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12366热点问题汇编(2010年)-综合问题
(十四)综合问题

  49、问:个人出租房屋应该如何纳税?

  答:根据苏政办发〔2006〕1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个人出租房屋按以下计征方式确定应纳税额:

  一、对租金收入申报属实,能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收费依据的,以租金收入和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征收。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5%。

  二、个人出租房屋地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租赁收入的当天,并于次月10日内申报缴纳税款或按规定预缴税款。

  50、问:某单位已全面停产,因贷款问题暂时无法办理注销手续,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是否免征?

  答: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1999]087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全面停产(不包含季节性停产)半年以上、无力缴纳房产税却又因种种原因不能办理停办、撤销手续的,可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暂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恢复生产后,应即按规定恢复征税”。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纳税款?
【转租涉税】二房东转租房屋,要交哪些税?
个人出租房屋如何缴税?很多人弄错了,今天统一回复清楚!
【知识文库】公寓房与普通房出租的税费有啥不一样?
蔡桂如:营改增后江苏省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
一文搞定出租房屋涉税处理(含转租、免租期、印花税等政策)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