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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企业收到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环保补贴),能否免交企业所得税?

122 企业收到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环保补贴),能否免交企业所得税?

发布日期:20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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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您好:我公司在2007年收到财政环保专项资金150000元(环保补贴),该收入能否免交企业所得税?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文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贵单位取得的环保补贴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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