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十三、女,农历癸卯年五月十八子时出生。母亲1978戊午年去世。
劫财 偏官 日柱 偏印
坤造:癸卯 戊午 壬子 庚子 空亡(寅卯)
起运:命主于出生后0年0个月又23天4小时起运
交运:命主于公历1963年07月31日04时00分交运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财 食神 伤官 偏财
大运: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岁数:0岁
始于:1963 1973 1983 1993 2003 2013 2023 2033
流年:癸卯 癸丑 癸亥 癸酉 癸未 癸巳 癸卯 癸丑
1、辛金正印是母亲星,命局不显。印星的原神是七杀,午火被子水冲,因此戊土合癸,原神七杀制劫救印的作用就不显著。
2、母位年支卯木是绝印星之地。又被子水刑之,卯木就不能救午火。母位起不到好作用。
综合论,命局有这两条不利母亲的信息,但不够十分明显,就还不能确认克母亲,必须结合行运再作进一步分析。
1、初运己未,官星运能制劫比救印星,母亲就平安无事。
2、庚申运,偏印得禄,申金又是正印辛金的帝旺地,本来就有利母亲。但是,申子半三合水局使水更旺,子水冲午刑母位卯木有力,有卯不能救午,午被冲而制,戊土七杀就自身不保,七杀更就谈不上制劫比护印了。申子一合水局,水的劫刃肆虐,申金被水化之,即消失之意。偏印、正印到此就是灭亡象,因此必是逝世母亲的运程。
3、命局两子冲一午,意在灭印星的原神戊土七杀,流年再来一午,就是一对一击破午火,所以流年应该期就应在了78戊午年。这也是运引发了的子水冲午灭戊程序,当戊午流年再出现,就是一网打尽。印星金被水化而消亡,印星的原神戊土根基也被冲去,有原神如无,水旺土金都完蛋必逝母。
这正应“身旺财旺无正印。逢正印之禄刃被合掉,并印星遭克泄无生的岁运必然死母”的结论。
例十四、女,农历癸酉年闰五月十八戌时出生。1952壬辰年,父母双亡。
偏官 食神 日柱 正财
坤造:癸酉 己未 丁丑 庚戌 空亡(申酉)
起运:命主于出生后9年6个月又2天4小时起运
交运:命主于公历1943年01月09日16时15分交运
正财 偏财 正官 偏官 正印 偏印 劫财 比肩
大运: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岁数:10岁
始于:1943 1953 1963 1973 1983 1993 2003 2013
流年:壬午 壬辰 壬寅 壬子 壬戌 壬申 壬午 壬辰
1、首先判定是何格八字,因为从格八字论父母寿限的命理与正格是不同的。
丁火是阴日干,如果弱极就有从格的可能。但是,虽然丑未戌三刑,可未毕竟当令,三伏天丁火就有气,而且是食神格在制杀,是儿救母,因此这八字丁火虽弱,却不能从。由此就是正格了,论断父母寿限,就必须以正格论理。
2、柱中财旺,食神旺而制杀,财无泄,就是克父亲的标志。
3、印星甲木不显,柱中土重木折、印星的原神偏官被制,这是克母亲的标志。
1、初运庚申,财值运,正偏财必旺极,因此就是逝父之运。财值运,印星就临死绝状态,偏官被制不能救印,也是逝母亲的行运。若说俗一点,这例命造在这步运中,逝父母的原理,就是撑死财星,饿死了印星。
2、1952壬辰年,四墓库全,官杀壬癸水入墓,财星彻底旺极无处可泄,印星无生护就彻底死绝了。因此,父母在同一年里双亡。
在命理上,十神有着喜忌之别,但对现实六亲来说,就无喜忌之别,试想谁会憎恶父母呢?父母都是命主现实中的保护人。所以,凡是幼少年父母早亡者,命主多少都是受罪之象,就是苦命人。反过来说,幼少年有福人是不会早逝父母的。
这个命造,在命理上论,日元太弱,四柱整体组合太差,好作用的能量就很有限了。而这有限的好作用能量,就只能保护日主,而保护不了父母,就注定父母是要早逝的。再往深层里说,有限的命运能量,就注定了是贫苦命,父母的早亡,就是让命主幼少年受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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