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6、不得咀嚼或吮吸缓释胶囊,因为这样会破坏其缓释作用。
7、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8、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9、胃肠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以及未控制高血压的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已确诊的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外周动脉疾病和/或脑血管疾病患者。
11、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慢性肠炎或克隆氏病(Crohn'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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