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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拍案】从法律角度分析杨振宁教授为什么要在94岁高龄放弃美国藉?

  文/金易恒

最近,一则能振奋人心大大激发国人爱国情怀的消息刷屏网络:94岁高龄的杨振宁教授宣布放弃美国国藉了,重回祖国怀抱,这一消息让多少梦想移民美国的中国人感到羞愧!
 但是,杨振宁教授早在12年前就回国居住了,在他82岁的时候,还毅然不顾国人的世俗眼光娶了小他54岁的娇美才女翁帆女士为妻,其励志精神曾经激励了无数中国孤寡老人的伴侣情怀:再老,也得娶妻成家,尽享天伦之乐。按理,当时作为美国藉的82岁高龄的杨振宁教授娶了28岁的中国藉美丽新娘翁帆女士为妻之后就已经成为了中国女婿,此时此刻,他的“爱国情怀”理应与他的“小家情怀”一并绽放,当时就应该放弃美国国藉投奔到伟大祖国的怀抱,以激励更多国人的爱国情怀!但杨老当时绽放的只有他的“小家情怀”,他投奔的只是年仅28岁美丽新娘翁帆女士的怀抱而没有随之放弃美国国藉同时投奔到祖国母亲的怀抱,这多少令人感到些许遗憾。因为在这12年内,移民潮水汹涌澎湃,还让不少各级代表委员成了移民潮的受害者而在中国独守空巢。如果杨老在12年前就放弃美国国藉,必将激发大多数国人的爱国热情,至少可以让半数以上想要移民美国的国人猛醒过来,回头是岸,因为最温暖的还是伟大祖国的怀抱。
 为什么杨老不在82岁而在94岁才放弃美国国藉呢?除了杨老满腔的爱国热忱之外,不妨从中美两国的法律角度来分析一下其中的关联性:

 一,大家知道,中国法律尚未开征赠与税和遗产税,这才是真正的避税天堂。
 再来看看美国的法律,美国法律与遗产相关的有三个税法:即遗产税,赠与税和隔代赠与税,下面分别来了解一下这三种税法:
1,赠与税
美国税法规定在2015年每人一年最多可以给他人赠与价值$14,000的财物。少于、等于这一数额不需要缴纳赠与税,这就是年度赠与豁免额度,大于这一数额则要填报税表Form709,你可以每年为超过赠与额的部分交赠与税,也可以累积起来以后再交。因为美国税法还有一条规定,2015年每人一生有总共543万美元的生前赠与额,每年赠与豁免的部分相加,一生的赠与额没有超过543万的,你就不用缴纳赠与税。如果超过了,就要缴纳赠与税,最高税率为45%,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赠与额度和将来的遗产免税额度是加在一起算的。
2,遗产税
美国人过世后的所有财产,包括房子、土地、股票、共同基金、退休帐户、银行帐户、公司股份、收藏品等等,都要经过一个法庭认证程序来认定你的遗产数额。并非都要交税,只有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才要缴纳遗产税,不用缴纳遗产税的部分叫遗产免税额度。
美国联邦政府遗产免税额度在2015年规定为543万美元,不同的州有不同的最高免税额度,如纽约州仅为200万美元。如每个人的一生(生前)有543万美元的赠与额度,你用掉多少,死后就从你的遗产免税额度中扣掉多少。如果每年都为超额的部分缴纳过赠与税,那就不会影响死后的遗产免税额度了。
2015年的遗产免税额度是543万美元,如果生前一共赠与出去了400万美元,那么去世时的遗产免税额度还剩下143万美元,因为生前已经用掉了400万美元。
3,隔代赠与税
祖父母把遗产留给孙子女,除了遗产税外,还要先缴纳隔代赠与税(GenerationSkippingTax,缩写为GST),税率为50%。假如隔代遗产为$100万,则孙子女们要先缴50%即50万美元的隔代赠与税,然后再交50万美元遗产中的55%即27.5万美元的遗产税,孙子女最终能拿到手的遗产只有22.5万美元。美国为什么那么富有?而大多数美国人为什么是吃光用光的月光族?美国年轻人为什么不热衷于买房而喜欢租房?相信你现在已经懂了!
美国人在税法上,有三种身份:公民(citizen)、永久居民(residentalien)和非永久居民(non-residentalien)。你如果加入了美国籍,换美国护照了,你就成为了美国公民;美国永久居民就是你的中国护照没变,但你持有美国绿卡;第三种为非永久居民,一般指持签证在美国居住的外国人,包括留学生,工作签证等。
从税法上讲,美国施行“属人”原则,而非“属地”原则。只要身份上定义你为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你的全球财产都要在美国本土课税,而不管你的财产是在美国还是在大陆、台湾、香港或是其它国家。
但如果你的身份是美国非永久居民,则只有在美国的财产你才要课税。
在遗产税和赠与税方面,美国公民享有美国绿卡和非永久居民所没有的好处:
第一,上面提到的各种遗产免税额度、年度赠与豁免额度,凡是美国公民都有,但美国绿卡人士就不一定;
第二,夫妻都是公民则享有无限婚姻扣减(unlimitedmaritaldeduction),一方去世了,无论财产多少都可以全部转给配偶,不需要马上缴纳遗产税,待配偶也过世了,再转给子女时再缴纳遗产税。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美国绿卡,则不享有无限婚姻扣减,一方去世了,其名下的财产马上要缴纳遗产税。
如果一方是美国公民,另一方是美国永久居民,则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去世的一方是美国绿卡者,健在的一方是美国公民,则去世一方依然拥有无限婚姻扣减,全部转给健在的美国公民配偶,不用马上缴纳遗产税;
第二种,如果去世的一方是美国公民,健在的一方是美国绿卡者,则美国公民一方名下的财产在扣除遗产免税额度后必须马上缴纳遗产税,美国绿卡者配偶在拿到遗产之前就要被政府依据税法拿掉一大笔。
如果既不是美国绿卡者也不是美国公民,而是非永久居民,其在美国又有不少财产(现在不少人士在美国置业又都没有公民或绿卡身份),一旦过世,其在美国的财产只有$60,000的遗产免税额度,超过的部分要依据美国税法缴纳遗产税。
在年底赠与豁免方面,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美国公民,则每年互相赠与没有限额;如果配偶不是美国公民,只是美国绿卡或绿卡都没有,则依据美国税法规定:美国公民只可以赠与非公民配偶每年最多$147,000;超出部分就要缴纳赠与税。

通过以上分析,你就明白朝鲜人民说美国人民正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是确有道理的!

二,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作为美国公民,依据美国税法,驾鹤仙去之后的终极征税起码50%以上,真是活得起死不起啊!
中国人永远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种,如果在有生之年尽情享受美国的福利、教育、科研、荣耀以及想投谁就投谁的投票权等权利,而在即将驾鹤仙去前又放弃美国国藉,果断对美国说一声拜拜,你是不是就不再属于美国公民了?你在美国以外的全球资产是不是就不用再依照美国税法向山姆大叔缴纳遗产税了?
言归正传,再说杨振宁教授,最近十几年几乎都居住在中国,在这期间所积累的财富不会是小数目,如今放弃美国国藉由外藉院士转为中科院院士,既体现了杨老的爱国主义精神,又享受了中科院院士待遇,并成为摘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唯一中国人,杨老在94岁高龄,依然能如此高瞻远瞩,热爱祖国之热情不减,真乃我大中国之福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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