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广州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件由南沙和越秀法院集中管辖

编者按:本通知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年4月28日于广州审判网正式发布。

以下为详细内容:

1.自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就广州市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

2.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越秀、海珠、荔湾、白云、花都、从化六辖区内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南沙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天河、黄埔、番禺、南沙、增城五辖区内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

3.其他基层法院不再受理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已经受理的,应自发现有涉外因素之日起5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4.以上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不包括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环境公益诉讼、海事海商及知识产权纠纷。

律诸葛法律&金融 实务

业务咨询、委托或交流协作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28个月,8100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广州法院这样判!
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实务简析| 涉外邦
山东省高院、各地区中院一审案件立案受理的标的额
【银行金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法宝报告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历年民商事案例统计分析报告 (1985—2016年)
非涉外合同是否可约定境外仲裁机构管辖?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