觉得寒冷不再难耐,周身像是有阳光覆盖,亮堂堂的,暖洋洋的,真切的阳光。

我抬起头看去,面前站着一个女孩。

我看不清她的面目,只觉得,是个与我年岁相当的小女孩。

我吸吸鼻子,恍惚闻到若有似无的花香与青草的芳香。

“你是谁?”我问她。

她不答,似乎是笑了一下,我却也看不清楚。

她穿得很单薄,在北方的冰天雪地里,她却只穿着一条连衣裙,一条鲜红色的连衣裙,露在外面的皮肤细腻苍白。

“你不冷吗?”我又问,“春天还没来呢。”

我听到了她的轻笑,声音清脆好听。

“春天很快就会来了。”

 

我揉了揉眼睛,再看去的时候,她不见了。

空气中却留下淡淡的香气。

 

窗外,雪花簌簌的下落声,又响起来了。

 

 

1. 旧金山。2013年。

 

星期五的傍晚,我坐在唐人街一家很小的咖啡馆里。

桌上的咖啡早已凉掉,一旁的笔记本电脑显示屏一闪一闪,提示我电量很快就要耗尽。

可我的文案还无从下手。

我叹了口气,在桌子底下悄悄地踮起脚跟,活动一下穿了一整天高跟鞋的双脚。

 

外面在下雨,一片雾蒙蒙的。这个城市不常下雨,可今天这场雨,真是不小。从视网膜到呼吸道都像蒙上了一层水汽,让人不得不深深呼吸,以免溺水而亡。

窗外天色渐渐昏暗,街上的灯光在雨中此起彼伏地点亮。在这个繁华而热闹的美国城市,这条街,会是很多漂泊在外的华人,离故乡最近的地方。

 

这里离我的故乡,又有多远呢。

几千公里?

那是个什么样的概念?

 

正胡思乱想着,望见手头还没有完成的工作,我没来由地心烦气躁起来。

伸手到包里去摸。

摸出打火机。

烟没了。扫兴。

 

这时我觉得背后隐隐发凉,回头看去,原来是咖啡馆的门被人推开了,我坐得离门口不远,冷风夹着雨点一阵紧着一阵地往屋里灌。

我缩了缩肩膀。

 

“小姐,不好意思,外面下雨,我们的门不能这样开着的。”

“我知道,我避一下雨,一会就好。”

“那请您先关上门好吗?您可以进里面来等。”

“我说了一会就好。”

 

听见那强硬却并不流利的口音,我再次回头看去。

玻璃门大开着,门口站着一个穿红裙子的女人。

她背对着我,我看不见她的脸。

 

“小姐,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允许吸烟的。”

“哦。我不吸烟。我打火机丢了。”

 

她不耐烦地挥挥手,转过身来,关上玻璃门。

是个亚洲女人。她看见了我,目光犹豫了一下,还是向我走过来。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哒哒作响。

 

她在我身边站定,试探地把手伸向我,说了句中文。

 

“能借个火吗。”

 

我只得默默地从包里拿出打火机,递给她。

 

她点烟的时候,见我看着她,她不自然地笑了一下。

我也笑了一下,视线里的她有些恍惚。

 

“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我说。

她愣了一下,点点头,用中文说:“谢谢。再见。”

 

“小姐,我们这里不可以吸烟的。”

“我这就走了。”

她快步出了门,没有雨伞,很快消失在街上的人群中。

 

过了好久,我把视线从窗外收回,落在桌上的打火机上。

 

那个穿红裙子的女人。

 

三年前,她在婚礼上,穿的就是那样的一条红裙子。在众多的宾客之中,像一朵极尽奢华却又让人望而生畏的花。

 

 

2. 北京。2010年。

 

北京最美丽的时光无疑在深秋。没有又干又硬的风尘,没有酷热难当的暑气,也没有不请自来的雨雪。

有的,只是碧蓝碧蓝的天,清冷清冷的空气,当然还有一如既往的,许多许多的人。

 

这里是我不曾生活过的城市,但却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城市。

 

我记得,我的身边,围满了我不熟悉和不认识的人。她们一边说笑,一边忙碌,而我只需要静静地坐在那里,如泥胎木雕般。

她们就会说,真好看啊,真好看。

 

不用看,我也想象得出。

我想象得出,光滑的大理石台阶上,用白色帷幔搭起了一座半月形的拱门。红色的地毯从大堂里一直铺到花园门外。

我想象得出,每一张圆台都被白色的鲜花所环绕,亮晶晶的酒杯堆起了一座高高的香槟塔。

我想象得出,从妆容气色,到头发指甲,从礼服鞋子,到面纱捧花,一切的一切,都是完美无瑕。

我想象得出,今天会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

 

房间的门被人很不礼貌地推开。

 

“你谁啊?怎么随便进来呢?”身边不知是谁,用浓浓的京片子问。

“我是新娘的朋友。”

 

我撩开面纱。

她就那样穿着一袭大红色的坠地连衣裙,一张一贯面无表情的脸,站在门口,手里掐着一根烟。

“卡卡。”她叫我的名字。

我没有丝毫的欢喜。我甚至不想开口答应她。新娘厚重的妆容让我的面孔变得和她一贯的表情一样僵硬,连扯一扯嘴角都比平时多费几分力气。

“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我来道贺,怎么,不欢迎吗?”她还是那副一动不动的表情。

“谢谢。”我答。

她把手里剩半截的烟递给我。

“我不抽烟。”我平静地说。心里却有些气恼。

她诡谲地笑了,目光里既有讽刺,也有不屑,“行,你不抽烟,你不抽烟。”

红色的裙摆一甩,她翩翩然消失在门口。我听着她的高跟鞋下楼的声音,突然心里担忧起来。

我不知道,她在我的婚礼上出现,预示着什么。

 

两个小时以后,我知道了。不管是不是因为她的出现,这场我心目中押上了全部的幸福的婚礼,就在上百宾客的同举杯共祝愿之下,变成了一场荒唐的闹剧。

 

“阿荣呢?”“阿荣呢?”身边所有的人,慌慌张张地跑进跑出,嘴里都念叨着同一个人的名字。

阿荣就是我的新郎。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从置办婚礼的人,到请来的上百宾客,全都是阿荣一手包办。

现在他没有来。

 

我一把扯下头纱摔在地上,磕磕绊绊地提着裙摆跑到窗边,推开窗子。

花园里的宾客们本来相谈甚欢,司仪拿着麦克风对他们说了些什么,大家一时间静在原地。

我望见他们脸上复杂的表情,虽然他们并没有看着我,可我却感觉到他们每一个人投来的似笑非笑的目光。

一个无路可逃的跳梁小丑。

 

她站在人群里,红色的裙子在宾客中显得分外扎眼,像一朵极尽奢华却又让人望而生畏的花。

 

只有她看到了窗边的我。

她举起酒杯,向我微微一笑,然后一饮而尽。

 

被逃婚之后,我窝在最便宜的小旅馆,不吃不睡,一直不断地给阿荣打电话。打了好几天,终于接通了。

“卡卡,对不起,因为工作上的原因,我不能留在北京,我要回香港。我知道你是地道的北方人,可能香港的生活不适合你,所以我想,我没有办法娶你。对不起。”

“就这个理由吗。”

“对不起,我会按我们说好了的,给你一笔钱,让你去美国学习。”

“我不会要你的钱。你让我恶心。”

 

那头沉默了许久,说道,“我已经仁至义尽了。想想你以前的那些生活,到底是谁更让人恶心?”

我的心狂跳起来,冷汗涔涔的手指差点将手机掉落在地。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亏你有胆量,还请你知根知底的好姐妹去参加婚礼,既然你自取其辱,我也没有别的办法。我们好聚好散吧,就当我看错了人。”

 

从那以后,我没有再见过阿荣。他回了香港,继续横行霸道地当他的小开。

从那以后,我也没有再见过她。

 

 

3. 广州。2009年。

 

来广州的那天,我一出火车站,就被闷热的天气和高照的大太阳给吓晕了头。

在路边靠着自己的行李歇了好久,才等来了她。那么热的天气,她还穿着件红衣服,就连多看她两眼都觉得自己是在跟火炉眉目传情。

“不好意思啊,卡卡,来晚了,等急了吧?”

我强撑着站起来,“没事。”

“你怎么瘦了那么多。”她一边费力地把我的行李搬到出租车的后备厢里,一边说。

 

“怎么想起到广州来找工作了?”

搬进和她合租的房子的第一天晚上,她问我。

“把男友给蹬了。房子租不起了。上海房租太贵。”我轻描淡写地说。伸手到包里去摸烟。

“哪个男友?做生意的那个还是玩乐队的那个?”她探身到沙发另一端去够打火机。

“玩乐队的那个。”我抽出一支烟。

“你把他给蹬了?还是他把你给蹬了?”她给我把烟点上。

“……他把我给蹬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烟,说。

“就这些?”她给自己点上一支。

“是你说的,混不下去了,就来南方找你啊。”我说。

她微微笑,抬头吐出一个完美的烟圈。

烟雾缭绕的空气里,我仿佛看到了自己重生的希望。

 

她没有再问过我将来如何打算,更是从来没问过我手臂和大腿内侧无数烟疤,淤青和伤痕的来历。

 

广州是个永远活在当下的城市。每个人都可以没有过去,每个人都可以有未来。

我也可以。

 

闭上眼,再睁开眼。其实所有城市的夜生活不过是同一种样子,同样光怪陆离的色彩,同样嬉笑怒骂的人们。

手机在吧台上一个劲地震动,我接起来。

“你在哪呢?已经过了半夜了,什么时候回来?”

我大着舌头:“今天,发奖金,不挥霍一下,怎么对,对得起……”

没等我说完,她音调便提高了八度:“我去接你回家,你在哪?”

“沿江路……老地方,你也来,来玩吧,我认识一,帅哥……”

 

后来的事情我不大记得了。只记得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面对的是家里的马桶。

“吐够了吗?”她拿来水和毛巾。

“你……怎么找到我的?”我说话还是不太利索。

“我看外面没有,一个包厢一个包厢找的。你说那帅哥,裤子都脱一半了,看我过来坏他好事,就差没拿酒瓶子砸我了。”

我爬起来,走到洗手池的镜子前。脸上是晕开的妆,我望着镜子中的嘴脸,感觉自己既丑陋又可悲。

“你说,我是不是老了?”我用力地擦着残妆,说。

“你才二十五,老什么?”她用毛巾给我擦掉脸上淌下的水滴。

“我觉得我老了。那些男人,都喜欢十七八的。又青春又喜庆。我那玩乐队的前男友,他就找了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大一的学生,嫩得能掐出水来,那才叫天生丽质,不用化妆都比咱耐看多少倍。”

我一边说着,一边擦着脸,不知道什么时候,眼泪却源源不断地流下来。我一边更用力地把眼泪连着眼影一起花里胡哨地擦掉,一边故作姿态地笑着说:“你说,我把自个儿糟践老了,是不是自作自受?”

 

她放下毛巾,把我的脸扳向她。

“你不老,但是你也不能再糟践自己了。听话,好不好?”

 

我愣愣地看着她。

她微微笑着,凑近,在我的唇边轻轻一吻。

猝不及防。

我舔舐嘴角淡淡的香烟味道,那样的熟悉,仿佛从有记忆的那一天起,便是这般温存了。

我闭上眼睛。

视线里开满了红色的花。

 

后来,我换了工作。从薪水低微的跑销售换到广告公司的文员,体面了很多。

后来,她在我常去的一家餐馆堵到我和陌生男人的约会。

我优雅地站起来为他们介绍:“这是我上司,陈进荣先生。这是我室友,谭楚玉小姐。”

他礼貌地向她伸出手,讲着广东话:“你好。唤我阿荣就行了。”

她没有伸手去握,只是望了我一眼。

阿荣也不介意,邀她一同吃饭。

“我很中意卡卡,还请你多多关照啊。”阿荣说。

她听了,没有看他,却看向我:“他追你?”

我点点头。

“卡卡是北方人,在广州打拼不容易。她受了那么多苦,我以后会好好待她。”阿荣像表决心一样说。

她没有表情。

从那时起,她便经常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

她不再对我笑了。

 

但是当我把自己的全部家当装进两个大箱子,拖着出门的时候,她从房间里冲出来,给了我响亮的一个耳光。

她小指的尾戒划伤了我的脸,我感觉到火辣辣的痛。

她没有哭,我也没有哭。

 

“谭楚玉,”我对她说,“你不要指望我会在这个合租屋里窝一辈子。这里不适合我,我来广州,只是为了逃避。”

她冷冷地看着我,“那么我呢?也是你的逃避?”

“是。”我答。“阿荣已经向我求婚了。他家里有分公司在北京,他会给我找一份工作,我会回北方去。”

她冷笑一声,说,“北京才不适合你。你的家在最北边,那个又冷又脏的小村子。你以为你可以飞黄腾达,你以为你可以改头换面,我告诉你,你妄想。”

我抬手狠狠地扇向她的脸。

我的手抖得厉害,可是她没有躲。

我拖着箱子出门,没有回头。

 

 

4. 上海。2005年。

 

大学毕业的那一年,我二十一岁。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逃离那个贫穷的家乡,逃离毫无希望的生活,逃离身边所有的人。

拿到了毕业文凭,我花光身上剩下的钱,买了一张路程最远的火车票。

上海彻底征服了我。望着外滩灯火辉煌的景象,望着江边鳞次栉比的摩天大厦,望着衣着光鲜步履匆忙的人们,我对自己发誓,我要留下来。

留在这个繁华的地方,永远不再回去。

和所有好高骛远的年轻人一样,我理所当然地发现,那些灯火辉煌,那些光鲜体面,都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只是在潮湿阴冷的地下室过夜,在人头攒动的人才市场厚着脸皮投简历,在街边的大排档花几块钱解决晚餐的,这个城市中最为卑微渺小的一员。

我做不到。

 

我没有值钱的文凭,没有过硬的技术,甚至没有左右逢源的能力。

我有的,或许只是一张还算年轻的脸。

 

在一次招聘会上,我认识了我后来的上司,杜先生。

为了在他的公司里混得更好,爬得更高,我不惜一切代价。

我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我没有钱,我只有我自己。

 

后来,那个女人找到公司来。

我正坐在杜先生身旁做着开会记录。她气势汹汹地冲进会议室,把里面所有的人都吓了一跳。

我不知道那个女人哪里来的那样大的力气,她揪着我的头发,把我从会议室一路拖到走廊。

她按着我的头往墙上撞,我手里的文件夹散开来,纸张落了一地。

她歇斯底里地哭喊着,她质问我为什么要缠住她老公不放,质问我究竟想得到什么。质问我为什么这样下贱,为了钱不择手段。

脑海中一片晕眩。我强咬牙关忍着,不哭出声来。

我知道,没人会来帮助我。包括杜先生。他们都唯唯诺诺地站在一边,看这出正室教训小三的好戏。

 

离开了公司,我用杜先生给我的最后一笔钱,租了一间小公寓。

公寓在27层。我经常站在窗边往下看。风很大,却不像是我家乡的那种凛冽的冷风,而是夹着水汽的暖风,从江面上吹来,像是一双有力的手,不时地拉扯着,推搡着,让我时刻有着一种错觉。

是不是跳下去,就可以飞起来了。

 

那笔钱很快就用光了。并不是因为房租太贵,而是因为我认识了宇冬。

认识他是在酒吧。本来醉得东倒西歪的我,突然听到了他唱的歌。

那是一首很老很老的歌,可我却记得。

因为那是一首来自家乡的歌。从我记事起,爸爸就经常给我唱。

爸爸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和妈妈的人。

 

宇冬的声音有些哑,也不好听。

可我却哭了。离开家乡那么久,那是我第一次掉眼泪。

他唱完的时候,我走过去,吻了他。

 

他和我一样,是在地下室度日的穷光蛋。

他和我一样,来自北方一个又冷又脏的小村子。

我带他回我的公寓,我给他钱,我们日夜颠倒地疯狂做爱,我不知道他的过去,也不想知道。

他脾气暴躁,乐队的事情不顺利,他就会经常发火。

我从来不劝他,只是在一旁默默抽烟。这反而更加激怒他。他踩住我的手,将未熄灭的烟蒂狠狠地按上去。

等到他平复了,他会不住地吻我,脱光我的衣服,吻遍我全身每一个疤痕,呢喃着说对不起。

我也不再掉眼泪。


甚至当我在酒吧看到他和另一个年轻的女孩衣衫不整地热吻的时候,我都平静得吓人。

“卡卡,你别冲动,听我解释。”他说。

那一刻我真的很想像杜先生的太太一样,揪着那个女孩子的头发,质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可我没有。

我连正室都不是。


第二天,他带着我家里所有值钱的物品,消失得一干二净。

房东将我赶出门,我站在大街上,想遍了认识的所有的人,终于找了一家便利店,打了一个长途电话。

 

“来广州吧。”

什么都没问,谭楚玉就说。

 

 

5. 哈尔滨。2001年。

 

去省城读大学,是我第一次离开我的家乡。

可我没有丝毫的兴奋。

报到的时候,有个男同学嘲笑我臂上的黑纱。

那天是我妈妈的忌日。

我没言语,但是抄起身边的板凳,向他的头上砸去。

 

那个男同学后来被缝了十几针。

大学四年,班上没有人再敢嘲笑我。

也没有人再敢同我讲话。

我拼了命地读书,拼了命地打工。我做家教,发传单,送外卖,当礼仪,攒下的每一分钱,都仔仔细细地留好,然后寄给家里。

大三的时候,爸爸写来信,说他要结婚了。

我在回信里包了红包。

 

爸爸是我最爱的人,我希望他幸福。

但同时我也明白,那个家,我永远都回不去了。

爸爸是最爱我的人,他希望我幸福。

但同时我也明白,我是他最不希望出现在家里的一个人。

 

我永远记得,十六岁那年夏天的夜晚。

妈妈的病又犯了。她一犯病,就会大哭大闹又摔又打,把家里能砸的东西都砸一遍,包括我和爸爸。

我躲进自己的小屋,插上门,努力把门外妈妈哭喊的声音和爸爸训斥的声音屏蔽在耳朵外面。

桌上放着我的模拟考试成绩。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外的声音没有了。我颤抖着打开门,见到爸爸瘫坐在椅子上,妈妈躺在地上,两个人都一动不动。

我走过去,看到妈妈大睁着眼睛,脸色青紫,没有了呼吸。

我再看爸爸,他浑身颤栗起来,通红的双眼不断地流下浑浊的泪水。

 

我说,爸,这一次我考了全校前十名,老师说,我很有希望考上省城的大学。

爸爸点点头,用布满青筋的双手,捂住了脸。

 

去省城报到之前,我去找了谭楚玉。她在镇上的玩具厂流水线上做工人。

“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走了,就别再回来了。以后混得好一点,也不辜负你爸妈养你一场。”她说。戴着白棉线手套的双手互相搓着。

“你呢?一直留在这里?”我问。

“我也要走了。你不在,我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意思。”她说,“我要回家乡一趟。我的孪生姐姐快嫁人了。”

“然后呢,还回来吗?”

“不回来了。广东,福建,哪能去,就去哪吧。我是个南方人,不可能永远留在这里。”

“可你已经在这里呆了好多年。”

她笑笑,目光里是我看不懂的东西。

“什么时候想找我了,就来南方吧。”

 

 

6. 漠河。1991年。

 

上小学的时候,我不喜欢和小朋友们一起玩。

他们会笑话我的妈妈。

 

我一直独来独往,直到她的出现。

她喜欢穿红衣裳,非常鲜艳非常显眼的红。

我喜欢看她穿红衣裳,就像是春天里开的第一朵花,把北方漫长无尽头的冬天,一下子驱散。黑夜变短,白天变长,世界全部明亮起来,做什么事,都仿佛有了新的希望。

 

“你为什么会来到我们学校?”

“因为我被过继给我舅舅了。”

“什么叫过继?”

“妈妈一胎生了我和姐姐,他们就不要我了。”

“那你来我家吧,我有爸妈。”

“他们说你妈妈是傻子,是真的吗?”

“是。但是爸爸很爱她。她不傻的时候,也很爱我。”

“那就好。”

“你为什么喜欢穿红衣裳?”

“你们这里冬天太冷啦。穿得红火,春天就有盼头。”

 

 

7. 楚雄。2012年。

 

28岁的这一年,我凭着自己的努力,争取到了人生中第一次,堂堂正正,完全属于自己的一笔钱。

我可以拿着全额奖学金,去美国读书了。

 

从被逃婚到现在,我仿佛经历了一场梦。

过去的28年,也仿佛是一场梦,浑浑噩噩的梦。

可年龄是不会说假话的。我的青春,全都在这场梦里。梦醒了,只留下无数的痛苦和伤痕。梦醒了,我也百炼成钢,谙熟好了伤疤忘了痛的道理。

 

我想起谭楚玉。我想告诉她,我多谢她。如果不是她,阿荣不会离开我,我现在还只是他身上的寄生虫。我不知道两个女人之间的感情可以是怎样的,可我明白,这些年来,如彼此这般的人,再也找不到第二个。

 

我找到她广州的号码,打过去,却是空号。

我打给她在广州工作的公司,他们说,她一年前就辞职回老家了。

 

我拿着他们给我的地址,坐上了开往云南的火车。

 

认识她二十多年以来,我发现,我一点都不了解她。

她曾经说过,她的家乡很美,四季如春,镇子后面的山上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大森林。

她曾经说过,她是南方人,不可能永远留在北方。

 

从楚雄下了火车,辗转倒了几次汽车之后,我终于找到了她家所在的小镇。

 

她父母已是年迈的老人,夹杂着当地方言的话让我听起来很是费劲。家里还有个七八岁的孩子,我把他拉过来充当翻译,才逐渐明白了二老在说什么。

 

2010年,她辞了广州的工作,去北京参加我的婚礼。后来便回了云南老家,一直没有什么正式的工作。半年前,她跟人合伙开公司。夏天正是云南山区泥石流的高发期,她亲自出去跑运输,再也没有回来。


一时间,我愣在那里,丧失了思维方式。

两位老人倒是淡定如常,并未痛哭流涕。

过了好久,我艰难地吐出几个字:“你们……节哀。”

她的妈妈摆摆手,无动于衷地说,“给了别人家的孩子,泼出去的水了……”

 

柜子上摆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人很漂亮,穿着一袭坠地的红裙子,在旧金山大桥上,笑得很灿烂。

“那是她姐姐,当年去美国偷偷生孩子,嫌养着费钱,又把孩子送回来,两个人还在那边打工,从来不来个电话……”她父亲唠唠叨叨地说着,转身进了里屋。

那孩子看到两个老人都不再同我讲话,便也自顾自跑开了。

 

她葬在山后,需要穿过她所说的那一片郁郁葱葱的大森林才可以到达。望着这些参天蔽日的高大树木,我恍惚中似乎走在家乡那熟悉的树林里。高纬度的阳光透过树枝的缝隙争先恐后地钻进来,洋洋洒洒,星星点点,每走一步,都生怕落脚太重,踩碎那干枯凛冽的片片金黄。


我扬起头,闭上眼睛。视线里开满了红色的花。


你从南到北,我从北到南,终于还是见面了,不是吗。

 

记忆里那个与我年岁相当的小女孩,她又在对我笑了。

她穿着一条鲜红色的连衣裙,露在外面的皮肤细腻苍白。

“你不冷吗?”我又问,“春天还没来呢。”

我听到了她的轻笑,声音清脆好听。

“春天很快就会来了。”

 

 

8. 旧金山。2012年。

 

2012年除夕晚上,我算好了时差,打电话给爸爸家里。

是他妻子接的。

“阿姨,新年快乐,大吉大利。”我说。

“你这个孩子,多少年不回家了,不知道你爸有多想你。”她说。

我应了几声,挂断了电话。

 

除夕夜是家乡一年中最热闹的一天了。冬天长夜漫漫,那个酷寒的地方,有的只是多少灯火也无法点亮的黑暗。惟有等到新年来临的这个夜晚,会有漫天的烟花点燃,响亮的爆竹声,孩子们玩闹的尖叫声,温暖的人间烟火,合家团圆。

 

那个我永远不想再回去的地方,那个曾经又冷又脏的小村子,所有的记忆在心底顽固地占据一隅,无论我有多么想彻底遗忘。

 

如今全国各地的游客,都慕名去北方,这个全国纬度最高的地方,就想看一看久负盛名的那一道美丽的极光。

可我却只记得,那些寒冷难耐的冬夜,我们像冬眠的幼兽一样,蜷缩着,颤抖着,数着雪花落地的簌簌声,仿佛那就是一个巨大的沙漏,等它倒过来,重新开始计时的时候,落下的便不再是冰冷的雪花。

 

而是春天阳光里美丽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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